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公安分局 > 政策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党建+护商警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28 15:34 来源: 巴州区公安分局

各党支部:

现将分局《关于推进“党建+护商警务”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党支部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委员

2023年6月22日

附件:

关于推进“党建+护商警务”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区委六届五次全会及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答好“深耕计划”政治题、发展题,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辖区实际和公安主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央、省、市、区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投资促进提升年暨营商环境优化年”行动,聚焦辖区商圈和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发挥党建工作引领力,持续在护航中心工作、深化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不断推进“深耕计划”在辖区落地生根,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助推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聚焦队伍提能,建强支部堡垒。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总体思路,抓紧抓实基层党组织政治、组织、作风建设,着力建强基层党建堡垒,引导全警找准服务全区大局、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为切实履行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使命任务,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聚焦服务提质,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模式,着力推行 “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进一步减流程、减时限、减成本。

(三)聚焦联动提速,持续惠企护商。充分聚合辖区党政机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力量,加大警企协作联络、联防联控工作力度,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为发展保驾护航。

(四)聚焦打击提效,打造法治环境。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行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稳慎适用“查扣冻”等强制措施,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激发党建领航引领力

持续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党建工作方法、载体、形式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安党建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能力。

1.突出政治建警。坚决落实管党治警政治责任,聚焦公安姓党政治属性,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学习教育制度,把党的创新理论、国际国内形势、经济工作政策等知识纳入民辅警集中学习内容,不断引领全警深刻领悟“国之大者”“党之大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提升护航经济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牵头领导:张俊杰

责任单位:政治处,各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建立“党建+”服务站。以“最强支部”创建活动为契机,落实专门资金、场地、人员,推动回风、宕梁、清江、光辉等派出所与辖区重点企业、商业中心、工业园区建立“公安+企业”联合党支部,完善支部工作机制、措施、考核等机制,适时开展“主题党日”“警企联谊”等活动,密切警企联系。各支部要把“护商警务”纳入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做到有安排、有部署,并在党员活动室开设“护商园地”,展现“党建+护商”工作情况;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党员民警与重点企业“1+1”帮扶结对,针对企业、项目在日常生产、经营等过程遇到的涉法难题,主动靠前予以保障、服务。

牵头领导:黄政钢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支部

完成时限:7月底前

3.持续推进作风转变。以深入开展“三实”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实践活动,深入了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开展“向人民报告”,每半年组织1次全局性“开门评警”活动,邀请企业经营业主对辖区公安机关办事效率、服务态度、护航发展工作监督评议,主动问计于企、问需于企,真正让民意成为公安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整治,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大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确保构建“亲清”警商关系,全力避免发生民警涉企违法违纪案事件。

牵头领导:黄政钢

责任单位:情指中心、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各支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丰富利企便民举措

找准护航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工作切口,以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为重点,充分展现公安党建护商工作良好成效。

4.简化办事程序。在交管、户政、治安等窗口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对企业员工及辖区群众办理居住证、民爆审批等急需办理的紧急业务简化人工流程,精简证明材料。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等方式,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主动式、贴近式、一站式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解决企业用工、群众务工之需。

牵头领导:邬鸿鸣、董强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治安大队、交管大队,各派出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预约延迟等服务制度,第一时间回应、解决辖区项目建设、企业反映的问题。对企业的诉求,能现场办的当场办结,疑难复杂问题限时办结,能否办理均须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分局设立“办不出事”窗口,把“最多跑一次”要求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黄政钢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逗硬追责问责。把“护商警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日常督察检查重要内容。建立民警涉企“负面清单”,明确民警涉企禁止行为,严格追责问责涉企服务中的“不满意”事项,第一时间安排专人核查企业反映的问题。对民辅警在涉企服务中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严格处罚。

牵头领导:王双明

责任单位:情指中心、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各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推行惠企护商行动

丰富“党建+护商警务”工作举措,突出领导干部、党员民辅警、先进典型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引领推动一揽子护商措施落地落实,积极服务和融入辖区拼经济、搞建设。

7.推行警务护商联络。梳理全区重点企业、重点在建工程等项目,按照“一警一企”“一警多企”原则,深化警企“点对点”服务对接工作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分别联系1家规模以上企业或重点项目,社区民警负责联系辖区1家企业,构建“8+34+N”的警企联络体系,常态听取联系企业意见建议,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机制,保障企业发展良性态势。

牵头领导:黄政钢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8.推行警企协作联防。在大型企业、商圈设立警务室,按照“1+2”(即1名民警、2名辅警)模式配置警务室人员,按标准充实装备、技术,协助开展接处警、矛盾调处、服务群众、巡逻防控等工作。同时,完善“警企结合”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巡特警、派出所、巴州义警、警务助理、企业保安,加大对企业集中区域、商业中心夜间巡逻力度、密度、广度,推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内部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与公安联网运行,织密重点企业、商圈安全防线。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实施“天网”工程补点补位,实现高清监控无死角。

牵头领导:邬鸿鸣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情指中心,各派出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推行矛盾纠纷联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涉企矛盾调解队,充分发挥“警员+网格员+调解员+N”优势,围绕汉巴南铁路、苍巴高速、莲山湖、G245、城区重要商圈等全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梳篦式排查因工资、债务、土地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危机干预,防止小纠纷转化为大矛盾、大矛盾转化为刑事案件。

牵头领导:邬鸿鸣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推行安检联查。探索建立入企检查备案制度,严格规范入企检查程序,统筹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实行“一年最多查一次”“一年只进一次门”,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牵头领导:邬鸿鸣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各派出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依法严惩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辖区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

11.依法严打涉企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快侦快破寻衅滋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盗窃、诈骗等侵害企业利益案件,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伪造印章、串通投标、商业贿赂,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适时组织开展打假专项行动,铲除“黑作坊”“黑工厂”,及时清除营商环境“拦路虎”“绊脚石”,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牵头领导:郭宁

责任单位:刑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食药环知大队,各派出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综合运用“新”“旧”两种媒介,广泛普及公安“放管服”改革的便民政策和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及时向企业进行涉众型、多发性、常见性等涉企犯罪的预警提示,进一步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送法进企送教上门,定期到商会、企业召开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剖析典型案例、宣讲法律法规、讲授防范知识,增强企业和员工自觉守法意识。

牵头领导:黄政钢

责任单位:政治处、法制大队、刑侦大队,各派出所

完成时限:长期

13.强化法制护航作用。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企业、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用好“轻罚免罚”“首违不罚”,慎用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强制措施,严格遵守禁止逐利执法“七项规定”,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真正为企业发展“减负松绑”。主动开展商企背景审查,对拟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开展风险评估,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协助对重点企业采购、会计、出纳等岗位人员开展教育和审查,定期深入企业开展经济金融风险预警研判,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经济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防范发生职务侵占等损害企业利益行为。

牵头领导:黄政钢

责任单位:法制大队、治安大队、交管大队、经侦大队,各派出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推进“党建+护商警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文宝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发动、督导推进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建办,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政钢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双明,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张俊杰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党建+护商警务”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推进有关工作。行政审批、刑侦、治安、经侦、食药环(知)等专业警种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落地。

(二)提升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深刻认识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深刻内容,充分认识企业、商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自觉将公安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统筹思考,切实履行好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服”的职能作用,不断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三)加强措施落地。行政审批、治安、经侦、刑侦、食药环(知)等警种要按照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单位责任人员,细化目标任务。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协调、亲自抓落实,确保“护商警务”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四)抓好宣传造势。政治处要做好“护商警务”的舆论宣传工作,及时发现、挖掘、宣传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强化正面引领,推动营造爱商、护商的浓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