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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2024-03-18 11:19 来源: 区司法局


    陈垠,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四川恩阳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司法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罗超,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四川恩阳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基建、常态化扫黑除恶、反恐防邪等工作。分管安帮矫正股(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应诉股、行政复议股、基建办。

 

 

 

马丹,女,汉族,1976年12月生,四川巴州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司法所管理、维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乡基层综合治理、平安巴州建设、医疗纠纷调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知识产权保护、农民工权益保护、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法学会、重点项目建设法律服务、乡村法治建设、创文、法治宣传、法治创建、法治社会、志愿服务、禁毒防艾、生态环保、河湖长制和林长制、精神文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治宣传股、法律援助中心、医患纠纷调解中心、江南公证处、基层管理股;联系宏坤律师事务所、九朝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女子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

 

 

 

武莉娜,女,汉族,1987年10月生,山西大同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巴州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负责国家(政治)安全、全面依法治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内外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双拥、老龄、关工委目标绩效、保密、网络安全、打击处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文化、正版软件推广使用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史志年鉴编纂、重大政务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党政内外网管理、安全生产、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群众信访、司法行政改革政务公开、舆情管理、信息化建设、新媒体建设等工作。

 

 

 

何晓梅,女,汉族,1990年8月生,四川邛崃人,2014年11月参加工作,201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法制审查与监督股、计财装备股;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含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监管、食品药品安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行政审批、政府法律顾问团、党风廉政建设、统战、乡村振兴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科教文卫疫情防控、党史、财务、公务接待、机关效能建设、节能工作等工作。

一、主要职责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工作。

(六)负责并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平台建设,统筹和布局全区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并指导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律师、仲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警车、警械、服装等装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电话:0827—2136823)。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

(二)办公室(电话:0827—2132611)。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绩效管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舆情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重大政务督办。负责党政内外网的日常管理。

(三)政治部(警务部)(电话:0827—5253011)。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察、任免报批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外宣工作。负责本系统老龄、双拥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四)法治调研与督查股(电话:0827—5253358)。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五)法制审查与监督股(电话:0827—5276165)。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送备案、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本机关“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权平台建设。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颁证年审工作。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和问题。指导、督查、考核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六)法治宣传股(电话:0827—5253358)。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七)安帮矫正股(社区矫正管理局)(电话:0827—5818686)。负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帮扶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工作。指导协调刑满释放和期满解矫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八)行政复议股。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向区司法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监督管理仲裁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指导、督促、协调行政调解工作。

(九)行政应诉股。监督协调全区行政应诉工作。办理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十)基层管理股(电话:0827—2136822)。负责指导和管理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电话:0827—5299131)。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及执业核准审核工作,查处投诉、无证执业及其他违纪行为。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工作。配合做好司法鉴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计财装备股(电话:0827—2136178)。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物资装备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车、警械、服装等装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务、公务接待、通讯和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监督管理下属单位财务、装备、基本建设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电话:0827—5253233)。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内部审计、统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按区委规定设置。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回风街道龙舌坝社区龙华街263号。

联系电话:0827—2132611。传真:0827—2132611。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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