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知 | @巴中人 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3-05-04 15:41信息来源:掌上巴中 【字体:  

为提高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患者门诊血液透析治疗(包括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以下简称:门诊透析治疗)医疗保障水平,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4月26日,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将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纳入单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将门诊透析治疗纳入单病种付费管理。试行期1年。按照标准,血液透析每次最高600元,最低490元;血液滤过每次最高700元,最低560元;血液灌流每次最高1300元,最低1220元。

实施对象及内容

根据《通知》,符合本市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就医管理相关规定,对具备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的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患慢性肾功能衰竭,经认定为二类门诊慢特病的,享受二类门诊慢特病待遇,纳入门诊透析治疗单病种付费范围。纳入单病种付费的参保人员,按规定依次享受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待遇。

定额标准及结算

根据《通知》,巴中市门诊透析治疗医保单病种付费标准按等级医院进行收费,共分三甲、三乙、二甲、二乙(血透中心)及二乙以下等五个等级收费。

其中:血液透析从高到低依次收费为600元、580元、530元、510元、490元/次;血液滤过从高到低依次为700元、680元、620元、600元、560元;血液灌流从高到低依次为1300元、1280元、1260元、1240元、1220元。


依据《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21版》,门诊透析治疗单病种医保付费原则上每月不超过13次(其中血液滤过每月不超过4次,血液灌流每月不超过1次),患者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灌流按就诊时间单次结算,不区分普通患者或感染患者。同时感染患者不再记入透析器和管路材料费。

患者每次透析费用的报销,仍然按照现行医保政策规定保持不变,在医疗机构进行“一站式”结算。为方便透析患者就医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在合适区域增设便民服务结算窗口,为透析患者提供便捷的就诊服务。

编辑:刘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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