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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建设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1-07 16:45 来源: 巴州区住建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为组织开展好区本级2023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我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类相关专业在职在岗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应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规定,其中,任职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报。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由本人根据现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申报,评审材料报本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查核实,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包括资历、年限)、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申报人员应结合历年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情况,综合评价后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经审核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初审进行复审并在相应栏签字盖章。

(四)专家评审。根据申报人员情况,巴中市巴州区建设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从专家库中抽取若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组对审核合格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需要答辩的进行答辩,再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投票表决是否通过。

(五)公示。巴中市巴州区建设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巴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人社部门审批。专家评审通过的初、中级职称人员,由巴中市巴州区建设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整理、复核,将公示期满后的人员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出文出文并颁发职称电子证书。

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附在综合材料首页。

3.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以示负责(打印姓名无效)。

4.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常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的评价,推荐意见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平、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交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信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6.近四年或任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任职期满考核表》各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7.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

8.身份证复印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单位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标题《XX单位关于XXX同志申报工程师的综合推荐意见》,单位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品德、 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工作态度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的项目(包括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必须经推荐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

4.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其他申报材料须按《申报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里的顺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目录表里依次填单位名称和联系电话并贴在档案袋上。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每人准备2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并粘贴在评审表照片栏。

六、申报工作要求

(一)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一)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收验申报材料

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受理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完当即退还。请各单位派专人集中、统一将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及目录顺序装入档案袋,送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党政办公室。当面清点,完备手续,评审过程中一律不再补充任何材料。个人交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中级职称须参加专业测试和答辩、申报初级职称学历为非工程类专业的需参加答辩;专业测试、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报送地址: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陈勇,座机:0827-5222256,手机:13778786859。

     初级职称评审资料.zip
    职称重新确认资料.zip
    中级职称评审资料.zip

巴中市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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