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24 14:57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巴中市《关于印发<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8〕24号)和巴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个人信用信息归集的通知》(巴社信建办〔2018〕10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12月21日,巴州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巴州府办〔2019〕55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健全法制、规范发展、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奖惩联动”的原则,强化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支撑,加快个人诚信记录建设,推动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使用,落实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信用修复机制等工作,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让诚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强化个人信用记录基础支撑。《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12月底前,建好巴州备份人口信息数据库和巴州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到2021年,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个人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覆盖全区的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平台。

(二)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和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个人实名登记。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公交卡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作,全面落实实名登记制度;要全面归集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公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全面归集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从业信息、执业信息、受教育信息、违法违纪信息、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纳税信用级别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公民个人信用信息;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要以重点单位、重点人员为主要对象,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和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归集和更新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并推送至省、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要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机制。以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共享为基础,逐步整合公民个人公共信用信息,逐步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互查机制。

(三)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实施方案》提出,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明确个人信息在各环节的管理流程和要求,做好数据安全防护工作。加强个人隐私保护,制定完善个人信息采集、提供、使用及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互联网企业等实施重点监控。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纠错、修复机制,制定异议处理、投诉、行政复议等管理制度。

(四)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方案》提出,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要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确保惩戒措施落实到人,推动形成市场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

(五)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实施方案》从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积极树立诚信正反典型、全面加强校园诚信教育、深入开展信用教育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加强个人诚信教育工作的方式。

三、《实施方案》出台意义

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支撑社会道德的支点,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系着社会秩序。《实施方案》的制定,是全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必将进一步夯实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石,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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