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5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巴州区15个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其中包含巴河、南江河、鳌溪河、蹬子河、檬子河、阳台河等6条河流登记单元,黄垭水库、大柏树水库、后溪沟一水库、后溪沟二水库、龙洞沟水库、斯连水库寒溪寺水库、天星桥水库等8个水库登记单元和南阳林场1个森林登记单元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5个登记单元,其中河流登记单元6个,水库登记单元8个,森林登记单元1个,以“三调”及国土变更调查界线为基础资料,结合河湖管理界线,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其他成果,优化整合保护管理范围界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河流、湿地、林地、草原、其它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白庙乡、曾口镇、大茅坪镇、宕梁街道、鼎山镇、东城街道、凤溪镇、光辉镇、化成镇、回风街道、江北街道、梁永镇、平梁镇、三江镇、时新街道、水宁寺镇、天马山镇、西城街道、兴文街道、玉堂街道、枣林镇(具体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登记区域涉及乡镇名单
巴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巴州分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巴州区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区域涉及乡镇名单
序号 |
登记单元类型 |
登记单元名称 |
涉及乡镇 |
1 |
河流 |
巴河 |
曾口镇、梁永镇、三江镇 |
2 |
河流 |
南江河 |
大茅坪镇、宕梁街道、东城街道、光辉镇、回风街道、江北街道、三江镇、西城街道、枣林镇 |
3 |
河流 |
鳌溪河 |
三江镇 |
4 |
河流 |
蹬子河 |
鼎山镇、凤溪镇 |
5 |
河流 |
檬子河 |
宕梁街道、江北街道、时新街道、玉堂街道 |
6 |
河流 |
阳台河 |
曾口镇、化成镇、时新街道、兴文街道、玉堂街道 |
7 |
水库 |
黄垭水库 |
曾口镇 |
8 |
水库 |
大柏树水库 |
曾口镇 |
9 |
水库 |
后溪沟一水库 |
平梁镇 |
10 |
水库 |
后溪沟二水库 |
平梁镇 |
11 |
水库 |
龙洞沟水库 |
鼎山镇 |
12 |
水库 |
斯连水库 |
水宁寺镇 |
13 |
水库 |
寒溪寺水库 |
玉堂街道 |
14 |
水库 |
天星桥水库 |
宕梁街道、玉堂街道 |
15 |
森林 |
南阳林场 |
白庙乡曾口镇、大罗镇、顶山镇、凤溪镇、化成镇、回风街道、梁永镇、平梁镇、天马山镇、玉堂街道、枣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