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国资局 > 预算/决算

巴中市巴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10 16:2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国资局职能简介
  1.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或拟订有关制度,并抓好组织实施。

3.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制度并组织实施。

4.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察、任免、考核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6.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外部董事、财务总监,并负责外部董事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

7.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8.协调中央、省、市和外地在巴州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国资局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快国资国企改革。以国有“企业”三化转型为契机,精心培育和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市场资源配置,提升企业参与市场能力;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妥善处置僵尸企业。
    二是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本运营。聚焦资本布局、资本运作、资本回报、资本安全等监管重点,着力提升资本运营效率,增强国有经济活力;鼓励区属国有企业主动承接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准公益性社会事业投资项目以及市场化项目;加快推进PPP及区属国有企业承接的重点项目建设。
    三是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水平。按照权由法授、职权法定和权力、责任、义务相统一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权履职,建立权责清单和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提升整体监管效能。
    四是进一步提高企业融资能力。通过政策性贷款与债券发行、中长期票据等多种融资手段相结合,加大融资力度;积极主推棚改项目,争取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信用债等方式融资;包装生成一批优质项目,以平台企业为承接主体推动市场融资。
    五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和廉洁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国有企业38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常态开展企业从业人员日常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企业风险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国资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独立核算机构1个,下属有一个独立编制机构巴中市巴州区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国资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资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50.6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国资局2020年收入预算250.6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5.65万元,占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01万元,占7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国资局2020年支出预算25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06万元,占80%;项目支出51.6万元,占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6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65万元;支出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国资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0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48.45万元。主要是部门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调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8.44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5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3 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11.79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35.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一般性、阶段性、长期性、特殊性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国企信息化工作平台建设经费、国有企业资产清理监管经费、企业项目稽查及咨询服务费、区属国企“三化”转型工作经费、区属国企经营业绩考核服务费、外部董事监管经费、信访维稳及安全稳定工作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1.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2.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1.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行为。
   (二)公务接待较与2019年减少0.5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存在上年结转。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保有量为0。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改革后,车辆保有量为0。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改革后,车辆保有量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资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国资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2.0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6.4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部门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调入)。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国资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国资局共有车辆0辆,其他固定资产28.77万元,主要为通用设备、家具类。。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财政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国资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