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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8-01 18:22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作者:scbzqnyj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汇总)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1 -

  (一)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 1 -

  (二)农业农村局2019年重点工作.................. - 2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4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4 -

  (一)收入预算情况.............................................. - 4 -

  (二)支出预算情况.............................................. - 4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5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 5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 5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 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 5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9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 9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1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0 -

  (一)机关运行经费............................................ - 10 -

  (二)政府采购情况............................................ - 1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 11 -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 11 -

  十、名词解释.................................................................. - 12 -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农业农村局职能简介

  农业农村局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和林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能职责是: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拟定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农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和全区林业及森林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制定全区农业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及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及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森林火灾防灾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全区农林业投资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开展全区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及林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二)农业农村局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构建多业态产业体系,深入开展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行动,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1、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土地确权成果,完善土地流转程序,加快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做好全区418个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区)登记赋码工作,全面完成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股权量化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力争培育收入10万元以上的优势优质村集体经济组织15个,让80%以上的村(社区)集体经济人均收入超过脱贫标准。

  2、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扎实抓好道地药材、有机果蔬、优质粮油、生态畜禽四大主导产业发展,新发展巴药2万亩,全面建成海升猕猴桃园区1000亩、20个唯鸿食用菌组团生产生产食用菌1200万袋,持续大力推进温氏猪业,建成畜禽养殖场20个,启动42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立优质粮油现代化基地2.3万亩。抓好500亩五彩生态体验茶园项目建设,编制北部山区茶产业规划。

  3、大力促进三产融合。积极探索产业融合新业态,以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形成“农业+”多种产业融合新模式,积极推进“互联网+”在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推广“龙头企业+专合社+金融+电商+贫困户”发展模式。全区新建和完善提升农业观光园2个、休闲农庄2个,重点在曾口镇打造1处以花卉为主题的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园。

  4、持续提高发展质量。新建高标准农田3万亩,新建和提升农村产业基地道路50公里,病险水库塘堰除险加固10处,新建和技改提灌站6座,新增农业机械1200台套,充分发挥信息益农社作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科技示范带动力和影响力,加速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5、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广清洁能源,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作物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全面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检疫检验、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石。

  6、抓牢抓实党的建设。不断纵深推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涉农资金监管,抓好“中梗阻”治理,开展警示教育。同时,抓好信访稳定和法制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主要包括:局机关、农广校,农技站,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农技中心,经作站,农经站,土肥站,农业执法大队,农能办,农机校,农机监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检测中心,畜牧兽医学校,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饲草饲料工作站,巴州城区动物检疫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水产渔政局,林木种籽站,森林公安分局,南阳林场,苗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5795.883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19年收入预算5835.88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67.3562万元,占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68.5269万元,占7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农业农村局2019年支出预算5835.8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8.489万元,占77%;项目支出1367.3941万元,占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35.883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52.26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7.3562万元;其他收入16.26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3.177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41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369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0.1828万元、农林水支出4196.7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945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52.266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845.7699万元增加1606.497万元。主要是机构调整把原区委农工委、原区林业局、原区农建办3个单位部分职能职责及人员划转到我单位,组建为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18.7899 万元,占总预算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4167万元,占总预算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3695万元,占总预算5 %;农林水支出3338.991万元,占总预算75%;住房保障支出269.6998万元,占总预算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 2019年预算数为118.789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学校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37.34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休人员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55.06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1.75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160.61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及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69.699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7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43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9.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86万元,主要用于:原林业系统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273万元,主要用于:原林业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2019年预算项目当年拨款为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各种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项目经费主要是:(1)“四好村”创建和幸福美丽新村示范县建设经费3万元;(2)城乡统筹暨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经费2万元;(3)高标认定及高标办经费2万元;(4)两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及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经费2万元,(5)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5万元;(6) 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土地流转专项)经费2万元;(7)畜禽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费2万元;(8) 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经费1万元;(9)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经费1万元;(10)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经费2万元;(11)重大疫病防控经费7万元;(12)农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监督经费2万元;(13)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管理经费3万元;(14)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监管经费2万元;(15) 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经费2万元;(16)遥感监测经费4万元;(17)种子质量监督检验费2万元;(18)重大病虫害防治2万元;(19) 特色产业发展经费3万元;(20) 信贷支技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费2万元;(21)新型经营主体、土地确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3万元;(2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万元;(23)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项目1万元;(24) 秸秆综合利用1万元;(25)执法监管经费3万元;(26)农村户用沼气项目推进经费2万元;(27)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监管、农残检测”1万元;(28)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品一标”品牌建设2万元;(29)物联网示范基地建设1万元;(30)农机安全监管执法经费1万元;(31)农业机械检验费1万元;(32)畜牧改良经费2万元;(33) 畜牧小区项目建设经费1万元;(34)畜禽污染物治理工作经费2万元;(35)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1万元;(36)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2万元;(37)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推进行动项目经费2万元;(38)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5万元;(39)动物疫情测报检测经费2万元;(40)动物重大疫情应急储备及处置经费2万元;(41) 人畜共患病监测经费1万元;(42)水产品技术推广及安全质量保护经费2万元;(43)水产技术推广及江河增殖放流经费3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2019年预算项目当年拨款为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各种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项目经费主要是:(1)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及防控防治经费10万元;(2)开展森利剑行动2万元;(3)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万元;(4)守护绿川专项行动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89.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4.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8年预算增长0 %。主要原因是单位从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较2018年预算4.96万元增长93%。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调整将原区委农工委、区林业局、区农建办合并到我单位,重新组建为“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5万元增加 80%。主要是2019年因机构调整将原区委农工委、区林业局、区农建办合并到我单位,重新组建为“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公务用车改革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原农业局及所属单位已在2016年10月进行了公车改革,保留执法用车1辆,原农业局事业单位有4辆公务用车,原林业局保留执法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1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各单位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产业发展、行政执法、森林防火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农业农村局各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6.3466万元,比2018年预算99.7252万元增加146.6214万元,增加147%。主要是因为2019年因机构调整将原区委农工委、区林业局、区农建办合并到我单位,重新组建为“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所以各类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暂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部门各类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广播电视教育(项):事业单位成人教育学校的基本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反映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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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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