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巴中莲山湖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
现将《巴中市巴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巴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巴中市巴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全力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局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要求,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扎实开展“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千方百计确保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风险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各地各部门和各专业委员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进行系统分析研判。要在重大活动和端午、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上提前部署,督促企业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信息化工作,定期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风险可控受控。要通过“两微一端”、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引导社会公众加强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燃气安全方面。全面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巩固“两改”工作成果,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加强对液化气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强化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结合危化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准入关,围绕危化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经营销售、废弃处置四个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大吨小标”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加强公路桥梁和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事故易发等道路危险点段的隐患排查,分级分类进行管控、处置。突出施工驻地及场所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严防亡人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由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工贸安全方面。做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服务指导,抓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企业实行安全隐患整改动态清零。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积极整改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对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企业督促改造提升,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由区经信局、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检查。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它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运输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责任单位:由区应急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模板、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大工程,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工地营地防汛减灾工作,落实各方责任,细化各项措施,确保工地营地安全度汛。(责任单位:由区住建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消防安全方面。持续抓好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加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密防范突出致灾风险,牢牢守住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底线,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责任单位: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方面。加强民爆物品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管控,针对重大风险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四超”“三违”等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校园安全方面。建立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安全、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使用燃气安全、防溺水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由区教科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方面。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治理,重点围绕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旅行社等,开展A级旅游景区安全专项整治、室内文旅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等集中治理工作,围绕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赛事和游泳、攀岩等法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化解文化旅游和体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由区文广体旅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卫生健康领域安全方面。以医疗危化品、放射源、危险 废物存储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风险隐患。聚焦医疗卫生机构高层建筑、门诊部、住院部、食堂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以及疏导管控检查。以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为重点,集中排查整治超期未检、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由区卫健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民政领域安全方面。紧盯救助管理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六类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消防、燃气、电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方面。围绕加强商贸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餐饮用燃气、建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商贸服务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业船舶)方面。农业机械重点检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源头监管、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合法合规情况,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和“清零”流程规范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落实情况以及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农村沼气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渔业船舶重点检查渔业生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规载人载物行为,围绕渔业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登记等关键环节及水产养殖单位池埂、堤坝、进排水渠道、供电设施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责任单位: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其他领域安全方面。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也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由相应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坚决防范重大风险,实行隐患动态清零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问题隐患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轻微的,依法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其他行业要实行重点督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检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发点球”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对国家、省、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紧盯“老大难”问题推动解决,实行问题隐患整改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坚持精准治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联合执法等方式,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真正解决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等严肃惩处。同时,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调查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改局、区文广体旅局、区公安分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杜绝形式主义,推动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层层制定方案,各地各部门根据各自辖区和行业实际,参照本方案,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机结合,务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抓深抓细抓实上下功夫,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二)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抽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
(三)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牵头部门分别于8月31日及12月31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巴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121661,电子邮箱:672530843@qq.com。
附件:巴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情况统计表
巴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情况统计表(2024年6月- 月)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行业领域 |
出动检查人数(人次) |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含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机构)(家次) |
下发检查文书(份) |
排查安全隐患 |
行政处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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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立案起数(起) |
处罚生产经营单位(次) |
处罚个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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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金额(万元) |
停产停业整顿 |
暂扣或者吊销证件(件) |
关闭或者取缔(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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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隐患(项) |
已整改(项) |
整改率(%) |
重大隐患(项) |
已整改(项) |
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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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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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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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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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和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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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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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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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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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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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体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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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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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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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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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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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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