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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02-24 17:16 作者:彭朝勇

2022年巴州区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监督意见》)为重点,持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为清爽奋进幸福巴州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

2019年国家统计局来我区开展统计督察整改,指出了巴州区存在的4大类11项突出问题。近年来,巴州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工作。2022年4月,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中市巴州区迎接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逐条逐项落实到位。区统计局成立专班、落实专人,用时2个月,收集了我区近年来我区统计督察整改资料,形成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统计法定职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卷20卷。真实反映了我区统计督察整改成果。

(二)扎实抓好《统计监督意见》的贯彻落实

1、加强《统计监督意见》学习。一是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常态化学习统计法律法规。2022年5-6月,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先后学习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二是区统计局印发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统计监督意见》,深刻学习领会《监督意见》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各自业务开展学习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举措,认真思考谋划2022年工作,高标准做好各项统计业务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2、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2022年4-5月,我局组成五个工作组对全区87家限上企业(项目)开展了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检查组采取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个人问询、实地查看项目等方式检查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通过检查,进一步夯实我区统计工作基础,提升了统计数据质量。

(三)深入推进统计造假专项纠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2022年6月以来,巴州区认真推进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1、及时部署,细化举措。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结束后,  6月30日,区纪委、区统计局联合召开了巴州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专项纠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切实做到“四个必查”,强力推进“三个一批”,扎实做好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严格对照《巴中市统计局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成立了巴中市巴州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巴中市巴州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四个必查”“三项重点工作”等内容,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建立了《巴中市巴州区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自查自纠台账》,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挂账销号,确保专项纠治工作取得实效。

2、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取得实效

(1)查权力干预情况。我局对全区检查了权利干预统计情况,通过检查,未发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未发现有关部门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未发现统计人员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各级各部门未利用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

(2)查数据寻租情况。及时纠治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的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

(3)查执法不严情况。通过检查2020年以来的执法案件,没有发现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包庇纵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情况。

(4)查入库退库情况。我局对2021年2月—2022年3月期间全部规上工业、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包括名录库入库和专业入库)和退库单位开展检查,检查发现有6家企业(项目)瞒报(漏报)、虚报经济指标单位数,我局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部分企业(项目)立即退库。

(四)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2022年3月,我区随机抽取“巴中市兴圣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规上工2022年1-2月的营业收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2年8-9月,我局对全区工业、商贸服务业、建筑、投资、劳动工资等行业25家企业(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提升了统计工作的单位,规范了统计工作,震慑统计违法行为。

(五)开展统计法律宣传

一是依托法治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宣传日等活动,于12月4日-12月8日在南池半边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摆放宣传展板5面;在企业及交通要道路口悬挂横幅8条,向企业员工发放统计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统计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二是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集中学习《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提升干部学法守法、依法统计能力。同时,组织职工观看四川省统计局开展的“12.8”统计法治宣传线上视频直播活动。进一步开展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充分发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三是积极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参加市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法律知识竞答,全区2536人参加知识竞赛,平均成绩74分,达到了预期效果。四是我局通过党政网发文要求各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利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节点在户外显示屏、大型广场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因地制宜制作动漫、微视频、图解、漫画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不断推动统计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各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2022年,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统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牢牢把握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统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加强法律学习纳入我局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加以推进。一是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及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以及全系统年度学法计划。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以及网络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系统化,经常化、规范化,为全局依法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认真执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持续推进统计督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久实效。

(二)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加大学法用法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习《统计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全年中心组学法共5次。二是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监督意见》的学习进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三是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监督意见》,利用统计年报和定报会议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到部门、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及业务指导。四是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专项纠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存在的不足与差距

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我们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诚信统计的社会生态需要进一步培育。一些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重视不够,部分调查单位负责人统计法治意识淡薄,对源头数据缺乏有效管控措施,统计数据虚报问题和漏统问题并存;二是统计执法力量相对众多的调查单位、日益增加的统计调查项目和专业调查任务显得较为薄弱。统计执法人员较少,且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是开展统计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等文件的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全区统计干部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知底线、明红线,让全区领导干部牢记依法统计的理念,营造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的统计环境。

(二)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进一步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认真做好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记录,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培训,优化执法队伍结构,为统计执法监督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扎实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持续深入开展专项纠治。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紧紧围绕“四个必查”“三个一批”等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专项纠治工作。进一步压实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责任,确保专项纠治工作能落实落细,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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