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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二O二一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01-12 17:13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及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破解行业治理难点和热点问题,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法治要求贯穿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各个领域,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根据区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及依法治区办规定要求,现将二O二一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行业制度体系建设

1.健全疫情防控制度体系。加强对疫情防控中交通运输领域出现问题的梳理研究,制发了《关于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规范指导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我局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的肯定。

2.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宣传,提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制定《巴州区交通运输局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巴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办理制度》等规定,坚持把合法性作为第一要件,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关口,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1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行政复议、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重要工作共计12次,提供法律意见书15份,参与区政府和局等组织的有关会议11次,参与纠纷矛盾调解1次,无重大行政决策违法、失误情况发生。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申报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公示等制度,合法性审查比例为100%,切实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服务、谁清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涉及优化政务服务和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无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被撤销等现象。

(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强化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坚持“放管服”并举的措施,建立权责清理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本级交通运输权力清单,做到该下放坚决下放,该精简的坚决精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优质服务,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切实做到权责法定,完成了本级交通运输权责清单清理和编制工作,逐步解决了“准入不准进”的门槛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全区营商环境。

2.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完善办事指南,加强行政审批“一张网”建设,实现省、市、区行政许可事项“一张网”办理。持续优化简政放权,“放管服”相结合,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1年1月份以来,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结4425件,网上受理率83.05%项,好差评办件主动评价率74.75%,占产生评价的事项比例98.29%,截至目前无差评整改,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3.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加强“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投资”等重点领域的行政监管等工作,认真开展“不合法的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投资的疏解治理”等专项行动,突出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反映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销号。

4.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参与干线公路建设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勘察设计等所有参建单位均纳入信用评价考核,保障民营企业的公平待遇。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理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实施“互联网+监管”,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推进信用信息联合奖惩机制落实。

(三)不断加大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审计监督,办理人大建议24件、政协提案14件,限时办复率100%。自觉配合区审计局完成了我局2020年农村公路资金绩效审计和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审计,对提出的问题全部予以整改。

2.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对机构信息、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统计数据、通知公告、交通规划等全部予以公开。

(四)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建立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按照“五包”责任制,切实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及化解方案。制订下发了《巴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印发<2021年防汛抢险应急救援工作预案>的通知》等,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发展稳定大局。

2.依法办理信访和投诉案件。坚持“有访必接”,做好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接访工作,及时分发处理,并跟踪督办。2021年1月以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省、市、区转办信访件82件、办结82件;12328(于8月合并至12345)服务电话共受理业务410余件,均已及时有效回复。

3.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和行政应讼制度建设。抓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平台录入工作,加强案例剖析,提出行政复议建议,引导和教育被申请人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监督。2021年1月份以来,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复议1起,协商维持原状;参与行政应诉4起,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经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我局全部胜诉。

(五)全面推进行业社会治理

1.持续推进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好交通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较好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全区 390个建制村实现100%通客车目标,加快推进交通行业和互联网融合,构建多样化、差异化的出行服务体系,压缩非法客运生存空间。制发了《巴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方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城乡道路客运“黑车”及地下班线专项治理、城乡客运市场乱象专项治理、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治理、道路货运专项治理、交通工程建设环境专项治理“五大”整治行动为抓手,加大治理力度,进一步净化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2.扎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检查、开封验视和道路水路客、货运输站场隐患排查,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严禁“三品”和其他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落实省、市、区关于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大力开展春运、疫情防控、汛期及冬季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排查和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区交通运输领域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做好防灾减灾及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梳理涉及农村公路防灭火通道项目,抓好火灾和汛期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等相关工作。

(六)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1.加强“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巴州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6年)》的贯彻实施,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结合年度普法重点,制订《2021年度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按照“清单+责任制”方式,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2.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机制。制订《巴州区交通运输系统2021年“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坚持管理服务办理与集中宣讲相结合,利用身边典型事例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抓好重点时段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法律七进”,在相关企业、学校、车站、站所等场所,开展宪法、行政法、安全生产法及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影响力和覆盖面,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局机关组织开展了“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活动;共投入经费2万余元,制发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万余份,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大力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乡镇(社区)。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引导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成立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任组长、副组长,负责贯彻落实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2021年,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专题听取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局务会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8次,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完善学法机制。健全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会前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切实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1年,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达26余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切实推动“关键少数”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结合工作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书面述法,接受干部职工评议监督。

(三)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厉行法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着力发挥头雁作用。2021年,在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下,配合区政府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省政府营商环境考评工作和完成了局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

三、2021年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理念仍需提升。行业内仍存在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法治理念,对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学习不够,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习惯用认知的方式处理问题,缺乏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方法,部分基层干部和执法人员缺乏主动学法意识和动力,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的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边界职责亟待明确。在此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根据上级要求,我区的原路政、运政及海事的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收归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后,以原区运管局为依托,合并原区路政大队新成立道路运输建设服务发展中心,原海事局新成立航务海事建设发展中心“两个”单位。由于执法权责收归市综合执法机构后,市级和区级中心单位职责边界未进一步具体明确,与行业实际不匹配,存在职责混淆、重叠等问题,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体制机制尚需健全。行业简政放权尚需优化完善,对部分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跟不上,存在承接单位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常态化监管机制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尚未形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塑行业治理体系正处在磨合期,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原管理机构职责边界尚未完全理清,一定程度上存在协调不畅的问题,有多头管理和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下一步法治交通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工作。结合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对标交通强省战略和省交通运输厅法治建设“十四五”规划,按照我区“依法治区和创建法治交通”的实施要求,科学谋划好行业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

(二)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牢牢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法治头雁”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述法力度,把学法用法贯穿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全过程,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三)着力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加强行业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落实交通强区改革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调整长效机制,完善交通运输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及运用,维护全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四)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对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部门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督察运行机制,开展暗访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五)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研究制定行业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等活动,推进法律“七进”。进一步完善普法宣传机制,创新法治工作载体、形式和手段,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影响力和覆盖面。培育行业法治文化,让法治成为行业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巴中市巴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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