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区人才公寓?
信件编号: | BZQ20220424134251897 | 来信时间: | 2022-04-24 1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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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罗**** |
内容: | 请问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区人才公寓?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州区信访局
   答复时间:2022-04-29 14:2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巴中市巴州区人才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申请租住对象主要包括以下5类人才。 A类:符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中“一、二、三”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中央“博士服务团”成员,区人才办统筹引进到巴州区工作并具有正高职称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B类:区人才办统筹引进到巴州区工作并具有副高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C类:区人才办统筹引进到巴州区工作并具有中级职称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的人员; D类:省委组织部选派的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 E类:经区人才办审核批准,对巴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和其他特殊人员。 第五条 申请租住对象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租住对象本人及配偶在巴中主城区(含恩阳主城区、经开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及保障性住房;若父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在巴中主城区(含恩阳主城区、经开区)有房,但人均产权及保障住房不足30㎡; 2.申请租住对象须在5年服务期内,5年服务期内剩余服务年限是申请对象租住人才公寓最长年限。 感谢您的留言!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2022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