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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2021年工作计划

2021-03-17 16:51 来源: 巴州区民政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区民政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和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及区委五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十四次民政会议部署和全省全市民政会议要求,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努力打造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民政事业发展高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抓实抓紧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根据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常态化、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养老、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殡葬等民政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方案和指南,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指导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守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加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和服务。

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建设“五好支部”为重点,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着力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政治性、原则性、功能性和党支部建设的参与性;抓好党员发展和培养。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廉政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加强微权力监管;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促进政风行风不断好转;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支持驻区农业农村驻局纪检检查组开展工作。

3.深化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坚持每季度研究1次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强化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加强对微信和QQ工作群等新媒体管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扎实抓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4.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建立依托医疗、教育、卫健、住房、应急、优抚“解三难”、残疾人等专项救助为主,民政临时救助为补充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保持救助政策稳定,防治“脱保”“漏保”;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全面实行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制度;依托“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完成与省厅经济核对平台对接,建立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启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5.深化社会救助管理。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的年审复核和清理治理工作;用活“按户施保、单人入保、分档救助”政策,达到对象及保障金额精准化;加强各类救助资金监管;落实特困供养政策,按标准发放特困供养金,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医疗和护理;提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6.宣传培训救助政策。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延伸宣讲触角,广泛开展政策宣讲,有效提升救助政策知晓率;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模式,提升民政工作人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政策落实能力。

7.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保持全区社会救助工作总体平稳,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为乡村振兴服务。

四、全面提升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8.大力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编制养老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制定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岗位(年限)补贴及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方案;试点推行1-2家运营的乡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大力培育民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

9.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更加重视农村养老问题,对符合改造条件、有改造意愿的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持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规范化建设,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40%,全力保障“兜底”对象入住刚需;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承接“兜底”对象。

10.加大养老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龙舌坝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力争将柳津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纳入省级项目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巴州区颐养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鼎山百寿康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利用已撤并村(社区)闲置场地规划建设一批养老大院,全面完成乡镇敬老院改造升级、安全整治;用好用活养老资产资金,规范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

11.强化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等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负责人、管理人员、护理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养老护理员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及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加强涉及资金监管,强化对养老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抽查、核查;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五、扎实做好福利慈善和儿童保障工作

12.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加强慈善活动监管;通过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促进慈善事业宣传形式多样化、创新化;切实抓好“中华慈善日”“天府慈善月”宣传;组织社会企业和爱心人士做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多元化开展新型慈善捐赠。

13.深化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5月份牵头召开全区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推进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全面落地落实;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实施方案;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明确儿童工作主任,依法履行儿童救助保护和兜底监护职责。

14.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对区儿童福利院和区未成年保护中心的管理;继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政策宣讲进基层”活动,协调区关工委、区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为全区儿童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关爱服务;扎实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及儿童收养工作;组织全区儿童福利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的业务工作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15.全面落实残疾人相关关爱政策。加强对残疾人相关福利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化对残疾人关爱政策衔接,协调区残联动态调整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费享受对象和“两项补贴”的发放。

六、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16.顺利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3月底前基本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围绕“双好四强”标准和“八不选”要求,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县级资格联审;提倡和鼓励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抓实抓细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大会选举、工作移交四个关键环节,确保选举一次性成功;在有条件的村(社区)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工作。

17.强化社区(村)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城乡社区示范创建,争取在今年建成省级示范社区4个,市级基层治理示范社区2个;扎实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指导督促社区做好新建小区社区用房移交使用,城乡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推进“道德银行”示范创建,争取建成市级示范社区20个,全面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村民说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全面推行“四议四调四评”工作法;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常态抓扫黑除恶和禁毒等专项工作,持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18.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继续实行“党建入章”,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引导和督促新注册成立的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管理好社会组织党员,做好社会组织党员发展培养工作;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

19.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加快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建成1家标准化、专业化的社会组织孵化机构;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率不低于50%。

20.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3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6月底前完成整改;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全区性社会组织抽查率不低于4%;5月底前完成全区社会组织2020年年度检查工作;全面清理全区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加快社会组织法入库建设,严格规范管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行为。

21.增强社会工作专业力量。试点建设4个乡镇(街道)基层示范社会工作站,通过购买服务,链接社会资源,开展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发展社工组织,完善对社会工作机构的孵化、培育及能力建设,力争2021年全区新培育2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增加持证社工人才,与区人社局开展联合培养,争取到2021年底,全区持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结业证人员同比增长5%。

22.持续优化志愿服务管理。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和运用,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加强志愿服务组织能力建设,推进志愿服务组织标准化;加快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建设,开发和统筹社区志愿服务项目,2021年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覆盖面达100%。

八、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23.纵深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充分利用两项改革“大调研”成果,立足巴州区实际,分领域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专项规划,确保涉改乡镇、村(社区)完成项目优化和组织实施。

24.严格地名管理有序推进界线勘定。持续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及时有序开展地名命名更命工作;做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注重挖掘和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优先保留历史文化悠久的地名;提升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全区地名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做好县级边界联检工作,持续加强平安边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晤、联合预防、应急处理等长效工作机制,促进边界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

25.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贯彻落实《民法典》,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加强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打造优质服务窗口;完善历史婚姻档案电子化,实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规范化;开展婚姻登记人员培训,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探索巴州区文明新婚俗;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资源部门共享和效能发挥。

26.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完成巴中殡仪馆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乡村殡葬服务规划和农村公益性墓地规划,开展试点建设,提高巴州区节地生态安葬率;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文明祭祀;继续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扎实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九、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27.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持续完善民政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举措,健全安全风险自查自纠、预防处置机制,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加强民政资金监管,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控;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不断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28.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社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思想,加大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备案审查、动态清理、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放管服”三项重点工作,依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优化行政许可事项。

29.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建设一支充满激情、富于创造、敢于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30.持续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机关、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作风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保持良好工作秩序;进一步提升办文办会水平,强化民政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认真做好统战、妇联、共青团、工会、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深化改革、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财务统计、 资产管理、节能降耗、档案管理、机要保密、12345服务热线、舆情回复、值班值守等工作,努力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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