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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0 20:52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作者: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巴中市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报告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27-213359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推进工作有效落地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责任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和信息更新,并明确了相关股室的职责责任;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非涉密政务信息全部主动进行公开;三是细化工作标准。为方便群众办事,在巴州区政府信息网公开了局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职能职责、办事程序,真正做到公开透明。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公示公告13条、工作动态60条、文件解读11条、其他信息28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条,因事关社会稳定,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 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146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2 -3 18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7 14.4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有效推进,但在实际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工作的协调性差,政务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公开的内容不是很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专业知识有一定缺陷,不利于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由于工作冲突的原因,很多时候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存在补录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今后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配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和质效,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运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查询方便快捷。

  四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培训。加强各业务股室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知识,增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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