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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6-29 12:4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健康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督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和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贯彻执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牵头制订全区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中医药产业化发展。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教育培训、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互联网+医疗健康”为重点,促智慧医院加快建设;以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为导向,促全民健康素质提升;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为抓手,促健康扶贫巩固提质;以创建“群众满意医院”为载体,促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以人文关怀为初衷,促计生服务和健康养老落地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支撑,促卫健行风根本好转;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动力,促卫生根基更加夯实,以安全稳定为保障,促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是启动巴州区“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二是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立足实际落实绩效分配“两个允许”,逐步健全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三是加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完善和落实分级医疗转诊制度,继续推行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等为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四是积极推动社会办医,全面落实各项支持鼓励政策。五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落实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和药械集中采购制度,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六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督导,逗硬绩效考核。七是切实做好乡、村机构改革,合理布局医疗卫生机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八是大力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探索建设融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九是加大卫健改革与发展的宣传力度,增加投入,壮大宣教队伍;拓展宣教阵地,拓宽宣教渠道,普及健康文化;加强继续医学教育,推动临床、教学取得更大科研成果;抓好卫生健康新闻宣传,凝聚推动改革与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努力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1、大力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和落实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投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卫生计生综合执法能力。

2、健全卫生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搞好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做好大型会议和重大节日活动的医疗保障、卫生安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处置,按程序规范报告。

3、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进一步加强SARS、不明原因肺炎、鼠疫、霍乱、结核、艾滋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病、狂犬病、乙脑、流脑等重大疫病的监测与防控。深入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大艾滋病检测力度,全面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努力提高一、二类疫苗接种率,防止免疫性传染病发生。切实抓好预防门诊(发热、腹泻等)的规范化建设和疫情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有效控制疫病的流行和传播,严密防范重大疫情发生。有序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加强重精病人的规范管控,防止肇事肇祸事(案)件发生。做实职业卫生的政策宣传,加大执法和监测频次,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的危害。

4、加强妇幼卫生工作。以降低剖宫产率和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强化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围绕“一法两纲”加强产科、儿科“绿色通道”建设。继续实施好基层妇幼卫生项目和重大妇幼卫生项目,确保免费孕检城乡覆盖率达100%、婚检较2019年提高5%以上、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率达100%以上、全员生殖健康普查率达93%以上、“三访”服务率达98%以上。强化妇幼保健机构规范管理,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知识宣传教育,加大阻断干预力度,“三病”免费检测率达95%以上,阳性个案规范管理服务率达100%。整顿和规范产科服务市场秩序,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发放,努力提高妇幼卫生工作服务质量。做好区妇幼保健院两个新院区建设工作。

5、积极推进健康巴州建设。聚焦重要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实施一批健康行动。以建设健康城市、健康乡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为基础,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和卫生城镇、卫生单位创建,以及城乡卫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农村“厕所革命”为载体,为实施健康巴州战略提供有力保障。切实抓好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加强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治知识宣传,引导人们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生活水平。切实抓好禁毒宣传教育,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认真实施好民生工程,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

1、切实抓好项目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区人民医院回风院区二期工程住院综合楼、二医院尖山寺老年病院区、区妇幼保健院大溪口院区业务楼等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确保2021年底竣工。二是近期开工建设区二人民医院尖山寺院区附属设施、区妇幼保健院医技楼等建设项目。三是多渠道、多举措,努力争取新的卫生项目,为推动城乡卫计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2、大力加强卫生院(室)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把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升格为中心卫生院。积极开展送卫生下乡活动,认真落实城区二级以上医院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卫生院开展为期3-6个月的业务指导;免费对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与指导,继续开展“乡招村用”试点和乡村医生全员培训与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

3、有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配套政策,增加必要投入,增强服务能力。务实推进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小病在社区、大病上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城市医疗格局,实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全覆盖。

4、巩固提升健康扶贫和挂包驻帮成果。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持续深化脱贫攻坚为动力,以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防控措施,实现人人享有优质医疗保障服务目标。

(四)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1、规范医院管理。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医院”创建,严格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资格准入,规范医院建设与管理,从严审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严禁私招乱聘。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医联体建设,发展远程会诊医疗,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费用查询制和药品采购“两票”制。搞好临床人员业务培训、全科医师培训,抓好18项核心管理制度的落实,严密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着力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积极支持平梁片区建设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同时协调医保、市场监督等部门落实配套政策,同步深化改革医保支付、服务价格、药品供应及人事薪酬等改革,切实激发政策叠加效应;推动紧密型医联体加快人力资源、财务、医保、公共卫生和信息化“五大”建设,着力补齐技术短板,着力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3、加强中医和科技兴医工作。不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造成果,继续推进中医“名医、名科、名院”和中医“进农村、进社区”战略,大力加强中医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中医特色专科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市中医院“三级甲等”的影响力和龙头作用,搞好全区中医药工作的培训与指导。大力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推广适宜技术应用,促进中医药与养生、养老、旅游等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4、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进紧缺急需人才,培养高素质人才。利用“双选会”及人才市场引进一批医学优秀人才;为基层卫生人员搭建好服务与发展平台,千方百计留住人才;通过进修、培训、自考、函授、定点指导等渠道培养人才,重点培养高端领军人才1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30名、优秀中青年骨干50名,建设好医疗卫生人才高地。通过政府主导,力争公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培训学习,全年不少于100人次。

(五)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切实抓好计生各项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大力推进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提高城乡普检率和检查质量,降低出生缺陷风险,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促进婴幼儿护照服务业发展。二是切实做好奖扶、特扶等政策落实,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关心关爱和家庭发展工作,鼓励生育二孩。三是抓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巩固“全国计生协会先进单位”和全国第三批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创建成果,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六)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抓好行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

1、加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卫生计生综合执法质量。建立从业人员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全员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两非”(非医学目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原因引产)和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规范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置,强力整顿医疗广告市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和采供血机构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逗硬查处违法生育。

2、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健全完善卫健系统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全面深化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强力推进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彻底纠正不正之风,树立好行业文明形象。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和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娱活动,着力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充分展示卫生健康行业的新面貌、新风尚,努力宣传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

3、全力抓好安全和谐稳定工作。坚持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实行安全工作“月报制”“零报制”。健全信访、上访快速应对处理机制,限时解决卫健系统职工和社会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防止群体性、突发性信访和上访事件发生,确保卫健系统和谐与稳定。

同时,切实抓行政效能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强力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参公单位1个(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大队),事业单位4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进修学校、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个(区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社区服务中心9个,乡镇卫生院36个(含地名卫生院)。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机关及下辖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系统2021年收支总预算72431.2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收入7243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87.96万元,占预算收入13.25%,较2020年预算增加0.81%,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7243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80.71万元,占预算支出94%,较2020年预算增加8.93%;项目支出4050.5万元,占预算支出6%,较2020年预算增加54.4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收支总预算72431.2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87.9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11万元、医疗卫生健康支出6978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87.96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77.4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部门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8836.91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201.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1.29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卫生监督机构、综合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机构、中医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687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卫生健康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2021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管理、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卫生健康宣传及农村中医药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爱国卫生、老龄委事务管理以及对学校卫生专项、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生活饮用水监督及监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监测,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1.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0.83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57.1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40.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59.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3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2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较与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0.1万元。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用于特种技术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机关及下辖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1.2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29万元,增加比例1.3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局机关下辖单位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830.5万元,主要用于装修工程、专业设备购置、其他货物类购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机关下辖各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定向保障1辆,救护车2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财政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万元。涉及绩效管理项目包括:计划生育术后并发症诊治费、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工作经费、 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管理经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经费、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材料及工作经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经费、 老龄委经费、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经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经费、 卫生法律培训费、卫生监督监测经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监测、 艾滋病防治经费、结核病防治经费、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卫生培训费、药具专项经费、药品器械质量监管等。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所属监督机构各类的支出。

7.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所属的城市综合医院的支出。

8.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各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指卫生健康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各项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计划生育机构(项):指卫生健康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中医医院(项):指卫生健康所属中医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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