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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答复的函

2019-11-11 17:38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投资促进局 作者:巴中市巴州区投资促进局
  巴中市巴州区投资促进局

  对区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太吉委员:

  您提出的《招商引资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及对策》(第9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战略布局,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汇聚各类优势要素,奋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建设。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同事,我们也注重对投资合同的管理,采取相应措施积极防控风险。

  一、加强背景审查,防范投资风险。 2018年1月巴中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背景审查工作的通知》(巴开放办〔2018〕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对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重大项目,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原则,由各地招商(投促)部门牵头,会同项目引进单位、公安部门、住建部门、工商部门、人行巴中支行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背景审查。我们通过审查投资企业资信情况、投资企业相关人员基本情况、项目施工企业基本情况,进一步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风险防范,既主动又谨慎,尽量把假投资、皮包公司拦在门外,减少政企合作隐患。

  二、严格遵守规则,依法签订合同。2014年6月巴州区政府办印发《巴州区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巴州府办〔2014〕84号)文件中规定,政府合同遵循调研、评估、协商、拟定、审查、起草、签订合同等程序,其中符合《巴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巴州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所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政府合同,遵循部门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一个重大招商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5个环节,即引资单位起草→相关部门讨论→分管领导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投资合同坚持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为主和事后法律监督、补救为辅的原则,确保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强化合同监督,严追违约责任。我区每年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竣工投产情况都需要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企业清退出场:投资企业不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按时开工建设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竣工投产的。2018年以来,我区已经对一些违约项目启动清理工作,与违约企业达成了处理意见,投资企业对处理意见比较满意,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巴中市巴州区投资促进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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