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减轻残疾人意外伤害负担,巴中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建立健全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由政府出资,为每名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投保人按1份/人.年的标准为被保人投保,投保经费按照20元-30元/人.年的标准,所需资金按照3∶7的比例分担由市级财政补助和各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