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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5 10:53 来源: 区司法局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等文件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主阵地,据实更新机关简介,持续加强政策、规划信息、统计信息、预算决算、民生信息和其他法定信息日常公开,先后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9条。我局现有行政权力14项,年内作出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奖励0项,开展行政检查5次,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年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标体系,持续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不断完善信息采编、审核、发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对照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我局2023年度未出台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部署要求,逐一规范专栏内容,及时更新机关简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工作动态,并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巴州司法”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实现公开内容与其他网站栏目数据同源。升级优化“巴州司法”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功能,打造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以“巴州司法”微信公众号为辅的网络信息公开窗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股室牵头,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平台管理员向上对接、定期汇报工作衔接机制,通过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工作督导,确保平台建设和运行规范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制定《2023年信息调研宣传考核实施办法》,将信息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单位),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网站信息录入人员与政务自媒体管理人员衔接沟通不够经常,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自媒体平台信息公开存在一定时间差。二是个别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细致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着力对标补短。一是按照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统筹推进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自媒体平台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宣传同步落实,解决好不同平台信息公开存在时间差的问题。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程序,强化收集、汇总、制作、发布等数据内容补全措施,确保公开信息更加精细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附件:巴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巴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巴州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相关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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