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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2024-02-19 16:21 来源: 区财政局


  

    李斌,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四川恩阳人,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承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绩效考核等工作主体责任。与袁渊同志互为AB岗。


徐天林,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四川恩阳人,大学学历,1998年3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社会保障股、外事债务金融股、区化解债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建设股(投资股)、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按要求承担分管股室(直属单位)一岗双责所涉工作;与罗保明同志互为AB岗。

    罗强,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四川恩阳人,大学学历,2000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依法治区、综合股(法规税政股)、乡镇财政管理股、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区财政票据服务中心、区财政监督局;按要求承担分管股室(单位)一岗双责所涉工作。与范宗林同志互为AB岗。


王德军,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四川巴州人,大学学历,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工作分工:负责驻局纪检监察工作。承担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责任;与程凯同志互为AB岗。


程凯,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四川巴州人,大专学历,1998年3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乡村振兴挂包驻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人事培训、志愿服务、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及老干部工作、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人事培训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按要求承担分管股室(直属单位)一岗双责所涉工作;与王德军同志互为AB岗。

罗保明,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四川巴州人,大专学历,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分管资产管理股(企业股)、科教与文化股、行政政法股;按要求承担分管股室(直属单位)一岗双责所涉工作;与徐天林同志互为AB岗。

袁渊,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6月生,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总预算会计师。

工作分工:分管深化改革、国库股、预算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区财会培训中心、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教育经费办、区财政信息中心;按要求承担分管股室(直属单位)一岗双责所涉工作;与李斌同志互为AB岗。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乡镇、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区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五)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区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全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区级基本建设决算审核批复,参与拟订全区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会计代理记账业务。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827-5281153)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保密、信息、调研、新闻宣传、交办督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

(二)综合股(法规税政股)(电话:0827-5281263)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依规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

(三)预算股(电话:0827-5281095)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全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区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

(四)国库股(电话:0827-5281262)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区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电话:0827-5282975)

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维护评审专家信息库。负责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区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六)经济建设股(投资股)(电话:0827—5552379)

承担发改(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军民融合发展)、交通、商贸、建设、应急、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区级基本建设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七)行政政法股(电话:0827-5815206)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八)科教与文化股(电话:0827-5552291)

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和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由区财政局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承担区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管理区级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区属学校等财政教育资金。

(九)社会保障股(电话:0827-5815417)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电话:0827-5552301)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一)农业农村股(电话:0827—5552339)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农村综合改革中涉及财政方面的措施建议。

(十二)外事债务金融股(电话:0827—5189033)

承担涉外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区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的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区政府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承担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三)乡镇财政管理股(电话:0827—5257309)

管理全区乡镇(街道)财政工作。掌握乡镇财政体制运行情况,监督和指导乡镇财政收支执行、预决算编制、调整和汇审工作,办理乡镇(街道)财政决算批复;负责乡镇(街道)财政业务指导和乡镇(街道)财政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四)会计股(行政审批股)(电话:0827—5281091)

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管理全区会计工作。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十五)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电话:0827—5815303)

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预算管理、会计信息质量、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查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结果评价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六)资产管理股(企业股)(电话:0827—55263360)

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编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参与研究、拟订政府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有关政策制定或提出调整建议,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负责区本级工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资金和上级补助企业的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七)党建办公室(人事培训股)(电话:0827—2221993)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113号

联系电话:0827-5281153;传 真:0827-5281153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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