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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08-09 09:11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作者: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罗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8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总抓手。2017年,司法部明确提出,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巴州区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法律服务专区2个(区政务中心、区法院)、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31个,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全面建成。实体平台功能定位采取“3+X”模式(3即: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基本职能;X即公证、安置帮教等拓展职能),能够解答群众常见法律难题,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一、关于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组织保障的问题

通过区委深改会、区政府常务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建立了长效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由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牵头实施、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由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组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体系。  

二、关于整合资源力量,健全服务窗口的问题

一是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个法律服务专区落实了4名律师轮流值班;在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增加18名司法所辅助人员,同时创新开展机关工作人员下沉司法所工作,逐步形成“1名政法干警+1名辅助人员+1名法律顾问”的人员构成模式;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部聘用落实了法律顾问。二是统一制作包含各平台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姓名、电话、微信、坐班时间等信息的公共法律服务公示牌500个,上墙安装至乡村站室,做到“抬头可见、举手能及、扫码可得”,线上线下一体办理。三是规定各平台法律服务人员必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月到服务单位开展法治讲座、专题普法、村务问诊等服务活动2次,并落实工作日志制度,做到服务精准有效、轨迹清晰。

三、关于加强保障力度,促进服务发展的问题

我局通过整合升级以奖代补政策资金、系统内部公业务经费和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渠道,先后投入300余万元足额保障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下一步,我局积极争取将平台运行、服务人员聘用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建立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补助机制,对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信访案件处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进行补贴,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关于强化考核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问题

制发《巴中市巴州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涵盖执业纪律、职能履行、事项办理等17个项目,由区司法局和乡镇共同考核。2018年,对25名履职不到位的法律顾问分别扣减了10%—30%聘用费用,节约财政资金近20万元;解聘13名不履行职责的法律顾问,发挥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有效确保了服务质量。我们将持续加强平台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强化平台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将考评结果、群众满意度作为续聘服务重要指标,从而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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