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巴州区水利局回复
信件编号: | BZQ20201027212237603 | 来信时间: | 2020-10-27 2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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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张**** |
内容: | 我是原柳钢刘家坡村1队居民,前不久回家听对上的人说,我们队上修的堰塘要补钱,但钱补给乡上鲜极张,那个堰塘以前是我们队上人修的,后来是她家的坝,怎么只给他补钱?不给我们补,况且,他自己在卖水,有收入,场镇供水相当于私人的了,为什么还补钱给他?消息属实不?请回复一下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州区信访局
   答复时间:2020-11-30 10:50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来信中反映的堰塘为天马山镇(原梓潼庙镇)刘家坡村1社的小碾子沟堰塘,该堰塘过去确实由1社群众修建,后于1998年12月以5000元的价格一次性拍卖给原柳岗乡人民政府,作为柳岗场镇自来水水源供应地,相关协议经巴中市公证处公证并存档于柳岗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您反映的“堰塘要补钱”的问题,经核实,该堰塘近几年并无相关政策资金补助。 若您对上述问题仍存在疑问,可致电(0827-2132332)详细咨询。 感谢您对巴州区水利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巴中市巴州区水利局 2020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