请求政府帮助!
信件编号: | BZQ20200804015731107 | 来信时间: | 2020-08-04 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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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张**** |
内容: | 我家住鼎山镇黄梁村,因父亲张富宗脑出血瘫痪致贫,母亲罗琼华在家照顾,最近母亲罗琼华想在我家附近非基本农田空地修建猪圈,用于生猪养殖,希望靠自己双手脱贫致富;我通过政策查询,查到《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文件,根据该文件规定,猪舍属于设施农用地,不需要办理用地手续,使用我家附近空地进行生猪养殖能够是可行的;但却被告知需要取得国土部门的书面文件,并且,几名从未在村上居住的村民还提出不让修建猪圈,说影响环境;因此,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我也没有什么社会关系,也不认识领导,确实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请求政府帮帮我们,让我们在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修建猪圈,进行生猪养殖!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州区信访局
   答复时间:2020-08-14 10:52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函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生猪养殖圈舍用地不得占用红线内耕地,一是要国土部门查验审批圈舍建修用地性质;二是要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认定生猪养殖项目的可行性;三是要征求黄梁村群众同意;四是符合环评要求。为简化办事流程,可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协助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0827-5700104)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