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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和《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方案》的函

2024-03-20 09:43 来源: 区疫控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为扎实做好2024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和《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函

附件:1.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2.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方案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1         

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4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区重大动物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落实完善免疫效果评价制度,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监测,保证“真苗、真打、真有效”。

(二)免疫病种。对全区畜禽实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对犬只狂犬病实行自主免疫。

(三)免疫目标。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

城市街道及小区犬只狂犬病免疫率达到95%,农村犬只狂犬病免疫率达到9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5%。

动物的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

二、免疫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和生产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主体,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可以自主实施免疫接种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并接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检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区农业农村局3月上旬(9月中旬)召开春(秋)防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春(秋)防免疫注射、非洲猪瘟、人畜共患病防控等工作,并开展春(秋)防免疫注射及免疫应激处置、非洲猪瘟、人畜共患病综合防控等技术培训。

(二)免疫阶段:各乡镇组织开展春秋季集中免疫的时间为:3月15日(9月15日)起,5月15日(10月30日)止。首次免疫口蹄疫、禽流感;间隔10天到15天,开展小反刍兽疫免疫,同时做好口蹄疫、禽流感的加强免疫。其他季节的免疫要求:各乡镇要督促养殖业主根据饲养动物的生长发育或用途需要及时扎实抓好新生仔猪和补栏动物及种用动物的基础免疫。各乡镇(街道)根据需要适时开展狂犬病免疫。

(三)验收阶段:6月上旬(11月上旬),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春(秋)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实施措施。各乡镇(街道)要按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辖区动物免疫计划具体实施措施。对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相结合方式进行;对规模养殖场户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15日至5月15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15日至10月30日。

(二)持续推进“先打后补”工作。要加大“先打后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对乡、村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广大养殖业实施“先打后补”政策申报流程全面培训,为2025年全面实施“先打后补”创造条件。督促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开展“先打后补”养殖企业强制免疫效果专项监测评价,指导养殖业主科学采购、规范使用疫苗,落实直补资金申报。

(三)规范疫苗使用。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规范疫苗储运、发放、使用管理,建立疫苗台账,执行专人管理,完备疫苗入库、出库等管理手续,同时做好“牧运通”动物疫苗出入库及免疫录入。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对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养殖场户采购强制疫苗数量、种类、备案、免疫、免疫报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强制免疫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要建好疫苗领用、发放、过期疫苗无害化处理台账,以便接受国家的巡视督查抽查。

(四)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的宣传力度,提升养殖者自主免疫意识,提高科学养殖和防疫水平。定期开展技术培训,针对强制免疫、免疫副反应救治、人员防护等开展专项培训,指导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技术人员、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防疫人员和养殖场(户)兽医人员科学开展免疫,加强个人防护。

(五)严格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规定印制统一的免疫行政告知书、免疫服务公示卡、免疫档案。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基层动物防疫员要做好散养畜禽一组一册、一户一页、一畜(栅)一格、养殖户签字确认的免疫档案管理登记。各规模养殖场要及时规范填写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

(六)评估免疫效果。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开展春、秋季动物疫病免疫效果评估,并通报评估结果。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春、秋季免疫抗体采样送样工作,若出现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抽查,确保免疫效果。

(七)加强信息报告。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相关信息。按月报告强制免疫或补免情况,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强制免疫工作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

(八)加强消毒灭源。各乡镇(街道)春秋动物集中免疫、禽流感和非洲猪瘟紧急防控期间,以村为单位对所有的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消毒。定期督促养殖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以村为单位对消毒频次、面积等进行统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镇(街道)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加强政府采购动物疫苗发放管理,有序组织村级动物防疫员重点做好散养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做好强制免疫疫苗的管理,组织技术培训,负责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及养殖场(户)使用政府采购疫苗、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备案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强化要素保障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组供好疫苗,印发相关技术资料,备足防控物资。各乡镇要为春秋季强制免疫保障供应好注射器、消毒药、防护用品以及免疫副反应救治药品,对免疫死亡进行补助;及时兑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免疫劳务补助。区农业农村局要保障全区动物疫病防治开展免疫、监测、检疫、消毒等工作所需费用。

(三)强化督查指导

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养殖场(户)的督查力度,春、秋两季防疫期间,要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入场(户)督查指导;同时适时开展动物疫病免疫督查。春、秋两季防疫结束后,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通报全区。

(四)强化监督检查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疫苗追踪和全程冷链监督,保障疫苗有效使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产地检疫、流通监管、屠宰检疫等监督检查力度,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时要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免疫状况不清楚的不予出证,禁止调运未加强免疫和免疫情况不明确的畜禽。

附件2

巴州区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技术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巴州区应免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规模养殖家禽免疫

(1)种禽、蛋禽(包括鸡、鸭、鹅、鹌鹑、鸽子)免疫。种禽、蛋禽2-5周龄时进行一免;一免3~4周后,再进行二免。二免后按照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2)商品代肉禽免疫。快大型肉禽,1-2周龄时免疫1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肉禽,参照种禽、蛋禽免疫程序免疫。

2.散养家禽的免疫。春、秋两季分别进行1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对新补栏,进行补免。生长期超过70天的家禽在首免3-4周后可进行二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可根据应急监测或风险评估情况,对受威胁区内的养殖场开展紧急免疫。野禽栖息地周边养殖场有暴露风险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可对高风险区内的养殖场进行紧急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加强免疫。

(四)疫苗种类

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1.疫苗的保存与运输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需要2-8℃保存,保存过程中要分类、分批存放,注意通风,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运输时必须全程冷链,严格封闭后运输,运输过程中严禁开盖检查,避免高温、阳光照射和碰撞。

2.注射前准备

认真查验疫苗,确认疫苗的种类、有效期,观察疫苗瓶有无破损、瓶盖或瓶塞密封不严或松动、冻结、有异物等现象;疫苗须回温后再使用。准备无菌注射器、针头、碘伏、酒精、无菌棉球、镊子等注射操作物品。

3.具体操作

一般采用胸部肌肉注射或颈部皮下注射,注意避开血管。对注射部位消毒,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定量的疫苗,排空注射器内空气。

颈部皮下注射:选择在颈后部的下1/3处,注射器针头朝背部方向,以小于30°的角度刺入捏起的皮下注射。防止刺穿另一侧皮肤将疫苗注射到体外,也要防止注射到肌肉内或刺伤颈椎。

胸部肌肉注射:注射部位在胸部的前1/3处,两侧均可,针头与注射部位大约成30°,朝背部方向刺入胸肌,进针应深浅适宜,切忌垂直刺入。

大腿内侧肌肉注射:可选择一条大腿的内侧肌肉丰富的区域,针头与注射部位大约成30°,沿骨头方向刺入2-3cm,不要刺痛骨头。

免疫注射完成后,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对空疫苗瓶、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球等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对发生应激反应、抢救无效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疫苗仅用于接种健康动物。在注射过程中要遵循 “一禽一针”原则,避免交叉感染。疫苗启封后,按说明书要求,尽快用完。屠宰前28日内禁止注射疫苗。

(六)免疫效果监测

疫苗免疫后21 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血凝抑制试验(HI)。

2.免疫效果判定。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合格。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二、口蹄疫强制免疫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巴州区应免猪、牛(羊)进行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一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一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1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免疫1次。

2.散养家畜的免疫

春、秋两季分别对应免家畜进行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家畜进行补免。春、秋集中免疫后,10天到20天左右进行第2次加强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1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疫苗种类

牛(羊):使用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

猪:使用猪O型、A型口蹄疫二价灭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1.疫苗的保存与运输

猪、牛、羊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合成肽疫苗需要2-8℃保存,保存过程中要分类、分批存放,注意通风,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运输时必须全程冷链,严格封闭后运输,运输过程中严禁开盖检查,避免高温、阳光照射和碰撞。

2.注射前准备

认真查验疫苗,确认疫苗的种类、有效期。观察疫苗瓶有无破损、瓶盖或瓶塞密封不严或松动、冻结、有异物等现象,疫苗须回温后再使用。准备无菌注射器、针头、碘伏、酒精、无菌棉球、镊子等注射操作物品。

3.具体操作

猪通常在耳根后注射,牛羊通常是颈部厚肌肉区,注意避开血管。对注射部位采取螺旋式消毒,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定量的疫苗,排空注射器内空气。

保定动物,在注射部位垂直进针,回抽注射器活塞,确认无回血再注射疫苗,根据体重大小,牛注射2-4ml,羊注射1-2ml,育肥猪1-2ml,种猪2ml。免疫注射后观察动物有无异常反应,通常至少连续观察30分钟以上;免疫动物出现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倒地抽搐等,立即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方式处置。

完成免疫注射后,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对空疫苗瓶、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球等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对发生应激反应,抢救无效死亡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疫苗仅用于接种健康动物,注射前应正确评价畜群健康情况。配种20天左右的母畜、临产期1月内孕畜一般不接种。在注射过程中要遵循“一畜一针”原则,避免交叉感染。疫苗启封后,按说明书要求,尽快用完。

(六)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其他家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采用液相阻断ELISA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液相阻断ELISA:牛、羊抗体效价≥27,猪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三、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方案

(一)免疫要求

对巴州区免疫保护期到期的羊只、新补栏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新生羔羊1月龄以后免疫1次,对未免疫羊只和超过3年免疫保护期的羊只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健康羊进行1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羊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四)疫苗种类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五)免疫方法

1.疫苗的保存与运输

羊小反刍兽疫苗或羊小反刍兽疫联苗需要-15℃保存。保存过程中要分类、分批存放,注意通风,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运输时必须全程冷链,严格封闭后运输,运输过程中严禁开盖检查,避免高温、阳光照射和碰撞。

2.注射前准备

认真查验疫苗,确认疫苗的种类、有效期。观察疫苗瓶有无破损瓶盖或瓶塞密封不严或松动、有异物、有霉变、有摇不散凝块、无真空等。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将疫苗稀释到工作浓度。准备无菌注射器、针头、碘伏、酒精、无菌棉球、镊子等注射操作物品。

3.具体操作

小反刍兽疫疫苗采用颈部皮下注射疫苗,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疫苗在尾根内侧或者股内侧注射疫苗。取出疫苗平衡疫苗温度,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的规定使用或稀释疫苗,不可随便替换稀释液,疫苗稀释后应全部溶解摇匀后使用。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定量的疫苗,排空注射器内的空气。对注射部位螺旋式消毒。   

完成免疫注射后,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对空疫苗瓶、稀释液瓶、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球等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对发生应激反应,抢救无效死亡的动物也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通常接种健康羊,老、弱、病、幼(1月龄以下)、怀孕后期(临产一个月)的羊不适宜接种。对于怀孕母羊在接种疫苗时,保定动作应轻柔,避免引起流产。不能与其他的疫苗联合使用,两种疫苗的接种间隔应保持10天以上;免疫前后10天不能使用抗菌素以及磺胺类药物。疫苗启封后,按说明书要求,尽快用完。

通过颈部皮下注射,推荐使用剂量为1ml。具体可根据疫苗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小反刍兽疫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存栏羊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四、猪瘟免疫技术方案

(一)疫苗种类

猪瘟活疫苗(脾淋源)或猪瘟活疫苗(细胞源)或猪瘟耐热保护苗。疫苗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二)推荐免疫程序

养殖场应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母猪免疫次数、母源抗体消长等情况,制定合适的免疫程序。仔猪可在28~60日龄使用活疫苗进行初免,育肥猪可在120日龄左右加强免疫一次。种猪每6个月免疫一次。

(三)免疫注射

1.疫苗的保存和运输

猪瘟活疫苗(脾淋源)或猪瘟活疫苗(细胞源)需要在-15℃保存;耐热保护苗需要在2-8℃保存。保存过程中要分类、分批存放,注意通风,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运输时必须全程冷链,严格封闭后运输,运输途中严禁开盖检查,避免高温、阳光照射和碰撞。

2.注射前准备

认真查验疫苗,确认疫苗的种类、有效期。观察疫苗瓶有无破损、瓶盖或瓶塞密封不严或松动、有异物、有霉变、有摇不散凝块、无真空等。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将疫苗稀释到工作浓度。准备无菌注射器、针头、碘伏、酒精、无菌棉球、镊子等注射操作物品。

3.具体操作

猪瘟活疫苗(脾淋源)或猪瘟活疫苗(细胞源)和耐热保护苗一般耳根后肌肉注射,在注射过程中应注意避开血管。按照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将疫苗稀释到工作浓度,用无菌注射器吸取定量的疫苗,排空注射器内的空气。对注射部位螺旋式消毒。保定好动物,在注射部位垂直进针,回抽注射器活塞,确认无回血后再注射疫苗,仔猪每头猪1头份,育肥猪每头2头份,种猪每头2-4头份;观察动物有无异常反应,通常至少连续观察30分钟以上

完成免疫注射后,及时做好免疫记录。对空疫苗瓶、稀释液瓶、使用过的注射器、棉球等回收后无害化处理。对发生应激反应,抢救无效死亡的动物也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4.注意事项

疫苗仅用于接种健康的动物。在注射过程中要遵循 “一畜一针”原则,避免交叉感染。按说明书要求,尽快用完。

五、禽新城疫、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炎免疫技术方案

(一)疫苗种类

鸡新城疫疫苗:分灭活苗和活苗,活苗主要有Ⅰ系,Ⅱ系(B1株)、Ⅲ系(F系)、Ⅳ系(Lasota株)、克隆-30等。

Ⅰ系为中等毒力疫苗,对雏鸡毒力较强,可出现症状甚至引起死亡,但能较快产生坚强免疫力,多用于2月龄以上的鸡或紧急预防接种。

Ⅱ系活疫苗(B1株),毒力弱,通常只用于雏鸡首免,安全性好,但产生免疫力较慢较弱。用法为滴眼/滴鼻,不耐饮水。

Ⅳ系活疫苗(Lasota株):是国内外广泛应用的优良低毒力苗,其毒力与免疫性能高于Ⅱ系苗,安全性良好。7日龄以上的健康雏鸡、青年鸡、产蛋鸡均可使用。用法可滴眼、滴鼻、饮水或肌注。雏鸡首免应滴眼/滴鼻。

克隆C・30活疫苗:C/30读作“克隆30”。其免疫效果与Ⅳ系苗相似而毒力较温和,从1日龄雏鸡至成年鸡均可使用。用法可滴眼、滴鼻饮水或肌注,雏鸡首免应滴眼/滴鼻。

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疫苗有:

传支H120活疫苗:毒力弱,安全性好,用于呼吸型传支首次免疫,可于雏鸡3〜10日龄接种,应滴眼或滴鼻。接种后5〜8天可形成免疫力,约维持6周,但水平较低,应在接种后3〜4周用H52苗加强免疫。目前很少单独使用H120苗,大多使用新城疫、传支二联苗,简称新支二联苗,如C30+H120等,于雏鸡7〜9日龄滴眼或滴鼻,不仅方便省事,而且厂方将两种疫苗按恰当比例混合,可保证H120对新城疫的免疫无干扰。

传支H52活疫苗:属中等毒力,用于呼吸型传支二免及往后各次免疫。蛋鸡、种鸡的二免一般安排在35日龄前后,用H52苗饮水,经7-9天发挥作用,免疫水平明显提高,但还不是很高,而且缓慢下降,至多维持4个月。应在75日龄前后及120日龄前后再用H52苗饮水,使免疫水平一次比一次提高,达到开产后坚强保护,约维持一年。

传支进口MASS株活疫苗:又称麻株苗,分为I型与II型两种。I型相当于H120,II型相当于H52,作用相同。

肾型传支活疫苗:实践中使用的是新城疫、呼吸型传支、肾型传支联苗,叫“新支二联三价苗”,或简称“新支肾三价苗”,如北京的C30+H120+W93,以色列的VH+28/86+H120等。蛋鸡、肉鸡均可在3日龄或7〜9日龄首免,必要时19〜22日龄二免,用法应滴眼或滴鼻,肉鸡二免也可饮水,不能注射。

传支Ma5活疫苗:是荷兰研制的优良克隆苗,可兼防呼吸型与肾型传支。通常使用的是C30+Ma5(新支二联),蛋鸡、肉鸡均可于3日龄或7〜9日龄首免,19〜22日龄二免,用法应滴眼或滴鼻,肉鸡二免也可饮水。蛋鸡在此之后,三免、四免可用单纯的Ma5苗饮水,但成本较高,可改用H52苗饮水。

传支灭活苗:主要用于呼吸型传支加强免疫。通常使用的是新城疫、传支、减蛋综合征三联油乳剂灭活苗,简称“大三联油乳苗”,商品蛋鸡与蛋种鸡于100-115日龄肌注一次即可,新城疫I系苗可同时注射。在传支来说,灭活苗的功效是加强体液免疫,不能完全代替活疫苗,因而开产前仍应用H52苗饮水。

鸡传染性法氏囊炎疫苗有:

传染性法氏囊病灭活疫苗:本疫苗应与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活疫苗配套使用。种母鸡应在10-15日龄和28-35日龄时各作一次鸡传染性法氏囊病活疫苗基础免疫。每只鸡在颈背部皮下接种1.2毫升。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中等毒力株活疫苗:本品为类白色或黄褐色海绵状疏松团块,易与瓶壁脱离,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用于预防雏鸡的传染性法氏囊病。本疫苗可供各品种有母源抗体的雏鸡免疫使用。

鸡传染性法氏囊病低毒力株活疫苗:本品用于早期预防雏鸡传染性法氏囊病。疫苗稀释后,用于无母源抗体雏鸡首次免疫,可点眼、滴鼻、肌内注射或饮水免疫,每只鸡免疫剂量应不低于1羽份,每羽份含不低于1000个半数鸡胚致死量。

(二)推荐免疫程序

雏鸡第7日龄或初次首免用新支(新城疫--传支)二联苗,雏禽每羽1羽份,其它禽2-4羽份;第14日龄进行传染性法氏囊炎疫苗免疫,每羽1-2羽份;第21日龄进行新支二次免疫,雏禽每羽1羽份,其它禽2-4羽份;第28日龄进行传染性法氏囊炎疫苗二次免疫,每羽1-2羽份。

(三)免疫操作技术

1.疫苗的有效性判定。根据弱毒或灭活疫苗的保存特性,查看疫苗的理化性状,确定疫苗的有效性;熟读疫苗的使用说明书,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免疫操作。

2.弱毒疫苗的稀释和灭活疫苗的回温。弱毒疫苗按照40ml蒸馏水或凉开水或专用稀释液稀释1000羽份疫苗计。稀释前进行针头、注射器、稀释后的疫苗容器进行消毒清洗和风干。对疫苗瓶盖进行消毒。用注射器吸取稀释液5ml注入疫苗瓶,手摇疫苗瓶促进疫苗溶化,用注射器将溶化的疫苗吸出注入稀释后的疫苗容器;再用注射器吸取稀释液5ml注入疫苗瓶进行洗涤,将洗涤液吸出注入稀释后的疫苗容器,反复洗涤3-5次。最后将余下的稀释液加到稀释后的疫苗容器里,确保稀释后的疫苗总容积不超过40ml。

灭活疫苗从2-8℃的环境拿出后,常温下搁置30分钟,回到常温后才使用。

3.免疫接种

将圈舍进行分类,免疫的鸡用另外的圈舍饲养,不得与未免疫的鸡只混淆。

点眼滴鼻法:一人将鸡只保定,确保一侧的眼睛和鼻子朝向与地平面垂直的正上方且不得晃动。另一人用吸管吸取疫苗,用吸管滴2-4滴疫苗于眼睛或鼻子内。保定鸡的人将免疫后的鸡只与未免疫的鸡只隔离饲养。

肌肉(皮下)注射法:一人坐在凳子上,将鸡只头向内仰放夹在双腿之间,一手持消毒药棉对注射部位呈由里到外的螺旋式消毒后搽干消毒部位。另一人用注射器吸取疫苗,一手持注射器,另一手握紧鸡腿或扶住鸡的胸脯,注射器与鸡腿或胸脯成30°刺入2-3cm,推进疫苗后缓慢取出针头;

保定人员一手用拇指与食指夹住胸部或大腿内侧或颈部后段的皮肤,向上提高2-3cm,注射人员的针头沿提起的皮肤纵向与在提起的皮肤距鸡体1/3处呈30°刺入2-3cm,推进疫苗后缓慢取出针头。

(四)免疫效果评:一是免疫后21-28天内采集鸡血清送相关实验室进行免疫抗体检测,全场70%的家禽达到各病种要求的最低免疫抗体保护力水平。二是免疫后鸡只的健康状态持续向好,无免疫病种的临床症状出现。

六、狂犬病的免疫技术方案

(一)疫苗种类

狂犬病口服疫苗:如SAG2是由RABV 疫苗株SAD-Bern经突变筛选的高度致弱的狂犬病口服疫苗,在犬及其他野生动物试验中显示较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狂犬病灭活疫苗:灭活疫苗具有非常高的安全性,但狂犬病传统灭活疫苗免疫后效力较低,持续时间较短,存在成本高和免疫效果不够持久的不足需多次免疫,免疫程序相对繁琐。

狂犬病新型灭活疫苗:采用反向遗传操作技术对毒株改造后再制备灭活疫苗,从而提高疫苗免疫原性。

狂犬病弱毒疫苗:狂犬病弱毒活疫苗可能会因毒力返强而致病,并对免疫系统不健全或抑制状态的动物存在潜在风险,目前在我国已经被禁止生产和使用。

市面上有很多狂犬病的联苗,比如与细小病毒、犬瘟热等毒株开发的联苗,建议在狂犬病的防治中应该推广每年用狂犬病灭活疫苗单苗免疫一次对狂犬病的防治效果更好。

(二)免疫程序

我区的农村地区猫犬饲养者宜在每年的冬春时节即1月-4月或10月--12月进行1次狂犬病的免疫。城区街道的宠物饲养者应每年对猫犬开展2次狂犬病的免疫,每次免疫时间间隔6个月左右。

(三)免疫操作

1.免疫准备:

疫苗回温:将疫苗从冷链取出后常温下搁置30分钟,使疫苗的温度回到室温下的25℃左右。

犬只体检:调查免疫史、发病史、是否孕期,健康状况观察;进行温度、呼吸、脉搏的测定和可视黏膜的观察,温度在38-39℃、呼吸均匀、脉搏在60-100次/分钟,可视黏膜红润、粉红、无分泌物方可进行免疫。

犬只保定:可以1人用双手进行徒手保定,也可以借助保定器具或其它可以将狗固定后方便进行注射的方式均可。

2.消毒:

注射人员持镊子夹取75%的酒精棉球擦洗疫苗瓶盖,待酒精挥发后再用注射器吸取疫苗。

对注射部位进行消毒。先用镊子夹取5%碘酊棉球对大腿内侧、肩胛前沿、臀部肌肉丰满处等注射部位进行螺旋式向外消毒,再用75%的酒精棉球进行脱碘,最后夹取无菌干棉球擦干注射部位。

3.免疫注射

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对猫犬进行免疫注射。注射器与肩胛前沿颈部或臀部肌肉丰厚的地方成90°垂直刺入3cm,推注疫苗进入肌肉,疫苗推注结束后缓慢退出针头。或者提起颈部、臀部、大腿内侧的皮肤,针头与注射部位成30°刺入提起的皮肤3出门。推注疫苗,疫苗推注结束后,缓慢退出针头。

4.免疫告知

免疫结束后,安全地进行保定解除,做好人员自生防护。告知业主犬只必须在免疫后观察20分钟,出现应激反应及时进行救治。同时告知免疫后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正常反应、注意事项以及下次免疫时间和填发免疫证。

5.副反应救治

①头部和眼睑肿大,全身瘙痒。一般6小时左右自愈,严重时皮下注射盐酸地塞米松。

②全身颤抖或头部抽搐或口中流涎。必要时皮下注射盐酸地塞米松。

③食欲不振或食欲废绝,全身疼痛,精神呆滞,昏昏欲睡,经常躲避在阴暗处。通常2-4天后自愈,严重时皮下注射盐酸地塞米松。

④猫犬在注射后10分钟内发生应激反应,出现抽搐、休克等严重反应,要立即注射肾上腺素解救。也可以给猫犬的头部浇注凉水2-3分钟进行副反应救治。

以上所有免疫技术方案中提到的各类疫苗(不管是省级招标的强制免疫疫苗还是畜禽养殖场自行采购的疫苗),均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持有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文号的产品,相关疫苗产品的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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