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财政“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示范县建设工作预告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为积极做好我区省级财政“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示范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函告如下:
一、申报流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有建设需求的业主进行自愿申报,并在2022年6月19日前填写好申请表(附件2,注:前面已交申请表的业主不再重复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径送市场与信息化股,联系人:杨钊,联系电话:0827-5245252,18160111810),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实施条件。 按照省市要求,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村)区域内的业主和大规模发展“菜篮子”种、养殖的业主,扩大支持农业企业、国有农业经营投资公司(平台)、农业园区、农产品市场等主体。申报业主需有主导产业,并且在实施项目之前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土地使用手续、配套三线专用电线、筹备齐建设资金,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不良信息记录等现象。
三、支持项目。主要补贴农产品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低温库、预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窖)、烘干房主体设施建设,称量、清洗、分级、监测、信息采集、配置冷链物流车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供配电等配套设备建设。
四、补助标准。按照“自愿申报、自愿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方式,对单个项目的建设主体实行“双限”补贴。单个主体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40%,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注:以省市正式文件为准,在补助资金不整合的情况下,7月初项目开始实施)。
此函
附件:巴州区2022年省级财政“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建设示范县项目建设申请表.docx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
巴州区2022年省级财政“菜篮子”工程冷链设施建设示范县项目建设申请表
基本信息 |
|||
申报主体名称 |
法人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示范级别 |
||
带动农户数 |
辐射种植面积(亩) |
||
上年度资产(万元) |
上年度经营收入(万元) |
||
是否为合作联社 |
成员数 |
||
社员数 |
销售地区 |
||
采购主体 |
|||
生产经营信息 |
|||
主导产业 |
年产量 |
||
自主经营面积(亩) |
经营上年度销售额(万元) |
||
订单面积(亩) |
订单上年度销售额(万元) |
||
现有冷库等信息 |
|||
冷库类型 |
建设时间 |
||
吨位(吨) |
库容(m³) |
||
申报信息 |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
建设项目 |
建设规格 |
||
预计总投资(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
项目申报材料 |
|||
业主身份证正反面 |
家庭农场备案证明 |
||
合作社备案证明 |
示范级别证明 |
||
用地类型文件 |
承诺书 |
||
实施方案 |
|||
以上栏目由申报主体填写。 |
|||
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盖章) |
|||
经审核,上述信息真实有效,同意推荐。 经办人: 审批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意见(盖章) |
县财政局审批意见(盖章) |
||
经办人: 审批人: 日期: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审批人: 日期: 年 月 日 |
注:1.申报主体打印本表一式四份,并填写相关内容后报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盖章后送县农业农村局。2.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别审批同意后各留存一份,返给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者各一份,作为批准建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