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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司法局上半年各项业务数据

2018-08-29 08:54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作者: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迅速

(一)平台建设高标推进。制发《巴州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建设。截至目前,500㎡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本完成装修;改造完成江北、宕梁、凌云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化成白庙村公共法律服务室;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做好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完成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机构人员信息录入工作,为全省大数据中心提供支撑。

(二)法律援助提速增效。认真贯彻落实《巴州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优化案件办理流程,有序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法律援助质效进一步提升。上半年,在区法院和区政务中心新增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提供法律援助297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8件(办结171件),分别完成全年民生任务85%和61%;办理涉及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101件,挽回工资450余万元,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三)公证事业奋勇争先。加速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服务,对当事人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落实同城协议,严格公证质量监管,公证事业蓬勃发展。上半年,办理公证2800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6%;围绕脱贫攻坚开展的易地扶贫搬迁换房公证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充分肯定;江南公证处成功创建为“四川省优秀公证处”。

二、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有所提升

(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印发《巴州区关于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2018年度“法律七进”工作要点》《关于深入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治理活动的通知》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突出普法主题,明确普法内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确保了全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开展,区域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浓厚,顺利通过市委、市政府“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二)普法活动有效开展。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川篇”、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等重点内容,突出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一月一主题”“法律七进”活动。上半年,组织全区“七五”普法学法用法考试1次50余场;开展“2.15食品药品安全日”“3.15质量维权日”等大型主题法治宣传活动6次120余场;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00余场。

(三)法治文化创新发展。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法治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八大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微信、微博、微电影、微节目、微礼物“五微普法”模式,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巴州司法”“巴州区检察院”“巴州区职工法援律师团”等20余个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普法信息480余条;申报省级法治示范单位1个,筹建区级法治示范机关单位3个,法治示范村(社区)20余个;播放法治微电影50余场;编演法治微节目5个20余场;发放法治魔术擦、法治精神口袋、围裙等法治“微”礼物20余种5000余个。

三、社会治理平安攻坚持续发力

(一)人民调解转型升级。继承发扬“枫桥经验”,围绕社会稳定大局,有力筑牢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回风社区调委会荣获“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清江司法所罗俊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四川省人民调解能手”。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有力。组织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紧贴春节、“两会”、五一等重要节点,围绕民工讨薪维权、环境污染、脱贫攻坚迎检等重点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全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地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上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482件,成功2470件,成功率达99%。二是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加快发展。联合食药监局、教科体局等,成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矛盾纠纷专业调委会、校园及周边矛盾纠纷专业调委会等16个专业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上半年,全区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受理专业纠纷743件,调解成功743件,调解成功率100%。三是“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印发《巴州区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管理,促进人民调解提质增效;稳步推进“公调对接”,建立江北、回风、东城等“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6个,实现城区全覆盖;有序开展“访调对接”,与区信访局建立“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上半年,“公调对接”“访调对接”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5件,全部调处成功,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完善。

(二)特殊人群管理有序。一是管控能力有所提升。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大力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教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启动《社区矫正工作应急预案》,在春节和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扎实排查防控,强化教育监管,落实零报告制度,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上半年,全区共办理调查评估109件,同意70件,不同意39件,法院采纳率达98%;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9人,解除99人,在矫246人;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87人,其中三无人员1人,特殊人员1人;给予警告10人次,1人撤销缓刑正在办理中。二是执法监督更加严格。印发《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联合区检察院对各司法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重点针对社区矫正办案系统应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发现3类问题,发放整改通知11份,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三是帮扶解困成效明显。践行“治本安全观”深化社区矫正“三大机制”,对刑释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协助提供困难帮扶20余人次,金额达18000元;协调解决低保6人次,就业安置3人,帮扶效果良好。

(三)“扫黑除恶”扎实开展。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迅速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全面排查特殊人群中的涉黑涉恶人员,依托各司法所深入开展以“亮剑扫黑除恶,护航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上半年,系统组织专项宣传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份;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7起;对未聘请代理律师的32名涉黑涉恶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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