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因您反映的事情不详,请您据实反映,以便我们及时把您的诉求转交给相关责任部门,便于您的诉求得到公平、公正地调查和处理。 如您再写类似信件,我局将按无效信件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巴州区信访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