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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07-20 10:5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农业农村局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和林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定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和全区林业及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制定全区农业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及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灾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全区农林业投资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开展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及林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二)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揽,以开展“巴州区三农工作质量提升年行动”为载体,聚焦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用,实现粮食产量31.11万吨,畜禽出栏280万头只,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782元,增长11%。

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二是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是稳步发展特色种养产业;四是扛牢脱贫政治责任;五是强化专项扶贫指导;六是持续抓好挂包驻帮;七是强力抓好项目支撑;八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九是推进设施农业发展;十是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十一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十二是推进九大绿化行动;十三是强化重大疫病防控;十四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十五是抓实抓细行业安全生产;十六是绷紧森林防灭火之弦;十七是牵头抓好农村综合改革;十八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十九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二十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二十一是切实推进正风肃纪;二十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同时,抓好信访、稳定、法制、保密、档案、创文、政务公开、扫黑除恶、精神文明建设、精文减会、两案办理、信息调研、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3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16个。主要包括:局机关、农技站、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技中心、经作站、农经站、土肥站、农业执法大队、农能办、农民科技教育服务中心、农机监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检测中心、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饲草饲料工作站、巴州城区动物检疫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渔政局、林木种籽站、森林公安、南阳国有林场、国有林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545.3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6545.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19.68万元,占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5.69万元,占65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预算654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5.16万元,占62.3%;项目支出2470.22万元,占37.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45.3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25.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9.6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7.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6.51万元、农林水支出4759.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25.6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4452.27减少226.58万元。主要是部门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划转及人员变动减少压缩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07万元,占总预算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78万元,占总预算6 %;农林水支出3312.36万元,占总预算78%;住房保障支出263.48万元,占总预算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1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及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0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537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原林业系统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262万元,主要用于:原林业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2020年预算项目当年拨款为31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各种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项目经费主要是:(1)“四好村”创建和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经费2万元;(2)城乡统筹暨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经费7万元;(3)畜禽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费28万元;(4)高标认定及高标办经费17万元;(5)两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及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经费28万元;(6)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10万元;(7)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土地流转专项)经费23万元;(8)脱贫攻坚5万元;(9)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经费10万元;(10)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9万元;(11)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管理经费7万元;(12)重大疫病防控经费20万元;(13)农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监督经费11万元;(14)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监管经费20万元;(15)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经费20万元;(16)遥感监测经费3万元;(17)种子质量监督检验费10万元;(18)重大病虫害防治8万元;(19)特色产业发展经费1万元;(20)巴中市巴州区加快发展北部山区茶产业发展2万元;(21)信贷支技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费1万元;(22)新型经营主体、土地确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2万元;(2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评与长期定位监测1万元;(24)巴州区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1万元;(25)巴州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1万元;(26)执法监管经费2万元;(27)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推进经费2万元;(28)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监管、农残检测)1万元;(29)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品牌建设1万元;(30)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1万元;(31)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经费1万元;(32)农业机械检验费1万元;(3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6万元;(34)畜禽改良经费3万元;(35)畜禽污染物治理工作经费3万元;(36)生态养殖6万元;(37)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1万元;(38)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1万元;(39)畜牧投入品监控工作经费1万元;(40)退耕还草经费1万元;(4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4万元;(42)动物疫情测报检测经费2万元;(43)动物重大疫情应急储备及处置经费1万元;(44)人畜共患病监测经费1万元;(45)水产品技术推广及江河增殖放流保护5万元;(46)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7万元;(47)渔政执法及江河增殖放流监管经费8万元;(48)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工作2万元;(49)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万元;(50)守护绿川行动1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2020年预算项目当年拨款为5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各种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项目经费主要是:(1)松树松材线虫病防控10万元;(2)林地保护与利用经费4万元;(3)农村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经费1万元;(4)林业产业化发展经费10万元;(5)林业防灾减灾经费6万元;(6)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及防控防治经费3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52.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24.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2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9.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7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较与2019年预算9.57万元,减少18%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因机构调整将原区委农工委、区林业局、区农建办合并到我单位,重新组建为“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保留执法用车1辆,原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有4辆公务用车,原林业局保留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7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单位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行政执法、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农业农村局下属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1.67万元,比2019年预算246.35增加225.32万元,增长91%。因机构调整将原区委农工委、区林业局、区农建办合并到我单位,重新组建为“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所以各类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事业单位成人教育学校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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