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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03-31 11:27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和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有力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区民政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情况

一是通过干部职工会、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局党组会等会议多次学习研究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市区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工作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推进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协同共建法治巴州大环境。二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常规任务来抓。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完善执法队伍,规范权力清单。现我局重新申报行政执法人员13名,全部属于在编人员。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目前,我局行政权力39 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确认4 项、行政检查 6项、其他权利2项。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无法治建设的重大决定和方案出台。根据要求,全面落实了重要法治事项审批备案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按照省市区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贯彻落实好依法行政制度。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监督检查、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订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月集中组织职工学习民政相关政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健全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长期法律顾问1名,对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咨询,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进行公示。

(五)加强民政法治宣传工作。把握宣传重点,彰显民政亮点,突出政策热点。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婚姻登记、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方面的民政法律法规进行有重点地宣传解释,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申请程序、提交材料,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民政法律知识内容,以条幅、宣传版面(宣传展板)、宣传册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布公示,同时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遇到的难题。

(六)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法律进村(社区)工作,重点实施权责清单、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组织法律工作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普法知识,提高居民的“四防”意识。

三、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工作。二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属单位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了法治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局直属单位和业务股室具体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执政水平。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分专题集中学习宪法、党内法规、民政政策等法律法规,自觉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坚持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加强机关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建设,把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采取局党组专题学法,全局工作人员集中学法,法律专家专题讲座,特别是常态化坚持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自学充电、安排参加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领悟能力,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法治效果。一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清明节、“5.12”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梳理全部行政审批、处罚、许可等服务事项类项,逐项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指南。今年曾口镇书台村、清江镇柏林村成功通过全国民主示范法治村复检。三是着力打造法治文化。在走廊、大厅、电梯、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设置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刊载法治信息,营造出机关干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创新自治模式,加强社区治理。探索建立了“1+3+N”(即:党的领导为核心,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多元参与)的村(社区)治理机制,着力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今年宕梁街道中坝社区、水宁寺镇始宁社区被评为全省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全面落实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规范确定了“议事七步法”,完善了村(社区)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管理制度。今年化成镇长潭河村、梁永镇宏福村、平梁镇相坪村被评为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建立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的村(社区)民主选举、管理、协调议事机制。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实施方案》,采取准入制的办法,明确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将相关部门工作延伸下移进入社区,减少了老百姓办事环节。以区统一建立的信息网格平台为基础,将农村社区纳入网格管理,全区目前划分了675个网格,推行扁平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建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五星文明户”评比活动和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活动。

(五)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登记管理。一是对社会组织登记流程进一步优化,压缩审批时限;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马上办”“一次办”工作措施,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升。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着力构筑营商软环境。启用社会组织服务网,推行“互联网+社会组织”。强化社会组织信用意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规范管理,努力构筑良好的营商软环境。三是多措并举,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认真组织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活动、资金使用、制度落实的检查,依法公告年度检查结果并强化年度检查结果运用,对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依法撤销。四是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等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民发〔2017〕139号)要求,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化。

(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民主监督。一是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不得作出相关决策,确保文件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了《巴州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要进行深入调研,通过发送书面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对象、相关部门意见,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团体、社会公众等有关人员进行专家论证,并报送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廉洁性审查。三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与四川九朝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为民政工作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四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坚持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按规定及时公布政务信息,进一步优化政务监督环境,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

四、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办事手段行政化。长期以来,由于传统民政工作的边缘性、分散性和临时性等特点,部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和传统习惯处理民政事务,没有多少政策界限,没有多少法律含量,凭老思想、老经验办事。二是工作程序简单化。个别基层民政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怕麻烦、图省事,不依法律程序办事的思想仍然存在。

二是执法力度上有差距。民政部门的工作牵涉面广,如社会组织、殡葬管理、地名执法等涉及多个层面和领域,但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在法律法规方面对于民政部门在许多职责定位上至今未明确界定,没有统一的执法文书,执法工作受到很大制约。在基层,民政部门的监管执法职权由于受到机构编制和人员职数的限制,不得不分散在相关业务股室或下属单位。执法力量薄弱与执法监管需求的矛盾凸显,如对一些社会组织出现的违法违纪、活动无序的现象,存在不服管、不能管、管不了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更严重损害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下步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民政法制力量配备。进一步充实配备民政法制工作人员和民政执法力量,为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完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法制培训计划,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或培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法制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民政法律法规制度和重要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民政业务。

(三)进一步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紧扣建设法治民政理念,加快适应新时期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实现长期从靠经验办事、行政管理向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转变,更加积极稳妥地化解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法制监督。采取跟踪检查、督促催办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加强对决策落实的督查督办,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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