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搬迁问题

信件编号: BZQ20191229094753619 来信时间: 2019-12-29 09:53
信件类型: 揭发控告 姓名: 小****
内容: 尊敬的杨波区长:您好!我是巴州区凌云乡一村二组村民,长期在外务工,今天家属打来电话说礼拜一到我家收建房费八万四千元,我一听很纳闷,当初村委算好账给了我钥匙才搬进去的,倒补我家一万一千多元,村委打了条子,签了合同的。具体事由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收钱的方式是:不给钱就锁门,打钥匙拧断在锁孔里,已经执行了一户了。望领导调查个中原由为盼!谢谢!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凌云乡    答复时间:2020-01-09 09:52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区长信箱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家属贫困户,全家7口人,2016年按巴州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将您家建房按同步搬迁临界贫困户政策进行补助,为此,村委会与您家算过账。后来,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寨子包村已于2015年就在实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因此,寨子包村不再享受临界贫困户补助政策,只能享受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所以,您家在聚居点已建新房120平方米,购房款按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应为10.8万元,旧房拆除折价2.2335万元,您家应交8.5665万元。该聚居点由国佳公司于2017年修好建成并已入住,但至今未上交购房尾款,国佳公司组织人员在催收,请您配合,积极缴纳。
  感谢您对家乡的关心!
   巴中市巴州区凌云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