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户,分户

信件编号: BZQ20211104223557501 来信时间: 2021-11-04 22:57
信件类型: 求决 姓名: 何****
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 本人29岁,结婚5年多,婚后育有2子,结婚后一直与父亲在一个户口,包括我的2个孩子也在我父亲户口上。每次到江北政务大厅办理分户都不予办理。还有就是我老婆江苏户口为什么不能上在我的户口上?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巴州区信访局    答复时间:2021-11-12 10:24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过调查,您与其父母、子女在一个户口上属实。根据《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按照“一房一户”“一家一户”基本原则登记户口。申请分户的居民已经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并已在获批准的宅基地上新建了房屋,办理了《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安部门按照“一房一户”政策,为其新建房屋编制户籍地址,并将分户居民登记在新的户口地址上。您妻子可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到巴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准迁证后将户口迁到你户上。
  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与您进行了沟通解释,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