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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0-24 11:09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审计局 作者:巴中市巴州区审计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并组织实施或监督执行。草拟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2.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地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3.向区政府区长提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一是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二是各镇(乡)人民政府财政预、决算审计。三是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审计;四是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五是区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六是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各类专项基金、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审计;七是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和授权的审计事项;八是法律、法规规定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专项审计调查。

  7.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重点工作主要包括: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本地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同级审计,分季度报告阶段性审计结果;预算管理及执行审计,预算管理部门和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省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自定),区安监局、区粮食局、区委宣传部;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自定),区残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贫困县扶贫资金管理审计(省定),根据省审计厅安排,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贫困县(区)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由市审计局组织县(区)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巴河一段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市定),根据市审计局统一安排组织县(区)实施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区安监局、区粮食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根据省审计厅安排,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列入审计厅工作方案的区人民医院回风院区(二期)、高速公路互通连接线(匝道)、区六中分校三个省级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自定),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巴州区2015年度农田工程建设项目、平梁苏家河大桥新建工程、平梁乡青包山村等6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宕梁街道办凉水井村等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奇章中学校学生食堂工程、奇章中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光辉镇中心小学新建综合楼及校舍维修建设项目、巴州区北龛西龛石窟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巴州区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部门概况

  巴州区审计局包含下属事业单位2个,下属参公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巴州区审计局本年收入合计56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31万元,占100%。

  2017年巴州区审计局本年支出合计52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62万元,占57.31%;项目支出239.4万元,占42.6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60.31万元、比2016年652.22万元减少91.91万元,支出总计521.02万元比2016年支出520.75万元减少0.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巴州区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56万元,增长3%。主要是增加了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审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巴州区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60万元,占88.79%;医疗卫生支出11.06万元,占2.12%;社会保障和社会支出29.89万元,占5.73%;住房保障支出17.45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6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运行(2010801)决算数22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802)决算数29.4万元,完成预算100%;审计业务(2010804)决算数205万元,完成预算100%;信息化建设(2010806)决算数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1.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6.93万元,完成预算100%;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 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巴州区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7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及范围,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车改革移交机关事业管理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7万元,占预算1万元的67%。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来客,及执行公务活动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0.85万元减少0.18万元,减少1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及范围,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审计局运行经费支出366.74万元,比2016年332.46增加34.28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用于脱贫攻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务车改革车辆移交机关事业管理局,单位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2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资金使用未完全规范,二是项目执行时间跨度大未及时支付导致结转资金,三是编制预算项目不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二是准确编制项目预算及项目资金支付。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下属单位4个单位开展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单位编制预算项目不完善;二是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有跨项目使用;三是项目实施与资金拨付不同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准确编制项目预算,二是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0103(款)2010301(项):指行政运行;201(类)20103(款)2010350(项):指事业运行。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20805(款)20805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21005(款)21005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210(类)21005(款)21005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十)住房保障221(类)22102(款)2210201(项):指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巴州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巴中市巴州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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