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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巴州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06-07 16:23

区新型工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各股(室)各工业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按照市、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特制定《巴州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巴中市巴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67


巴州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

实施方案(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巴中市巴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明确我局在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工作措施,确保有序运转,环环相扣,细化各项工作,确保措施有力,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的实施,成立巴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环资股,局机关及区新型工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成员并组成四个巡查组(见附件1)。在巴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应对工作。

三、责任分工

环资股:承担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局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和修订的工作,以及根据市、区划定要求提供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附件2),落实局各股室人员挂联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的企业;按巴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预警文件要求迅速向全区工业企业发布相应的预警通知,并通知局各股室人员迅速到挂联企业督促按预警要求落实应对措施;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工业企业应对措施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向企业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车辆保障;负责督促局各股室及相关工业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落实应急应对措施的情况和履职行为,对未认真履职的人员提出追责建议。

巡查组负责预警启动后对纳入全区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预警应对措施,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落实错峰生产,增加洒水抑尘频次,停产减产,对排放VOCs具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企业采取强制停电等措施,减少排放污染物。

四、响应流程

 按照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局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通知办公室及局相关股室人员,并立即向企业印发通知启动应急响应,同时进入预警准备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按相关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通知后,按预警发布程序通知办公室及局相关股室人员,以及相关企业,终止应急响应。

 

五、预警解除

当预警解除后,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局办公室及相关股室人员对本轮工业企业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对企业应对措施落实不力或落实不到位的,进行全区通报,情节严重的报告区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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