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中市巴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4年)》

发布日期:2021-01-04 11:09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字体:  

文件链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4年 )》的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4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人民政府十九届第85次常务会会议审定通过。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拟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会议有关要求,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019年7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今年3月,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川环发〔2020〕13号);5月,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巴环境发〔2020〕14号)。中央、省、市均要求以区(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涵盖巴州区(含经开区)辖区内14个镇、2个乡、9个街道办事处的228个行政村和53个涉农社区。规划范围重点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区级及以上主要河流沿河两岸汇水区、产业园区周边、重点发展乡村旅游业、临近国省主干道和县道的行政村。

(二)规划期限和目标。

1.规划基期:2019年。

2.规划年限:2020-2024年。

3.规划目标:(1)近期目标(2020-2022年):全区(含经开区)下辖的228个行政村和53个涉农社区生活污水基本具备处理能力,其中70%以上的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远期目标:2023年逐步完善全区(含经开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有效处理能力,力争全区75%以上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2024年力争全区80%以上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污水治理工艺选择和排放标准。

1.收集原则。一是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治理措施,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末端治理成本。二是对城镇周边的村庄,将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三是对居住区相对集中的单个村庄或相邻村庄,选择集中处理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四是对位置偏远、地形复杂、不便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选择分散处理模式,并实现卫生厕所、化粪池配备到位,优先通过庭院绿化、农田灌溉等途径就地就近利用。

2.工艺选择。根据我区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结合排水水质、排水量以及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考虑,散户的污水治理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农田灌溉”模式,聚居点的污水处理根据行政村所在位置选择不同的处理模式,位于沿河流域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行政村,聚居点采用“一体化设备+生态湿地”进行处理,未在敏感区域的聚居点,生活污水采用“联户式化粪池+生态湿地”的模式进行处理。

3.排放标准。对于处理后的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根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626-2019),进行排水污染物控制。

(四)规划点位。详见《规划》文本。

(五)估算投资及资金筹措。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约30097.97万元。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主要以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省级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工程”专项和补助资金为主,散居农户污水治理以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为主,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统筹和居民自筹(具体投资估算金额见表格)。

(六)后期运维管理。根据巴州区实际,对城镇建成区周边的村庄,采用城乡一体化运维管理方式,委托三方运维机构运维;对距离城市较远的村庄,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片区托管或总承包的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对布局分散、运维技术水平要求不高的村组,采用自行运维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细化各职能部门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继续深化相关建设与运维管理的政策、文件、办法的落实,明确权利,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扎实推进。

从项目的建设、施工、验收等全方位落实管理体系,巴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长效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以及制定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对乡镇政府(园区)及区统一委托的第三方运行维护单位的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管及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明确专人负责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以及加强对设施运行日常巡查,参与对具体运行维护单位和人员的监督、指导帮助农户做好日常管理;

各部门通力合作,为设施达标、出水达标提供有力保障。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并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评价指标。

(二)资金保障

采取国家财政拨款、地方补助为主,村民支持和企业参与等方式,广泛筹集资金,形成多元化投入,多渠道动员的参与机制,并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费用。积极探索农村污水治理有偿受益的机制,依照“谁受益、谁出钱”的理念,按人口收取治理费的模式;有条件的村镇,可将村民的运维配合和户内维护工作与年底分红挂钩,促进提升村民自觉参与的主人翁意识。

(三)技术保障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改造方案应通过专家评审,并按方案高标准实施建设;重要的区域,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需要通过专家评审。建成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应当“验收合格一批,移交接收一批”,巴州生态环境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标准进行专项验收。

积极探索办公室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工作高效化、运行可靠化、操作简单化、监控动态化建设目标,对智能化信息数据、系统平台进行整合和模块信息共享。

配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总工程师,水处理专家,统筹各工艺运行终端的技术维护管理,及时制定水质超标处理方案,定期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培训或在线知识讲坛。建立物联网平台,实现实时掌握现场数据,对所有污水站点基础信息档案进行管理,站点实施水量水质、设施管理人员、基础信息等资料均可在物联网平台软件中进行查询,并在 PC 及手机端进行直观展现。

加强与其他县市的交流学习,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和开发新型的(低能耗、低投资、低成本及高效率)的分散型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逐步提高污水治理深度,提高出水水质。

(四)监管保障

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并建立对第三方运维管理机构运维成效的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与重点复查等手段开展运维成效的督查考核。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完善在线监管机制,责任单位、环保等相关部门及管理主体对水量、水质等其他终端运维情况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开展日常环境检查机制,现场考核运维管理水平、出水水质、数字化维护管理水平以及社会评价,切实对巴州区各乡镇(街道)、第三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定期总结运维报告,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控,变局部关注为系统监控,既提高工作效率,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使得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稳定运行。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积极发挥农户的主观能动性,实现共建共享,形成良好氛围。

公众参与监督,对污水处理厂(站)违法排污等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查证处理,切实加强监督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