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指导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调查时间: [ 2023-04-05 00:00 ] 至 [ 2023-05-06 00:00 ] 状态: 已结束

根据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我区农村“厕所革命”建设管理,结合区情,特起草了本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17:00,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件:2602018789@qq.com。

2.邮递信件:巴中市巴州区新市街311号。

3.联系人:蒲朝卫;电话:18981680600。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5日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中央农办、财政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为指导全区农村改厕工作,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水平,现就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小厕所、大民生。农村“厕所革命”关系到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改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把农村“厕所革命”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不懈、持续推进,以小厕所促进社会文明大进步。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重点抓好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示范引导等,不能大包大揽,不替农民做主,不搞强迫命令。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历史形成的居住现状和习惯,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

(二)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充分考虑农民群众需求,先搞规划、后搞建设,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户用厕所改造为主,统筹衔接污水处理设施。

(三)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合理制定改厕目标任务和推进方案。选择适宜的改厕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宜分户则分户、宜集中则集中,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

(四)有力有序、务实高效。强化政治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坚持短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相结合,坚决克服短期行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建管结合,积极构建长效运行机制,持之以恒将农村“厕所革命”进行到底。

三、重点任务

(一)精准识别对象。各乡镇(街道)、村(居)要认真梳理实际居住在本村的住户情况,按照“一宅一厕”标准识别改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纳入改厕范围:已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巴山新居、高速(铁)路、水库移民等重点工程征收范围且明确拆迁的;全家外出三年或三年以上,无生活轨迹;单独立户,实际与其亲友一起生活在本村有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户厕已是无害化卫生厕所的;三年内有搬迁计划、没有改厕意愿或明确不改厕的农户。

(二)合理确定模式。统筹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实行“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对靠近城镇、聚居点的,厕所粪污能够纳入污水管网的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对有沼气池的,推广沼改厕;对15户以下相对集中的,推广单户或联户三格式户厕;对单户散居在大河、饮用水源保护地附近的,推广单户三格式户厕;对远离大河、饮用水源保护地或不适宜建设三格式化粪池的,可实施圈改厕,户用厕所要保证粪便不暴露、贮粪池不渗不漏,粪污通过贮粪池发酵后还田利用。

(三)明确建设内容。改厕内容包括厕屋、厕具及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摸清户厕现状,对无户厕的,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对有户厕雏形,但缺乏要素的,按缺啥补啥的原则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总体实现有墙、有顶、有门,室内有标准便器、通水、通电、无蝇蛆、无臭味,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

(四)把握重点环节。一是科学编制方案。按照“户申请—村审核—乡镇审批”的方式严格确定改厕对象,并以行政村为单元,紧密结合实际,分户确定改厕内容,一村一策编制方案,制定奖补标准、奖补方式、进度安排、考核验收等内容,方案编制要坚持“一宅一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农户意愿”的原则,科学入户规划。二是推进项目建设。户厕改造可由农户自己或农户委托代建工匠或施工单位进行统规自建;村民委员会可作为项目法人,以村为单位,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以竞争性选择、“四议两公开”(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方式确定工匠或施工单位进行统规统建;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组织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规统建,减少项目投资成本,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三是严格质量监管。户厕建设要严格遵从国家标准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规范。建中要积极总结建设经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镇、村应成立包括乡镇技术人员、村民代表的质量监管小组,全程负责产品质量、施工质量监管,充分发挥项目业主监管职能,实时监督建设质量,常态化做好质量监管工作,对建设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指出并监督整改,确保改一个成一个用一个。四是严格项目验收。整村推进村完成项目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不低于5人的验收组(包括乡镇分管领导、乡镇工作人员、村干部、当地群众代表),对照无害化卫生厕所达标标准,一次性或分批次对项目全覆盖进行乡镇初验,验收对象应完成户厕改造且“一户一档”等软件资料完备,验收结果要形成初验报告,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复验申请。区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申请复验的报告(含乡镇初验报告)后,组织验收队伍,对复验对象进行随机抽查验收,抽验比例不低于30%。对验收不合格的,由乡镇督促整村推进村对该批次所有申请验收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完成整改后再次申请复查验收;第二次区级复验的,抽验比例不低于40%。

(五)规范资金管理。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改)建、建立健全运管维护机制等内容重点用于农村户用厕所粪污管网、化粪池等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启动时,可预拨部分启动资金或前期工作经费,预拨比例根据合同约定或视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项目实施中,要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拨付比例不超过项目进度投资的7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决算拨付资金,严格按照当年执行的奖补标准进行奖补,对统规自建的,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农户,或经农户委托将补助资金拨付给代建工匠或施工单位;对统规统建的,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工匠或施工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统规统建的,补助资金拨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资金要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农村“厕所革命”无关的事项,分配、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完善。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落实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情况,项目村的决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奖补方式、项目户花名册、项目结果和举报电话等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七)注重档案管理。项目村要认真核实收集“一村一档”(包括统规统建的“四议两公开”资料、统规统建的建设合同、实施对象公示、资金补助公示等)、“一户一档”(包括户主信息、农户申请、镇村审批、农户委托工匠建设的建设合同、过程监管表、竣工验收表、委托付款书等)资料,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完整反映项目实施全过程。

(八)完善管护机制。各乡镇(街道)应积极引导各村将后期管护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约束,逐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采取张贴告知、发放手册、开展宣讲等方式,告知农户正确使用和维护厕所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克服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问题。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具体责任,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切实将整村推进项目抓紧抓好,确保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抓好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年度项目建设任务下达、指导监督、考核复验;区财政局负责整村推进项目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督;各乡镇(街道)负责本地区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及项目资金奖补具体工作,包含项目的规划编制、验收、资金兑付、绩效考评和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并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村“两委”负责对象审核、组织实施、过程监管、档案资料建设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公益宣传活动,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多层次、全方位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厕所日常管护、卫生防疫知识等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率先示范,引导农民主动改厕。发挥基层群团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农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