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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疫情防控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1-10 15:34 作者:巴州区交通运输局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迎接省政府目督办12日赴我市督查疫情防控工作,将交通运输防疫工作落地落细有成效,按照管业务必管防疫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控方针,紧盯“防、控、治”三个环节,因时因势调整疫情防控工作,抓住车站、码头、建设工地、冷链运输、办公场所、交通干部职工及家属、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等防控重点和关键环节,细化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按照分工,成立4个以局班子成员为组长、局相关股室、二级单位为成员的督查组,加强各二级单位、各工作管理对象、各关键点位防疫工作督查,对照督查清单全面开展常态化督查。

各二级单位要对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建防控队伍、制定防控方案、细化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储备防控物资、强化防控责任追究,按方案要求和分工,及时弥补单位自身和管理工作对象防疫工作短板,认真整改到位,确保迎检工作万无一失。

三、督查时间

2020110日——长期

四、督查工作内容

(一)加强公路运输领域疫情防控督查。

1.督促巴中火车站、江北汽车站、汽车北站、兴文车站、锅底塘配载点在车站设置体温检测点,要求旅客测体温、扫码、登记、戴口罩、人员不聚集保持1米距离;对进站行李、人员进行安检。站内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措施;设立临时留观室,对正在或疑似感冒发热旅客进行登记、隔离,配合卫健部门做好感冒发热旅客的移送工作;站内全员戴口罩,搞好自身防护措施,对拒不配合的旅客进行拍照登记并通知辖区派出所到场处理。利用视频监控,从严督查行车途中是否随意上下客、是否系安全带、是否全员戴口罩;在车站悬挂横幅、标语、海报和利用微信、微博和部门门户网站广泛宣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认真落实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对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随车携带的“三证一报告”(即:道路运输证、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进行查验。严格落实局党组制定“五个一”“两码两戴”“三消毒”冷链运输企业防控机制和措施,加强区管4家冷链物流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

3.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负责督促指导进口集装箱货物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落实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落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进口汽车零配件消毒和信息登记。

督查组组长:赖永江

督查组副组长:罗强、余强益

督查组成员(单位):张仁兴、杨旭、罗懿、信访股、区质监局、区路建所

(二)加强水路运输领域疫情防控督查。

督促化成镇、三江镇码头,做好码头船舶卫生清洁和消毒、通风等工作,设置体温检测点,要求旅客测体温、扫码、登记、戴口罩、人员不聚集保持1米距离。码头或渡口值班人员严格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并在码头悬挂横幅、标语、海报和利用微信、微博和部门门户网站广泛宣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督查组组长:朱小燕

督查组副组长:何建军

督查组成员(单位):局党建办、局目督办

(三)强化建设工地和公路保通保畅督查。

按照“交通不中断、客流不中断、货流不中断”的要求,确保公路保通保畅,加强应急运力储备,设立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人员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病员运送及时、准确到位。加强工地疫情防控督查,严防因工地工作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

督查组组长:白云

督查组副组长:莫若

督查组成员(单位):建管科、养护科

(四)强化系统内的疫情防控督查。

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消毒和清洁工作,干部职工和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场所要测体温、扫码、登记、消毒。每天排查上班干部职工和家属是否有异常情况。在办公场所悬挂横幅、标语、海报和利用微信、微博和部门门户网站广泛宣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督查组组长:罗强

督查组副组长:杨涛

督查组成员(单位):局办公室、局目督办

五、督查成果运用

各督查组要针对发现的各单位、各点位防疫问题,要立即通报并要求防疫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同时跟踪督查直至整改到位。对落实防疫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研究处理。

六、加强纪律监督

区纪委监委驻交通纪检组负责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督查,对履职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等行为进行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

 

附件: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督查清单

 

 

  巴中市巴州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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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督查清单

(公路、水路)

督查内容

备注

一、公路旅客运输

 

 

 

(一)汽车客运站场

1.进站是否体温检测、扫描进入

 

 

 

2.进站行包、人员是否安检

 

 

 

3.站内人员是否过度聚集

 

 

 

4.站内公共区域、设施设备是否落实通风消毒措施

 

 

 

5.站内是否全员戴口罩

 

 

 

6.站内是否进行卫生防疫宣传

 

 

 

7.车辆是否落实安全例检制度

 

 

 

8.车辆是否落实消毒措施

 

 

 

9.发车前是否扫码登记乘客信息,全员是否戴口罩

 

 

 

10.是否设置临时留观区

 

 

 

11.一级和二级客运站是否安排服务人员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二)视频监控(监控终端设在客运站或客运企业)


1.车行途中是否全员佩戴口罩

 

 

 

2.车行途中是否系安全带

 

 

 

3.车行途中是否随意上下客

 

 

 

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运输

1.运输企业、车辆资质是否齐全

 

 

 

2.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个人防护是否到位(运输人员戴口罩,装卸人员戴口罩、手套,原则上体表不直接接触货物)

 

 

 

4.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台账

 

 

 

5.站场区域是否落实消毒措施

 

 

 

6.重要装卸工具、设施设备是否落实消毒措施

 

 

 

7.冷链运输车辆是否趟次消毒

 

 

 

8.冷链运输车辆是否持有“两证一报告”承运冷链食品

 

 

 

三、公路保通保畅

1.公路是否擅自设卡断道

 

 

 

2.是否设立应急运输绿色通道

 

 

 

四、水路港口码头(渡口)

 

 

 

1.进入港口或码头是否体温检测

 

 

 

2.乘客是否严格佩戴口罩乘船

 

 

 

3.码头或渡口值班人员是否严格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4.船舶舱室是否进行通风

 

 

 

督查建议:

 

督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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