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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招商引资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18-10-16 15:28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招商局 作者:巴中市巴州区招商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巴州区招商引资局主要负责全区的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的宣传,代表区政府密切联系外商和外来投资者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投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审批手续;与职能部门共同对各服务“窗口”实施规范管理,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和意见反馈,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区在建招商引资项目93个,其中,新建35个,续建58个,合同投资565亿元,引进到位市外国内资金8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71%。我区对市下达的产业链招商、项目签约、项目建设、到位资金、小分队招商、专场招商活动、投资服务等7大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其中:

  1、产业链招商情况。市下达重点包装招商项目80个,实际完成85个,完成市目标106.25%;市下达重点推出项目10个,实际完成26个,完成市目标260%;沿链引进项目29个,完成市目标20个的145%。

  2、项目签约情况。在省市重大平台活动上签约项目45个,完成市目标18个的250%;重大产业项目签约21个,完成市目标5个的420%。

  3、项目建设情况。竣工项目35个,完成市目标18个194%。

  4、到位资金情况。在建项目93个,到位资金88亿元,完成市目标85亿元的103.52%。

  5、小分队招商情况。一是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小分队招商32次,完成市目标10次的320%。二是其他县级领导开展小分队招商64次,完成市目标40次的160%。

  6、举办专场招商活动情况。在市外举办专场招商活动6次,完成市目标4次的150%。

  7、投资企业情况。设立巴州区投资协调服务中心,达到市考核要求。

  二、部门概况

  巴州区招商引资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1个(巴州区外来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项目科、统计督查科、对外联络科、政策法规科、投资服务科。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招商局本年收入合计35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7.86万元,占100%。

  2017年区招商局本年支出合计41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86万元,占31.59%;项目支出283.32万元,占68.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9.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1.23万元,下降17.5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4.91万元,下降7.7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62万元,占93.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5万元,占3.42%;医疗卫生支出5.15万元,占1.24%;住房保障支出8.25万元,占1.9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决算为283.32万元,完成预算124.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支付2016年跨年度执行项目应付未付款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25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55万元,均为商务接待费用,较2016年减少20.58万元,下降42.7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接待范围与接待标准。主要用于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全年接待210批次,2000人,具体内容包括:外出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组织召开投资推介会、考察调研活动以及接待来巴考察客商等项目。

  2017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招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5万元,比2016年减少3.06万元,下降13.0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招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6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公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区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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