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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国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2024-04-16 10:28 来源: 其他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总体要求,巴州区国资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水平明显增强。找准影响本质安全的短板弱项和根本对策,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根本整治,逐步减少产生问题隐患的因素,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024年为“隐患攻坚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综合采取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重大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2025年为“强基固本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从体制机制、人员素质、管理模式、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方面,全面加强过程管理。

2026年为“效能提升年”,工作目标侧重于聚焦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等能力,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主要任务

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深化隐患攻坚、强基固本、效能提升三大重点工作,树牢“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督促推进各企业开展三大宣传教育任务、五大攻坚任务、五大基础建设任务、三大能力提升任务,合计十六项任务统筹开展、同步推进,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每年不同侧重实施推进。

(一)分类施训提高防范意识。

1.全面加强教育培训。一是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模式,积极参加“全覆盖”专题教育培训。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建筑工地、资产管理、景区园区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文化旅游、厂区园区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住宿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二是督促指导企业逐年度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题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建筑施工、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建材、燃气、水利、农业、特种设备、体育场馆、市政、电力等涉及领域企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工作深化提升。三是督促企业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督促企业加快国家“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应用,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覆盖;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一线安全管理人员半年培训覆盖率超过50%、年度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2.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一是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二是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动企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走深走实,主动践行健康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三是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学习交流论坛、普法活动、标准化活动创建等平台,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新媒体等媒介,采取专题、专片、访谈和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巴州区国资国企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3.提升教育培训质量。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坚持以考促学、持续巩固提升专业能力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在专题教育培训结束时要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评定学习效果,评定为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参加教育培训考试,复试不合格者纳入绩效考核,内部通报并不得评优评先。

(二)突出重点推进隐患攻坚。

4.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根本整治。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在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基础上,组织学习行业部门新出台、新修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要求,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营造企业从业人员“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用标准”的良好氛围,2024年底前要结合企业主责主业对标对表开展企业内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区属国有企业总公司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2025年底前组织重点领域所属企业较大风险隐患评估,促进提升排查整改深度和质量。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借助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力量,实现精准排查、根本整治。

5.推动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消防设施设备淘汰更新标准,超设计使用年限、不满足的一律强制报废,加快推进资产租赁“九小”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改造。开展资产租赁“九小”场所消防设备设施专项排查整治,建立清单台账,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2024年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以及影响燃气、电力、供热等民生问题场所设施改造,按标准配齐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淋、火灾探测器等设备;2026年底前结合消防智能系统进行科技应用,进一步提高资产租赁“九小”场所的消防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

6.强化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控。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排查清理企业系统内分包单位的业务范围、资质能力、项目特点、发包模式、业绩水平等情况,规范承包商“准入、选择、使用、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建立承包商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制度和文明施工责任制,树立安全生产“等同化”管理理念,加强对承包商安全培训、安全活动、班组建设、监督考核、制度标准、现场作业、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合约、人力、财务、安监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健全完善承包商履约评价制度,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

7.开展事故教训吸取和警示教育。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深入查找存在于事故背后、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和深层次问题,研究剖析、对照思考同事故类型、同行业领域、同地区系统的典型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围绕思想认识、管理、技术、设备等全方面改进提升。组织开展事故警示“五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编发一本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手册、开展一次事故警示日活动、举办一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开授课活动、开展一次事故反思,进一步深挖根源、触动内心、动真碰硬,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8.指导帮扶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组织开展指导帮扶专项行动,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管理短板弱项较多的企业分子公司“开小灶”,组织专家团队深入集团及其所属重点企业蹲点帮扶。充分发挥专家力量,精准排查重大问题隐患和管理体系、机构运行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加大整改力度,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堵塞漏洞,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监管企业要全面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督保险机构加大对投保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培训服务力度。

(三)狠抓基础推进强基固本。

9.强化基层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建设。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突出基层安全生产岗位“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的内容,开展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依法合规、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机理分析等教育培训,注重培训的方式方法,确保达到“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实际效果。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演练机制。2024年底前建立完善岗位安全生产制度机制,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技能水平、任务清单等。严格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10.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学习借鉴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按照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时更新完善适合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时,各企业要积极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按照有关行业领域要求,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三年规划,确保达标率满足行业要求;未明确规定的行业领域,制定内部达标规划,确保2025年前试点建设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11.推进基层班组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开展党员示范岗、学习先锋楷模精神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建立健全荣誉表彰机制,在广大职工中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等活动,选拔培养“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全面提高基层班组产业工人技能水平。

1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评价机制建设。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体系建设,完善“结果考核、过程评价”相融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2024年底,区国资局将在原有安全生产考核基础上,将过程评价内容纳入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建立任务跟踪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月度、季度、年度评估和即时通报、考核,通过总结反馈,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地。

1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建设。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按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各企业要成立内部专家调查组,限期形成调查报告,要查明问题形成的原因、处置情况;查清责任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罚问责建议;查实是否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彻底造成责任事故。对于未开展排查、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区国资局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予以责任追究。

(四)统筹协调推进效能提升。

14.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构建基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风险事件为研究对象的监测预警体系(2025年底前完成)。既要对已发生的事故查找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又要加大对未遂事故、涉险事件的统计分析;剖析事故事件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和准确致因,尤其是突出在不同阶段采取阻断控制的预防措施;通过统计分析未遂事件、伤亡事故,监测事故发生趋势,从而查找漏洞、补齐短板,防范事故发生。

15.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构建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隐患随手拍”、在线培训等方式,有效解决传统的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流程缓慢、信息迟滞、透明度低、经验管理等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提供支持辅助。督促指导各企业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及瞒报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底前建成风险预控信息平台,完善危险源数据库,动态辨识、科学评估、精准排查、及时录入,研发风险预控的态势分析、智能预警等功能,真正实现风险管理的超前防范。

16.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能力建设情况评估,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对企业应急人员、技术物资、装备情况进行摸底,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形成专常兼备、反应迅速的应急力量体系。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强化企地联动,主动做好预案衔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共享区域应急资源,在重突发事故事件应急抢险中展现国企责任担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国资局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动有关任务措施落实。结合本方案和企业实际,研究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任务目标,定期协调推进,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企业要全面、系统理在本质安全建设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摸清底数、找准症结,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提出今后三年的治本之策,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好表率。

(三)强化服务督导。区国资局适时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力量,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定期调度、联合督导检查、现场调研等方式,强化对企业的主动服务和技术支持,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突出示范引领。加强总结提炼,及时总结推广企业好经验、好做法和突出工作成效,以点带面,促进各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工作任务走深走实,力争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企业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严格考核问责。强化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考核问责,确保责任有效落实。及时跟踪了解企业进展情况并将有关工作纳入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企业进行纠正,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督导,对重大隐患悬而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编制本企业领导干部、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治本攻坚重点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建立并落实学习培训、工作例会、信息汇总、动态研判、警示通报、督导检查、考核评价、问责追责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各企业要聚焦治本攻坚重点任务,定期会商研判,每月组织开展本企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研究解决治本攻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对子公司治本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全面考核评价。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提供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强化正向激励。各企业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干部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相关领导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按规定提拔晋升。要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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