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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2023-01-26 14:48

2022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围绕破解我局交通运输行业治理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组织抓好了全局各领域以“依法治区”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交通运输部门建设,更好地发挥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加强法治交通运输部门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推进行业制度体系建设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宣传,提升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规矩意识。制定《巴州区交通运输局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巴州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办理制度》等规定,坚持把合法性作为第一要件,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启动关口,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法定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无重大行政决策违法、失误情况发生。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申报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公示等制度,合法性审查比例为100%,切实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服务、谁清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涉及优化政务服务和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无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超越法定职权被撤销等现象。

3.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和行政应讼制度建设。抓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制度,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出行政复议建议,引导和教育被申请人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依法进行监督。2022年以来,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参与行政应诉2起,经市、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我局全部胜诉。

4.强化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坚持“放管服”并举的措施,建立权责清理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本级交通运输权力清单,做到该下放坚决下放,该精简的坚决精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优质服务,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切实做到权责法定,完成了本级交通运输权责清单清理和编制工作,逐步解决了“准入不准进”的门槛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全区营商环境。

5.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加强“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投资”等重点领域的行政监管等工作,认真开展“不合法的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及投资的疏解治理”等专项行动,突出涉及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反映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销号。                                                              (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去年研究制定的《巴州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6年)》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宣传阵地建设,结合普法重点,制订《2022年度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按照“清单+责任制”方式,深入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2.健全“谁主管谁普法”宣传机制。坚持管理服务办理与集中宣讲相结合,利用身边典型事例释法、以案普法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抓好重点时段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结合“法律七进”,在相关企业、学校、车站、站所等场所,开展宪法、行政法、安全生产法及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影响力和覆盖面,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

二、局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推动了我局法治交通运输部门的建设

(三)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成立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分管领导及其他领导为副组长,负责贯彻落实和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2022年,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2次,专题听取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汇报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相关工作12次,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四)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厉行法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着力发挥头雁作用。2022年以来,局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分管法治建设领导、法治建设业务股室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述法述责述职。

三、2022年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五)法治理念仍需提升。个别领导干部和股室主要负责人仍存在缺乏法治理念,对依法治国、依法治区和法治交通运输部门建设等有关工作重视不够,加之区级部门单位执法权责收归市级部门后,仍抱有“无执法权责就没有监管责任”等旧理念,不结合改革后的新形势、新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组织、谋划、推动本部门、单位和股室有关业务工作,缺乏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方法,没有与本部门、单位或股室的主要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督促、同落实,应付了事,因此崇尚法治、敬畏法律的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体制机制尚需健全。行业简政放权尚需优化完善,对部分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事中和事后监管跟不上,存在承接单位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常态化监管机制和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尚未形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市级执法机构职责与区级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职责边界尚未完全理清,一定程度上存在协调不畅、职责交叉等问题,有多头管理和推诿扯皮等现象。

四、下一步法治交通运输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七)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能力。牢牢抓住领导班子成员和股室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充分发挥“法治头雁”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述法力度。一是全局各单位要大力推广“党政主要领导+班子分管领导+法治工作股室主要负责人”三级法治建设述法述职述责制度,进一步提升本级交通运输部门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建设能力,增强抓实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感;二是利用聘请法学专家等多种方式深入到我局加强对全局股室主要负责人等有关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学以致用,首先要理解把学法用法贯穿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全过程的重大意义,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问题的能力,依法谋划组织和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八)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法治建设“三项制度”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对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部门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督察运行机制,开展暗访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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