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司法局 > 规划信息

巴中市巴州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2-07-01 16:17

解读链接:《巴中市巴州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区顺利实施并圆满完成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八五”普法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委各项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巴州经济社会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为推动“四区共建”、建设清爽奋进幸福巴州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显著增强。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全民普法的制度体系、实施体系、责任体系、评价体系更加健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初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全方位,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普法工作融入“十四五”规划,围绕推动“四区共建”,加快建设清爽奋进幸福巴州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4.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守法、学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辅相成、有机融合,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以普促治、普治并举,不断推进法治巴州建设。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各级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开学第一课”“法治副校长讲堂”学习内容,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运用“大美巴州”APP、“巴州发布”公众号等各类融媒体平台,通过专题专栏、新闻访谈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实施案例的宣传,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前宪法宣誓,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维护宪法。扎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观教堂活动,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和“宪法晨读”等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把握好民法典的核心要义、重点问题和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各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积极制作民法典公益广告、微视频等普法产品,汇编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活动,引导青少年主动学习民法典。组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成立“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深入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寺观教堂开展宣讲。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突出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积极开展“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围绕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突出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围绕国家政治安全,重点宣传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围绕新时代平安巴州建设新需求,持续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防范交通风险能力。围绕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着力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法治氛围。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补偿、社会救助、养老育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宣传农村重点领域生产、发展、改革、法治乡村建设等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举办“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不断增强防范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能力。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医疗卫生、中医药、食品药品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金融风险防范、识毒防毒拒毒、预防艾滋病、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网络赌博、社区管理服务、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保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退役军人保障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党员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民等为重点,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掌握履职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年度述法制度,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6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评重要内容,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对涉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相关行政法律规范的学习,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观念。每年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充分运用“学法考试平台”,广泛开展线上学法考法。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充实完善中小学法治教育相关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等活动。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治班会”“法治手抄报”等法治实践活动和案例教学,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活动。在全区各中小学持续开展“三带三进”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强化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培训纳入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任前培训。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村社干部依法履职。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培养工作方案,建立培训、考核、管理机制。充分利用农民夜校、就业培训等平台,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暖冬行动”“送法进工地”等活动。根据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持续开展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结合企事业单位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医院、公园、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推动公民法治实践养成。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开展法治教育、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全体公民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治习惯、形成法治风尚。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全国文明城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最美庭院”“文明家庭”“文明个人”评选等活动。加强居民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养成良好卫生健康习惯等方面的意识培养,推动养成法治习惯。

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树立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纠正法不责众、滥用职权、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宣传推广《公民常用法律指引》和《公民法治行为规范》,加强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推广道德银行、法治超市等激励机制,深入开展道德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有效衔接,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不良信用记录者,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增加失信成本,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各类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期限,允许提出异议复核,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不断推进全民守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全区法治建设中,融入全民守法环节,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立足地方特色,挖掘社会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深入推行“道德银行”模式,在“道德银行”积分细则中融入遵纪守法内容,引导村(居)民提升道德修养、法治意识。

(二)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充分利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建设融入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讲堂、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书屋)等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开展红色法治教育示范创建,利用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川陕苏区将帅碑林等红色教育资源,打造红色法治教育示范基地,依托法治文化阵地,体系化、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建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艺繁荣发展。探索实行“政府购买、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社会资助、百姓受益”的法治文化建设新模式,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力度,积极组织文化工作者、本土作家、民间艺术家创作展现巴州地域特色和巴渠风采的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创作生产一批法治文化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普法,推进“两微一端”等普法新模式。持续开展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征集展播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队开展“三下乡”“法治文艺进万家”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挖掘、保护、宣传、传承。全面收集川陕苏区法治建设方面的文献、文物、法治故事和亲历者口述资料,全面考证川陕苏区关于法治的遗址遗迹,不断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体系。加强对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川陕苏区将帅碑林等红色法治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积极争取入选四川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讲好红色法治故事,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大力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川陕苏区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成功实践和代表人物事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对红色法治文化成果赋予时代精神并加以传承,让红色法治文化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将深化拓展“法律七进”作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法律七进”示范点创建,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一体贯通,切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夯实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根基。

1. 深化拓展“法律进机关”。开展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大力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涉法事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全覆盖。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2. 深化拓展“法律进学校”。强化依法治校,依法制定学校规章,推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提升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健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制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沉迷、校园猥亵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学校依法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注重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依法处理校内纠纷中的作用。

3. 深化拓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基础、群团组织为依托、社会组织为补充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全力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紧密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根据需要设立乡镇(街道)公职律师,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广社区(村)“法律之家”建设经验,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体化运行。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机制,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大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制定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五老”志愿者等为重点,到2025年全区每个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1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推动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向法治服务乡村振兴衔接,持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依法治理。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筑牢维护乡村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鼓励农村以“村民说事会”“议事堂”“村民议事厅”“民情恳谈”等形式参与村务管理,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

4. 深化拓展“法律进企业(单位)”。健全完善企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强化企业(单位)合规管理体系,依法防范市场风险。落实公司律师制度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文化建设中融入法治文化。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加强企业(单位)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企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和法律审核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常态化开展企业(单位)与律所结对合作、企业(单位)法治体检等活动,防范化解企业生产经营法律风险,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企业(单位)用工行为,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纠纷调解和仲裁力度,维护企业(单位)生产经营秩序。

5. 深化拓展“法律进寺观教堂”。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管理章程,推动宗教场所依法治理。强化宗教场所法律服务联系点作用发挥,深入开展政策法律宣传宣讲进宗教团体、宗教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二)健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深化行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探索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强化“依法治网”。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提升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三)推进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时期法律服务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进全区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加大实时普法力度

1.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落实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普法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实现案件办理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2.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将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相结合,使矛盾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普惠均等的法律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

3. 强化以案普法,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编发以案释法普法读本,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结合时事热点、群众关切度高的案(事)件及时解读法律,开展精准普法,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拓展社会普法广度。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引导全体法治工作者成为传播法治精神的普法员。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志愿常态化、制度化。

(三)提升智慧普法精度。强化普法平台建设。整合媒体资源,构建上下贯通、同频共振的立体普法矩阵。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持续推进“五微普法”,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5H等普法新媒体集群,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提升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到达率,增强群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全民守法和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本系统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全民普法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各级党政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全民普法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坚持“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结合行业特点和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需求,开展针对性普法。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区融媒体中心要主动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事件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重要内容,针对时事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精准的法律解读,常态化开展公益广告普法宣传。探索建立媒体公益普法效果评估机制。

(四)强化保障支撑。

1. 加强经费保障。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普法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各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普法工作经费,切实保障本部门(单位)普法工作需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全民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2. 加强人才保障。5年内对全区普法骨干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从政策制度、人员配备上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

3. 加强调查研究和舆论引导。加大对全民普法的基础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全区关心、支持和参与普法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评估检查。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根据中央、省、市普法工作评估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绩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科学开展评估。

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定期向本级党委(党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探索建立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制度,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