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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四川省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1-09-16 17:20 来源: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作者:何蓉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国土开发整治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巴州区管辖范围内城乡(镇)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订管辖区范围内的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战略,预测中长期各类用地需求,负责土地矿产资源国情、国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调查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城乡土地的调查、统计、地籍测绘工作;依法负责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资料的审查、报批和争议的调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

4.指导辖区内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具体开发项目的实施,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方案。

5.负责辖区内土地的征收、划拨、出让的报批和国土勘测设计工作;负责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承办建设用地资料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6.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依法为政府核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范围内土地资产、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以及“四荒”土地拍卖的管理;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负责深化管辖范围内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的各项改革措施。审批辖区内采矿权的登记发证,审核转报市级以上审批的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出让及转让申请。

8.负责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对外合作区块;承担辖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呈报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承办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报批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审核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依法保护环境。

9.组织审查上报管辖范围内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址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按规定报批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的开发。负责管辖区内年度土地管理目标任务的编制及考核评定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1、党务目标完成情况

1.践行“两个维护”

1)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发展理念,全面完成了国土“三调”、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等专项工作,落实好“四个全面”,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按照区委办《关于认真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按质按要求报送“三重一大”情况。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工作,拆除复垦违建别墅7宗,面积2.5亩;完成国家、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下发图斑摸排工作任务,外业核查举证图斑13067个,经核查,全区共涉及纳入问题图斑1793个,总占地面积822.99亩。坚决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确保队伍对党忠诚,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通过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常态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全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和党规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专题研讨6次,讲主题党课2次,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

4)印发了《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实施方案》,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在全系统开展了“坚守初心使命,做一名合格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大讨论活动,建立了局领导班子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作风建设专项整治。

2.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5)局党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牵头的3项整改事项,农地非农化、容积率调整2项已完成整改,新聚点未批先建属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向区委巡视整改办报送阶段性整改报告2次。将省委巡视和区委巡察有机结合,印发了《巴州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资源环境领域乱点乱象线索6宗;扎实开展了“散乱污”清理整治、砖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对塔子山43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分类处置,全面完成砖瓦企业整改规范26家,关闭淘汰38家。

7)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严格控制党政发文数量、把关发文质量,全面完成年度精简文件目标任务,未出现照抄照搬、层层转发、以文件落实文件行为;按要求报送了年度会议计划,严格执行“无会日”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未出现擅自开展督查检查考核行为;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8)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按时按要求向区委、区纪委监委报送责任落实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并组织开展了述责述廉;召开了“苟波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深入反思自查和整改;积极开展内部监督,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工作,完成上级交办件4件(市局1件、区纪委1件、区巡察办1件,区信访办1件),政务处分1人,警示、诫勉谈话9人次,纪律作风督查8次,抽调3人次配合区纪委办案近4个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纪违法被相关部门处理情况。

5.巡视巡察工作

9)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和区委巡察工作,按时按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召开巡视巡察工作动员会1次,专题会10余次,成立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区委巡察工作配合力度。

10)召开了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三大类16个方面48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4个方面32个问题,其他问题正在稳步推进中;完成办理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1件;报送省委巡视阶段性整改报告5次。

6.组织建设

11)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省市区全会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通过职工大会对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区委五届十三次全会进行了深入解读;召开了“苟波案”以案促改和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建立了优秀党外青年干部清单,着重从基层站所、脱贫攻坚一线选拔任用干部;按照《巴中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严格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2020年完成公务员职级晋升7人;登记行政执法编制4名;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落实专人对公务员信息库更新完善。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部署人事人才工作3次;持续推进“巴山优才计划”,引进高校选调生1名;扎实开展了“巴山优才月”活动,1名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到母校成都理工大学开展人才引进宣传活动。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原则,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支部工作2次,建立了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工作点制度,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全面加强对支部工作的指导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不脱”,全系统4名第一书记、4名驻村工作队员、83名帮扶干部扎实做好了5个村231户贫困户帮扶工作。

12)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作为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工作;积极申报“三定方案”;严格执行《巴中市巴州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及时制定完善了所承担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

13)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指导督促离退休干部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费;局领导班子常态开展离退休干部节日慰问、困难帮扶、座谈交流等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关注“离退休干部工作”“天府晚霞”“巴中老干部”微信公众号;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了周永开等优秀离退休干部事迹并开展了座谈交流。

14)按要求做好当时基础资料征编工作,按时按质报送《大事记》;扎实开展党史宣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历史,组织4个支部到空山战役遗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地爱国爱党教育;积极开展脱贫攻坚、红色文化等专题史料收集工作。

7.党建工作

15)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建工作会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印发了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进一步明确厘清党建工作思路、任务和责任;从严从实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推行“三亮一树”活动,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印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共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2次、听取汇报研判形势3次、作风建设专题整治工作会1次,做好节假日前的警示提醒,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200余人次,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系统内未出现利用地方特此谋取私利、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设立了机关党办,落实专职党务工作人员3名,严格按照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积极组织2名党员干部参加2020年党务干部培训、7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发展对象培训和2名干部参加全区公文写作大赛;机关一支部扎实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扎实开展“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和创文工作。

8.宣传思想文化建设

16)加强理论武装,全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12次;“学习强国”平台参与人数达100%,每日人均积分均达到25分以上;通过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职工大会和深入帮扶村、包保社区、结对社区开展宣传宣讲等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区全会精神及时进行学习宣传宣讲。积极开展内外宣传,全面完成外宣工作任务,省市区主流媒体采用共46条信息;积极派人参加市区两级组织的新闻发言人暨宣传委员培训;切实按要求落实中央、省市区全会宣传,通过LED、宣传栏、标语、横幅等进行全面展现。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组织干部职工到空山战役遗址等爱国主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积极推荐报送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按要求完成志愿者招募注册61人,在中国志愿服务网网上活动开展录入达到了规定时长,按时报送了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17)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局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次,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局党组专题听取汇报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积极推进正版软件工作,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18)认真做好文化事业、文旅产业和文物安全等工作。为南龛文明产业园、三江晏阳初小镇等文旅产业项目提供了规划用地保障,在控规、专项规划编制时充分考虑历史遗迹、文物保护工作。

19)做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建立了新闻发言人、网评员、通讯员制度,积极回应“问政四川”等网络平台群众咨询;“大美巴州”APP做到了单位干部职工全覆盖;落实了专人进行7*24小时网络应急值班,全面完成网评任务;未出现重大网络舆情应对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

9.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20)局党组高度重视统战工作,明确了由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具体抓统战工作;全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统战工作2次,积极开展统战宣传月活动;全面完成统战信息、调研文章报送及采用工作。积极推进统战工作规范化建设,明确了1名统战工作联络员;建立了统战工作办公室和统战成员活动室,制定并上墙了统战工作相关制度和职能职责;规范建立完善了统战工作“一台账六专档”。支持重视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建立了党外干部、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名称;按要求报送优秀年轻党外干部11名;严格按要求参加了区委统战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会议;积极支持和参加统战部门组织的调研、民主监督等活动,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组织了局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的全系统“坚守初心使命,做一名合格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大讨论活动。

21-22)坚决做好民族宗教和涉藏工作。本系统没有少数民族人员;对涉藏等敏感问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积极支持宗教工作,扎实做好宗教事业规划用地要求保障。

⒑党建带群建

23)大力支持工会、女工委、团委等群团工作。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贫困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职工慰问活动,在“三八”妇女节组织了慰问全系统妇女干部职工活动,在“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军属49人,在“重阳节”慰问退休干部职工43人,慰问生病住院的干部职工26人,在传统佳节慰问全系统工会会员;编排《中国年》参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迎新晚会活动;按时收缴231名工会会员会费,及时解缴拨付;推进网络工会平台建设,推广使用“川工之家”APP,工会会员认证100%。局党组高度重视群团工作,在党组中心组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了由机关党委书记牵头抓群团工作,落实了局机关工会具体负责落实群团工作,安排了专项经费,落实了专职干部。

11.党管武装

24)积极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开展国防动员和全面国防教育工作。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立军人优先窗口,妥善解决军人军属诉求。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落实兵役登记制度。

25)严格按要求完成了全系统33名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未出现退役军人到进京赴省到市上访。

⒓全面深化改革

26)承担拟实施改革任务9项。一是需出台文件并推动落实4项。截至目前,已出台文件3项,分别为《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巴区委农领〔201573号)《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活闲置农房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区委农领〔20207号)《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区委办〔202054号),余下1项未出台原因为市级方案未出台,区级无法编制对接方案;二是对接落实5项。《对接落实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对接落实关于深化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指导意见》2项任务因市级方案未出台无法推进,《建立规划用地“多审合一”机制》《建立规范征地行为制度》《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3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推进专项改革任务1项,《关于深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巴区委办〔201873号)。抓实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改革试点》《城乡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3项改革有序推进。扎实开展改革宣传工作,2020年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简报第8期刊载《探索“32123”工作机制实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13.全面依法治区

27)积极推进法治工作,印发了《巴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严格按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落实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印发<巴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及时提交了《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督察情况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积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多次在办公会和职工会上集中学习,并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考试。积极推动法治建设为民惠民。今年以来,协助法院查询不动产登记情况700余宗,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购买或取得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强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聘请了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根据“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出台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有效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推动全面依法治县示范点暨示范推动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有关工作,按要求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全年未印发规范性文件;加强“两法衔接”,通过政府网站“双公示”栏目,宣传相关法规和政策,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保证实时更新、信息全面、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运用法律准确无误;利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对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公开公示。截至目前,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事项640余项;三是加强将法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职工会学法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时间安排、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组织保障等事项。目前,已开展会前学法20余次。

14.安全稳定

28)坚决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局党组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国家安全工作;及时向区委报告国家安全工作动态和工作情况;常态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爱国主义情怀和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全面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务实开展国土“三调”,翔实准确掌握国土资源现状;强力开展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全年共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1027次,参加人数2043次,发现并有效制止违法行为25宗,对家融红福商贸有限公司等7宗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10534252元。没收建筑物面积921953平方米。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3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4000余平方米;全面完成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任务,拆除复垦72.5亩;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外业核查举证图斑13067个,全区共涉及纳入问题图斑1793个,总占地面积822.99亩;持续深化自然资源环境领域乱象治理工作,共摸排整治各类线索6宗。

29)做好维护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了综治维稳安全防邪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综治、安全、维稳、防邪、防毒、禁艾、扫黑除恶等方面,扎实开展好了安全稳定工作,形成了“围绕工作抓综治,抓牢稳定保安全”的工作格局;针对行业内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办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重点关注退伍军人、被拆迁户等群体,深入开展涉稳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全年共排查涉稳线索26条,涉及人员70余名,其中涉法涉访线索5条,涉及人员20余名,均得到了妥善化解,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暴力犯罪事件;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并及时报送维稳信息,全年共报送不稳定因素信息26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1篇;年初修订并印发了《处置信访突发性及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应对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并开展了应急演练,切实加强对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全年按时办结各类信访件169件,回复满意率100%;按期办结“12345325件,按期办结率100%,满意率96.5%。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摸排整治土地利用、工程建设领域线索6宗,做到了应治尽治,确保行业清源,线索清仓。同时,已程序性办结“洪福居”、“金龙山庄”市挂牌督办的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问题。

15.推进省常委会工作要点落实

30)根据区委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等10项重点工作,为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供足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

16.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31)成立了城乡基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耕地保护股,明确了由李刚副局长为分管负责人,耕地保护股股长徐大根为具体落实人员;全年局党组研究基层治理工作3次;建立了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指导村(社区)治理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十大行动”;积极开展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宣传引导。

17.乡村振兴

32)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通过局党组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健全乡村振兴土地要素供给机制,完善以乡村业态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用地支持政策,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指导和管理,指导乡镇办理设施农业用地42宗,有力促进了巴州区种养殖业发展;保障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镇企业用地,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办理大和乡卫生院乡镇公益事业用地0.08公顷。

18.推动和保障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实

33)通过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坚决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落地落实。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未出现值班不在岗、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情况;严格按要求报送值班安排表,及时规范填写《要情报告单》。抓实党委信息工作,严格把关信息质量,未出现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突发紧急信息等情况。严格执行区委文件办理落实制度,严格把关文件质量和运行管理,未出现内容不实、质量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制度,全年党组印发文件69件,未印发党内规范性文件,按时报送了文件目录。严格执行无会日制度,严格会议审批,未出现不按照会议规定办会和参会行为。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局党组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保密工作的安排部署,专题研究保密工作2次,认真组织开展了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深入开展了自然资源领域涉密和敏感数据安全保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未出现保密管理不严格而发生失泄密行为。安排专人负责机要工作,涉密文电管理规范,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使用中未出现保密违规行为。建立了规范的档案管理室、档案存储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未出现档案实体和信息等安全事故。

34)做好公务服务工作。制定了单位内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开展公务接待,并及时向市区接待办备案,及时报送来宾信息。切实按照区委接待办要求落实公务接待所需信息工作。

2、政府政务目标完成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1)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汛期督导方案、气象风险预警响应规程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核查、专职监测点动态管理、值班值守、灾险情速报、预警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制度,修订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创新建立了群测群防激励考核机制,对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发挥重大作用的实行奖励,极大程度上激发了广大干部、专职监测员和群众防灾减灾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2)加强群测群防。及时明确全区356处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后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落实“空心村”防灾责任和“一对一”帮扶措施;及时更新了各级防灾减灾人员信息,完善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宣传演练、应急处置,宣传培训达8000余人次,避险演练实现全覆盖,共发布预警信息6万余条,提前转移群众800余人次;开展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成30个专业监测点建设与应用,启动12个“空心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和1个专业监测示范点建设。(3)加快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方案编制、勘查设计、财政评审、招标、审计,统筹推进地灾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储备和建设,实施工程治理3处、排危除险10处、避险搬迁70户,提前完成治理工程1处、避险搬迁65户民生任务,及时有效消除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

2.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有量。2018年,市人民政府下达巴州区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为4.71万公顷。根据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我区耕地实际保有量为5.303万公顷,完成目标任务。201612月,原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与巴州区农业局联合编制的《巴州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20177月在部备案。根据巴州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我区基本农田实际保有量为3.712万公顷。

3、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职能职责

1)重大项目推进。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完成巴州区2个批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调整建设用地面积860亩,保障了曾口工业园、小微企业园、固废经济循环产业园、巴中市传染病医院等重点项目用地。共组卷上报2个批次,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67.0787公顷。其中:巴州区2020年第1批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183公顷,涉及医废等3个项目;省道302线巴中兴文至燕飞村过境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征地,征收集体土地面积68.5127公顷。

2)新型城镇化。开展南坝、回风津桥湖片区控规动态维护以及江南江北片区控规部分地块指标论证工作,提升片区控规科学性与合理性。立足乡镇实际,前瞻谋划、科学分析,试点推进光辉镇、天马山镇、曾口镇、清江镇、鼎山镇、三江镇、化成镇等七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曾口镇佛龙村、椿树村以及玉堂办事处方山雁和王家院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掘村庄地域性的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特色和优势,优化村庄空间结构,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将城区街道办事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巴州区办事处纳入区空间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征求意见,保障规划的全面性。

3)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1.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汛期督导方案、气象风险预警响应规程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核查、专职监测点动态管理、值班值守、灾险情速报、预警信息发布等日常工作制度,修订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创新建立了群测群防激励考核机制,对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发挥重大作用的实行奖励,极大程度上激发了广大干部、专职监测员和群众防灾减灾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2.加强群测群防。及时明确全区356处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后各级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落实“空心村”防灾责任和“一对一”帮扶措施;及时更新了各级防灾减灾人员信息,完善信息发布平台;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宣传演练、应急处置,宣传培训达8000余人次,避险演练实现全覆盖,共发布预警信息6万余条,提前转移群众800余人次;开展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成30个专业监测点建设与应用,启动12个“空心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专结合监测预警项目建设和1个专业监测示范点建设。3.加快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方案编制、勘查设计、财政评审、招标、审计,统筹推进地灾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储备和建设,实施工程治理3处、排危除险10处、避险搬迁70户,提前完成治理工程1处、避险搬迁65户民生任务,及时有效消除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

2.政令畅通。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了市委全会、市政府全体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定事项、区委全会、区政府全体会、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定事项、《政府工作报告》和上级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事项。

3.项目储备。2020年共计储备项目10个,共计金额2.8945亿元。

4.项目建设、项目服务。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完成枣林、寺岭、龙背、大罗4个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总投资5920.81万元,建设规模4.33万亩,新增耕地3602.18亩;大罗镇、曾口镇等8个地方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项目总投资7949.27万元,建设规模6.03万亩,新增耕地4929.6亩;完成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终验17个,取得合格证2个。地灾治理项目。实施工程治理3处、排危除险10处、避险搬迁70户,提前完成治理工程1处、避险搬迁65户民生任务。增减挂钩项目。取得寺岭镇三清界村等15个项目立项批复,立项拆旧规模2790亩。凌云乡寨子包村等28个项目取得指标确认函,归还挂钩周转指标3430亩,节余指标2207亩,可产生5.5亿元指标收益。完成巴中市巴州区工业园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巴中市盘兴中国西部物流园区供水工程、巴中市果蔬批发市场道路建设工程等四十余个项目的规划审批。

5.资金争取。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6041万元。

6.招商引资。举办土地招商推介会,加大土地包装营销力度,重庆东原地产,优筑公司,福建环泽实业,巴中黎明房产,重庆领地、浙江工匠集团等企业对推介地块进行踏勘。目前已成功出让14宗(B-03-04D-02-08D-01-37等地块),实现合同价款10.9487亿元。

7.营商环境。印发《巴中市巴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优化营商环境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股室责任,为巴州区创建一流、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保障,在2020年第二、三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评价中取得了较好的名次。

8.信用建设。积极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实行双渠道公开信用信息,一方面通过政府网站“双公示”栏目,宣传相关法规和政策,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保证实时更新、信息全面、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运用法律准确无误,另一方面利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对违法失信行为及时公开公示。截至目前,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事项640余项。

9.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已完成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项目等固定资产投资入库12亿元。

10.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专题研究创文工作20次,开展创文工作督导24次,积极主动与社区干部会商解决创文工作存在的问题。二是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志愿者52名,全面完成注册任务,上传活动信息30余条。三是坚持每周不少于两天深入东城街道老观桥社区1组和古井子社区12组,开展动员宣传、环境秩序治理、“三关爱”志愿服务等工作,解决老观桥社区创文经费4万元,解决古井子社区创文经费8万元。

11.依法治理。健全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抓住“关键少数”,推进依法行政。出台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有效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健全完善集中学法制度。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职工会学法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时间安排、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组织保障等事项。目前,已开展会前学法20余次。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业务、规范性文件制订等方面给予法律指导和帮助。法律顾问参与专题会议20余次,审查文件、合同等30余份。

12.深化改革。拟实施改革任务9项。一是需出台文件并推动落实4项。截至目前,已出台文件3项,分别为《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巴区委农领〔201573号)、《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活闲置农房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区委农领〔20207号)、《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办公室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区委办〔202054号),余下1项未出台原因为市级方案未出台,区级无法编制对接方案。二是对接落实5项。《对接落实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对接落实关于深化工业用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指导意见》2项任务因市级方案未出台无法推进,《建立规划用地“多审合一”机制》《建立规范征地行为制度》《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3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13.政务服务。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一是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对行政许事和行政处罚事项实行“双公示”工作机制。三是继续精减办件材料和再梳理办事流程,力争达到材料最简,流程最短。截至目前,省一体化政务平台共受理各类办件646件,办结646,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办结效率提速78%,无超时件和预警、报警件发生。

14.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在巴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70条,其中:履职依据1条,机关简介3条,工作动态69条,规划信息46条,统计信息6条,预算决算2条,收费项目1条,政府采购24条,重大项目15条,其他法定信息98条,地灾防治5条。通过“大美巴中”平台发布国土资源政务信息53条。

15.城乡基层治理。将城区街道办事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市分公司巴州区办事处纳入区空间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征求意见,保障规划的全面性。加大对现有乡镇规划管理员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推行社区规划师、乡村规划师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在社区广场或乡镇重要位置现场展示规划征求社区居民、乡镇村民意见。

16.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调查经费,制定了三调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推进三调宣传工作,进行实地举证,确保三调工作有序开展,开展三调成果国家核查工作,20201117日通过国家验收合格。

17.脱贫攻坚。及时选优派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帮扶干部,选派第一书记4名,驻村工作队队员4名,调整选派83名帮扶干部,帮扶贫困户231户,756人。成立了玉堂办事处古楼山村、寨子包村,回风街道办事处八王村和凤溪镇白简河村、金鼓村五个帮扶工作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细化挂包驻帮职责任务的通知》等文件,全面压紧压实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帮扶责任,干部职工“扶贫日”捐款9000元,全年举办挂包驻帮干部培训3210余人次,采取入户、农民夜校、“三会一课”、城乡党建共建等方式,开展脱贫政策、致富技能宣传培训。

18.污染防治。1.砖瓦窑整治。我局牵头开展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建立常态监管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治成果,全面完成砖瓦企业整改规范26家,关闭淘汰38家,经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并申请市级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销号,圆满完成整治工作。2.“散乱污”企业整治。对“散乱污”企业用地手续进行核查,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并依法查处。按照区政府认定的第一批59家、第二批92家“散乱污”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和辖区政府进行了彻底整治。目前,已对塔子山43家“散乱污”企业进行了分类处置,其中,提升整改企业3家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余40家全部拆除搬迁,共拆除建筑面积约5万元平方米,退还土地200余亩,其余企业均按区政府要求进行了提升整改、关闭取缔,并达到了整治要求。3.河湖长制。一是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积极协调河道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涉河违法用地进行查处,控制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项目规划,指导和审查规划区内涉河涉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二是牵头编制了《2020年花溪河管理保护“四张清单”》并报区总河段长办公室印发实施,统筹、指导、督促区级相关单位和水宁寺镇完成了四张清单目标任务,指导、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和水宁寺镇完成“五大行动”“清四乱”等专项行动。三是协助区级河段长了解掌握花溪河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召开花溪河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及时向区级河段长报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四是及时提醒区级河段长巡河并填写巡河日志、河湖管理信息化平台。五是积极参加区级河段长组织的会议和督导检查活动,对河段长安排的任务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协助区级河段长开展对花溪河镇级河段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被动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六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等其他工作。七是全面收集河长制相关资料,规范建立花溪河一河一档。

19.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安全生产。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完善了区、乡(镇)、村和监测人员“四级”防灾责任体系。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全域排查和城区老旧小区地灾隐患排查工作。二是明确重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全面开展“三查”,抓好“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加快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排危除险项目,尽早发挥工程作用,消除隐患。三是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机制,确保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整治行动,常态监管、重点排查、随机抽查,深入开展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成检查组6个,检查非煤矿山64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356处,在建工程项目12个。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严格督促整改。结合全区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无证开采的矿山企业坚决予以取缔,进一步规范了采矿秩序。

2)政法维稳信访风险。出台《关于信访工作接待日制度的通知》《关于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队伍的通知》《关于成立信访维稳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建立健全信访办公会议制度和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五定五包”和“五个一”工作机制,按季度印发《信访办结情况通报》,通报信访工作办理情况。切实做好重点时段信访维稳工作,实行24小时信访维稳值班制度,全年未发生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到京赴省上访。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169件,按期办结164件,按期办结率97%,解答政策咨询300余人次,回复满意率100%

3)房地产领域风险。根据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共供应国有土地225937.87亩,土地价款114757.25万元。其中出让15886.44亩,出让价款111587万元,划拨75051.43亩价款3170.25万元;土地出让价款入库78716.210785万元,追收历年欠款24596.82万元,共计入库103313.0308万元。

4、党政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推进我局牵头的砖瓦窑整治工作,明确副局长李衍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地质环境股为对口股室,并明确专人对接工作。2020年全面完成砖瓦企业整改规范26家,关闭淘汰38家,经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并报区政府同意后,申请市级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销号。2)加强督促指导。明确由局领导牵头带队分片区对全区砖瓦行业进行整治回头看,督促并指导企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整改,对落后产能企业协调当地政府按照程序关闭淘汰。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职工会等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法律法规,在机关宣传栏、LED显示屏和基层所宣传栏、砖瓦厂厂区通过滚动播放、悬挂横幅和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4)严格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在审批规划、用地过程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放在首位,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先环评再审批。(5)持续推动重点工作。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通过动态巡查守,土地整理增等多种措施,现巴州区现有耕地保有量为5.303万公顷,基本农田实际保有量3.712万公顷,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二是严守生态红线。全力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地落实;三是务实完成“三调”工作。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落实调查经费,制定了三调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推进三调宣传工作,进行实地举证,确保三调工作有序开展;开展三调成果国家核查工作,20201117日通过国家验收合格;四是加快实施地灾治理。实施工程治理3处、排危除险10处、避险搬迁70户,提前完成治理工程1处、避险搬迁65户民生任务,及时有效消除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五是全面完成砖瓦窑整治,打好“三大攻坚战”。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砖瓦行业专项整治,建立常态监管机制,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治成果,全面完成砖瓦企业整改规范26家,关闭淘汰38家,经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并报区政府同意后,申请市级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销号。

2、安全生产。(1)思想高度重视,行动高度自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局长办公会、职工会对安全生产逢会必讲确保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2)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成立以局长、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基层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副局长李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其余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安排部署研究。3)强化安全学习,加强安全教育。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利用4.225.126.25等节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通过进企业、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4)加速推动重点工作。一是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对本行业地灾防治、非煤矿山管理、项目实施等工作安全生产进行明确,明确分管领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整治行动,常态监管、重点排查、随机抽查,深入开展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组成检查组6个,检查非煤矿山64家,排查地质灾害隐患356处,在建工程项目12个,对排查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严格督促整改;三是坚持以安全为前提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牵头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已安全为前提编制规划;四是加强隐患整治,对全区356处地灾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细化防灾措施,加快地灾治理项目实施,全年工程治理3处、排危除险10处、避险搬迁70户,提前完成治理工程1处、避险搬迁65户民生任务,有效消除一批地灾隐患;五是加强非煤矿山管理,在矿山管理过程中,坚持安全为第一原则,对落后产能、安全不达标的非煤矿山予以拆除复绿,保留砖厂严格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食品安全。(1)加强组织领导,思想上重视。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法规,并制定措施,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全系统落地落实。2)工作主动高效。结合我局职能职责,严格按照区农业农村局的通知要求,派员参加全区活禽屠宰市场选址工作5次以上,分管领导多次参加选址讨论,并结合部门职责提出意见建议,确保该项目尽快落地。同时做好单位食堂的管理,印发相关规定,规范单位食堂管理。

5、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完成情况

1.政府工作报告任务。(1)协助市局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配合收集巴州区相关基础编制资料、开展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双评价”“双评估”以及“三线”划定工作,留足发展空间,推进巴州区绿色、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2)违建“别墅”清理整治。2020120日以来,国家、省、市下发违建别墅图斑57个,占地面积89.52亩,建筑面积104297.8平方米,通过多轮拉网式全覆盖摸排,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背书,录入信息系统共计57个,经反复甄别,最终确认违建别墅7个,占地面积2.50亩,建筑面积4020平方米。对7个违建别墅全面整改到位,并复耕复绿,通过省市多次实地核查,验收合格。3)卫片执法整改。2020年共下发了三个季度卫片图斑,一季度3个图斑面积8.5亩(耕地5.72亩),二季度40个图斑面积818.8亩(耕地163亩),三季度116个图斑面积1029.6亩(耕561.27亩),已按时间节点完成外业核查和内业判定工作。

2.区人民政府十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重点工作任务。(1)土地出让工作。一是精心组织用地报批。全面统筹城乡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坚持按照“有用则报”、“有报则批”、“有批则供”、“有供则用”的原则,有序组织用地报批。二是切实加大土地供应力度。根据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市场状况,按照“成熟一宗、供应一宗”的原则,及时组织土地供应,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确保近五年土地供应率不低于60%。三是供应国有土地225937.87亩,土地价款114757.25万元。其中出让15886.44亩,出让价款111587万元,划拨75051.43亩价款3170.25万元;土地出让价款入库78716.210785万元,追收历年欠款24596.82万元,共计入库103313.0308万元。2)增减挂钩工作。取得寺岭镇三清界村等15个项目取得立项批复,立项拆旧规模2790亩。凌云乡寨子包村等28个项目取得指标确认函,归还挂钩周转指标3430亩,节余指标2207亩,可产生5.5亿元指标收益。3)土地整理工作。实施完成枣林、寺岭、龙背、大罗4个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项目总投资5920.81万元,建设规模4.33万亩,新增耕地3602.18亩。大罗镇、曾口镇等8个地方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项目总投资7949.27万元,建设规模6.03万亩,新增耕地4929.6亩。完成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终验17个,取得合格证2个。4)地灾治理项目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方案编制、勘查设计、财政评审、招标、审计,统筹推进地灾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安置项目储备和建设,实施工程治理3处、排危除险10处、避险搬迁70户,提前完成治理工程1处、避险搬迁65户民生任务,及时有效消除了一批地质灾害隐患。

二、机构设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机关内设机构16股,即: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纪检监察室)、规划利用股(行政审批股)、耕地保护股、地籍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信访与群众工作股)、地质环境股(矿产开发管理股);辖直属事业单位6个,即: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巴中市巴州区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巴中市巴州区国土信息中心、巴中市巴州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巴中市巴州区地籍地政事务中心、巴中市巴州区基层国土资源中心(辖14个基层国土资源所)。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巴中市巴州区土地整理事务中心;

3、巴中市巴州区国土信息中心;

4、巴中市巴州区地质环境监测站;

5、巴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巴州分中心

6、中市巴州区基层国土资源中心(辖14个基层国土资源所)。

三、人员情况

 

国土系统现有人员209人。其中:局机关财政供给人员39人(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3人,退休人员24人);执法监察大队44人(行政执法编制36人,定额定项事业编制3人,退休人员5人),基层国土管理中心58人(事业财拨45人,退休人员11人,计划外用工1人);土地整理中心6人,不动产登记中心10(事业财拨9人,退休1),地质环境监测站事业财拨3人,信息中心4人;临聘人员8人,劳务派遗人员83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99.982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427万元,增长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第一批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132.66万元;2020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42.5万元(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9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98万元,占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万元,占4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9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62万元,占35%;项目支出519.43万元,占6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9.0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33万元,下降1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支付第三次全国土调查项目经费111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7.34万元,增长1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支付第一批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0.5万元和2020年支付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1.66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3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11.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8.97万元,占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04.98万元,占85%(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60.9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2001012200102220010220019:支出决算为30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保障支出221020:支出决算为18.9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208059210110: 支出决算为25.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卫生健康21011022101199: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8.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8%,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检查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主要用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38.07万元。

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项目经费200万元、基本农田保护项目经费140.27万元、土地出让业务费97.8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07万元,比2019年增加107.18万元,增长43%(或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到各村各点核查差旅费及租车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关于采购2020年度日常办公用品的请示16万元、关于开展莲山湖新区1500地形图测绘有关事项的请示171万元、关于采购巴州区重要生态系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技术服务的请示19.8万元、巴中市莲山湖片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服务采购方案95.2万元“巴中市公园城市策划、莲山湖片区控规(含城市设计内容)”采购方案320万元、关于确定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技术服务采购方式的请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土地出让业务费50万元、基本农田保护项目经费100万元、第三次全国土调查项目经费211万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费25万元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点完成莲山湖片区道路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试点推进清江、化成等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大土地征收和土地供应力度,全力保障公共基础设计、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实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亿元以上;三是加大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力度,力争全年完成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1500亩;四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并通过国家级核查;五是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保障全区各类用地需求;六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及动态保护巡查等工作。(简要说明整体绩效情况)。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地类调查、专项用地调查、国土利用数据库建设。按时按质通过国家验收并发布数据。二是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6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全区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和监测评价工作。落实2019年度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及监测工作。三是出让国有建设用地20500亩实现财政收入6亿元以上,完成二级市场土地及遗留问题处理30宗。四是根据市区项目用地需求,完成巴州区中心城区和一般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简要说明项目绩效情况;若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则说明未开展情况。如: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本部门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土地出让业务费50万元、基本农田保护项目经费100万元、第三次全国土调查项目经费211万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费25万元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    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6万元,执行数为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一是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点完成莲山湖片区道路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试点推进清江、化成等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大土地征收和土地供应力度,全力保障公共基础设计、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实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亿元以上;三是加大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力度,力争全年完成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1500亩;四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并通过国家级核查;五是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保障全区各类用地需求;六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及动态保护巡查等工作。

2)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土调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11万元,执行数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按要求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家级整改及成果上报工。二是按要求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更新,并顺利通过国家级核查。

3)基本农田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区4.703万公顷耕地质量等别年度调查评价与监测、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技术服务成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预算单位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11万元

执行数:

2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11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按要求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家级整改及成果上报工作。

2、按要求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更新,并顺利通过国家级核查。

1、按要求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国家级整改及成果上报工作。

2、按要求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更新,并顺利通过国家级核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

调查全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专项调查

调查全区1258平方公里及国家下发图斑10873个,三调疑似变化图斑60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指标

全面细华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按照按质通过国家验收并发布数据

按要求差错率1%内,通过国家验收报告。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指标

2020229日完成变化图斑外业调查举证,2020331日完成数据库建设、2020415日完成成果上报和省、部

2020430日完成统一时点更新国家级核查;2020630日完成成果整理及验收。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指标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211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促进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完成我区23个行政乡镇、6个街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高技术服务行政政务服务,节约成本,方便群众办事

较好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满足生态文明建设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

群众满意度100%

群众满意度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本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巴中市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部门(单位)名称

巴中市巴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度主要支出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799.05

799.05

 

人员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240.32

240.32

 

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39.3

39.3

 

运转类项目

党建工作、脱贫攻坚、依法治市、资料印刷费、会议费等

59.2

59.2

 

发展类项目

国土“三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基本农田保护

460.23

460.23

 

年度 总体目标

    一是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重点完成莲山湖片区道路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试点推进清江、化成等7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大土地征收和土地供应力度,全力保障公共基础设计、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等用地需求,实现国有土地出让收入4亿元以上;三是加大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力度,力争全年完成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1500亩;四完成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并通过国家级核查;五是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工作,保障全区各类用地需求;六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教育及动态保护巡查等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国土“三调”图版调查工作

调查全区1258平方公里及下发图版16873

建立数据库

融合市本级、经开区数据库,建立国土数据库

完成核查整改工作

通过自查整改,完成国家级验收并发布数据

做好市区各类用地需要前期工作

根据项目需求,调整面积约2100

宣传培训会、宣传手册

一年2次,≥2万份

质量指标

完成电子和图件成果,成果通过国家级验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到位,“三调”成果差错率1%以内

干部群众知晓法律法规,树立耕地保护意识

培训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

本年度内完成耕地保护及土地利用局部调整工作

完成耕地保护动态巡查≥30/年,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

2020630日前完成“三调”工作任务

完成“三调”国家级核查验收及数据整理

成本指标

宣传资料、标语、保护标牌制作费用

 

实地踏勘、专题研究、资料整理汇总等费用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耕地及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全区耕地4.703万公顷、基本农田3.71万公顷不减少

保障市区各类用地需求,土地管理更加合理高效

保障市区重大项目落地,顺利建设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确保粮油、蔬菜等稳产增产

城乡环境持续改善

交通道路、公共设施、产业园区用地得到充分保障

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利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耕地质量、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提高土地等资源利用率,促进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更加健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率有力提升

群众满意率100%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土调查项目

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巴州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纪委监委、宣传部、政府办、目督办、发改、财政、民政、住建、水利、林业、农业、环保、统计、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工作中涉及的调查业务指导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牵头负责;领导小组设立协调工作组,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三调立项及经费按照《土地调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的要求,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按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根据国土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保障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在全范围内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权属确认到村民小组),查清全耕地、种植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为一体的巴州区国土调查数据库。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三调成果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是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需要;是促进巴州区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和规定,安排部署阶段(201712月—201812月),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阶段(20191月—20196月),成果汇交阶段(20197月—201912月),由于疫情原因,工作时间向后推迟。

3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20181228日,我局向市财政局提交采购项目申报表,批准金额485.82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181228日,我局向市财政局提交采购项目申报表,批准金额485.82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说明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的相关情况。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本项目经招投标成交金额为485.82万元。区国土资源局与北京中天博地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巴州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政府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双方约定项目团队进场1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完成外业调查及内业数据库建库,成果通过采购人及市级主管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通过省级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的20%;通过国务院三调办核查并移交所有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5%,并退还保证金;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3年后服务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全部余额。

2.资金到位。市财政局拨付2018年到位100万元,2019300万元,2020211万元

3.资金使用。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全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进行操作,通过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成交金额为485.82万元,中标单位为北京中天博地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合同款按约定分阶段拨付,2019426日支付463780元,201966日支付1855120元,20191030日支付925600元,2020年支付116141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1.开展前期准备和相关资料收集;

2.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

3.获取遥感影像资料和生产正射影像图;

4.调查信息提取和调查底图制作;

5.展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6.开展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7.开展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

8.建立国土调查数据库;

9.开展统一时点变更;

10.开展调查成果汇总及各类统计汇总分析;

11.开展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及验收;

12.开展调查成果核查;

13.开展调查工作总结和成果上报。

(二)项目管理情况。

经巴中市财政局批复,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巴州分局拟对“巴州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前期在专家库随机抽取5位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论证后进行网上公示。委托巴中市政府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作业单位为北京中天博地科技有限公司。

(三)项目监管情况。

区三调办为加强项目管理公开选取监理单位,持国家立场和实事求是原则,建立科学、完善的“三调”成果国家级核查监理体系,全程跟踪监督核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监理工作跟踪监督“三调”成果国家级核查的前期准备、资料检查、内业核查(抽样检查、逐图斑检查)、复核、外业核查(“互联网+”在线核查、外业实地核查)等关键环节,检查核查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监督核查承担单位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确保“三调”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该项目于20207月底已完成了内、外业调查工作,目前正在提交国家核查阶段。

2.该项目按时提交国家,省级差错率达到上报国家要求。

3.该项目按进度正常进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以国土调查确定的图斑为单元,将森林资源清查、湿地调查、水资源调查评价等最新的专业调查成果,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界线等各类管理信息,统筹整合纳入三调数据库,逐步建立三维国土空间上的相互联系,形成一张底版,一个平台和一套数据的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为各行各业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节约了各行各业的工作成本,最大程度的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社会效益:调查成果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等各项工作的需要;生态效益:融入生态保护红线,改善了全县生态环境,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田、水、路、林、湖、草、人和谐的目标;可持续效益: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综合监管平台,摸清各类用地及保护范围,实现国土资源全覆盖、全流程的动态监测与监管。实时掌握全国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对全国每一块土地的“批、供、用、补、查”和每一个矿业权的审批、勘查、开采等进行实时全程监管,实行“一张图管地、管矿”。服务对象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

该项目整体发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保障了重点项目、民生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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