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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州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18 10:46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抓好组织实施,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巴州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按照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巴中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巴农函〔2023〕2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促进我区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作物。小麦、玉米。

    (三)补贴标准。结合省、市下达我区的补贴资金额度及各乡镇上报的小麦和玉米的补贴申报总面积,统筹确定补贴标准。

    (四)兑付时间。经严格核实相关面积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于2023年5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三、操作程序

    (一)补贴面积申报程序。各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依据最新确权土地面积,由农户申报,村(居)民小组逐户核查、登记,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实际种粮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种植(小麦、玉米)面积等基础信息,并填报《巴州区    乡镇(街道)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见附件1)及《巴州区   乡镇(办事处)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见附件2),实际种粮农民须签字确认后,报送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对申报数据核实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数据再次核实无误后,落实对该补贴的两级公示制度,两级公示责任主体均为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在两级张榜公示 7 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村(居)为单位汇总造册,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基础信息表电子文档报送区农业农村局,补贴申报、核实情况、汇总情况等乡镇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并按时间要求将基础信息录入发放系统(另:经开区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核实等工作由经开区负责)。

    (二)补贴面积区级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组织专人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的最终结果报送区人民政府审定。

    (三)兑付补贴资金。

    个人补贴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集体户补贴由农业农村局打卡直发。其统一名称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期号为“202305”,应付年月为“202305”。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区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发放流程。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相关补贴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数据等,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在本村(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搞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通过宣传报道、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四)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具体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面积审核、汇总及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五)加强督促指导。要进一步强化补贴资金管理,每日跟踪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对资金兑付明显偏慢、工作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及时纠正。对执行进度较慢的乡镇进行重点督导,并按有关要求将此次补贴发放情况纳入绩效因素。

    (六)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及时公布补贴的范围、对象等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建立健全检查制度,加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补贴工作顺利实施。四是加强补贴信息及档案管理,明确专人及时做好补贴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

    (七)强化资金监管。此次资金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达。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严禁弄虚作假。区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简化流程,加快拨付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滞拨滞留资金,确保补贴真正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对因基础信息有误而造成发放失败的,及时根据银行反馈数据更正信息。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在建立健全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举报制度,区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设立补贴举报电话,村设举报箱。举报电话:区财政局:0827-5552301;区农业农村局: 0827-5223861。

附件:1、巴州区    乡镇(城区街道)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表

2、巴州区    乡镇(办事处)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附件1

巴州区      乡镇(办事处)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组)

种植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补贴面积(亩)

种植户签字

合计

玉米

小麦

合计

社(组长)签字:               村负责人签字: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签字:

附件2

巴州区      乡镇(办事处)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涉及村(个)

涉及组社(个)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亩)

补贴标准(元/亩)

备注

合计

玉米

小麦

合计

乡镇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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