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办事指南
2022-04-08 14:16
一、受理条件:
(一)县属国有林场(所、站)、林业企业,以及其他县属企事业单位等经营管理的国有林木。
(二)采伐集体与个人(含各种非国有经济组织)所属的林木。
(三)农牧民生产生活用材采伐集体与个人所有的天然林。
(四)占用征收集体林地0.67公顷以下的林木采伐。
(五)采伐遭受森林火灾、病虫害、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危害5公顷以下的林木采伐。
(六)国有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公益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国家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采伐,危及安全的名木古树采伐,上述3种情形许可证核发。
二、申请材料:
1.林木采伐申请报告(申请书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下载范本,网址:www.sczwfw.gov.cn);
2.采伐作业设计(原件或复印件);
3.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原件或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四、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广场街67号政务服务大厅四楼区农业农村局40号窗口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7-8668835 0827-866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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