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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2023-02-21 10:27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工作,依法规范财政事业运行,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财政法治建设更加有力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全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集中观看和自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

2.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并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2年,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法专题讲座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内容学习10余次,打好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思想之基。打造党建园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宣传重点,提供相关书籍报刊,让财政干部充分感受法治文化熏陶,创造干部队伍“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氛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求,我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加快健全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民生事业发展财力保障。

3.强化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政策法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和下属单位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全年召开两次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局财政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对照区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定《2022年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要点》并逐项抓落实。

(二)依法履行职责,财政工作成效明显

1.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谋划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我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把手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崇尚法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并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督促完成每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刻认识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推动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发展,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各项程序,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依法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等财政监督检查执法水平。定期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会议,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并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范围。完善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题学习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2.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保证制度规范高效。加快推动财政重点领域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合法合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严格纳入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持续有序对现行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开展自查,加强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的衔接,清理妨碍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通过一系列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对财政重点领域的程序、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监测器”和“警示器”的作用。

3.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选优用法律顾问,本年度聘请法律顾问1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采购监管、合同备案、专项债发行等方面的作用,为财政各项业务决策部署提供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建议,推动法律顾问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变,进一步降低决策风险,推进行政机关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推进举报投诉“组合拳”,全面推动重要政务信息公开。设置意见箱,畅通各业务交流渠道,通过投诉电话、发放调查问卷,主动接受和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对我局服务状况进行“综合点评”。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各类财政政策解读、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通知公告等情况,今年以来共发布政务信息100余条,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社会公众把财政“账本”看得全面、看得清楚、看得明白。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运行更加高效

1.完善财政执法机制体制。借鉴上级部门先进做法,制定并公布“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健全柔性执法机制。落实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重点事项审查机制,从资格条件设置、采购需求编制、评审因素确定等方面,明确24项禁止事项,加强采购指导,防止辖区采购项目出现倾向性、歧视性条款,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严防排斥公平竞争行为。坚决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按专项清理政策口径要求有关单位开展清理,坚决杜绝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以及限制外地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等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并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强化财政工作政策指导。加强对各单位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监督及指导,提升采购单位合同管理规范性。积极部署落实政府采购促进脱贫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求,点对点督促采购单位及时完成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指标,及时有效传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鼓励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依法依规提升辖区营商环境活力。

4.加强非税管理。突出日常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坐支、滞留、隐瞒,及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

(四)强化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

1.依规依据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法律依据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提升执法取证规范性,确保执法工作有迹可循;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处理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充实法制审核机构力量,确保法制审核人员专职、专业、专责。2022年,我局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导下,共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5宗,政府采购串通投标行政处罚案件1宗,政府采购异常案件4宗,相关案件均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未引起进一步投诉、举报、复议及诉讼等情况,未收到过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

2.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制度约束,加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8轮次,抽取执法人员26人,抽取检查对象56个,纠正财政违法、违规行为73起,公示行政处罚案件3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清理、备案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现行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开展自查清理,全年向区司法局报送备案文件1件,合法性审查函询1次。

(五)加强普法教育,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实施新行政处罚法的注意事项解读”专题培训,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财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经济发展月”“财税惠民政策进商场”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到社区、商场以及项目建设工地等,围绕疫情防控、财政预算、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减税降费、惠民惠农政策等法规政策进行宣传,使广大公民、法人、财务人员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全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任务较为艰巨;二是我局执法领域较窄,日常执法事项较少,导致相关执法机制不够成熟,在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新形势下法治培训内容需要丰富、方式需要创新。

三、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建立领导责任制,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区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局学法、普法执法、工作亲手抓,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工作,牢记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学法用法,遵守党内法规,高标准、严要求,在行动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动全局党员干部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明确目标要求,分解责任主体,细化方法举措,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出成果、可检验。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贯彻法治理念,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更加坚决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精神,更加有力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聚焦社会经济发展,依法行政,惠企便民,切实把好财政资金“钱袋子”。

(二)推动方式方法转变,着力构建普法格局。围绕财政法治工作实际和执法职能,将普法计划细节化、目标化、责任化,真正形成合力,不折不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财政内控机制,夯实依法理财制度基础。将法治与财政工作紧密联系起来,进一步完善财政机制建设,抓好财政管理、信息公开、优化服务等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公布、清理等各项要求,加快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确保制度衔接得上,确保工作有力开展。

(四)优化监督执法模式,深化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的作用,助力依法高效履职。探索拓展法律顾问参与的广度和深度,更好地服务财政工作。鼓励行政执法证应考尽考,扩大执法人员队伍,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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