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水利局 > 民生信息

巴州区推行“塘库长制”全面加强塘库管理

2022-08-23 15:30 作者:杨兵

今年以来,巴州区针对塘库堰数量多、分布广,管理主体多元等关键掣肘,在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基础上,突出“四个注重”,创新“3375”工作机制推行“塘库长制”,全面消除水源地安全监管“盲区”。

注重力量统筹,建立三级组织体系。实行塘库长制办公室与河(湖)长制办公室合署办公。从水利、农业两部门抽调专业人才4名,负责全区水库、堰塘管护指导;乡镇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人负责堰塘管护;村(居)具体由村(居)委员会主任牵头负责。截至目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建立塘库长制办公室。

注重综合施策,压实三方管防责任。落实辖区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辖区总塘库长。明确由乡镇包村领导任行政责任人、水利岗工作人员为技术责任人、塘库长为具体巡查责任人。跨乡镇(街道)、村(居)的塘库、大坝(溢洪道)所在地塘库长为牵头塘库长,涉及辖区设立辖区塘库长。今年以来,全区明确落实“三方”责任人5891名、牵头塘库长4人、设立塘库长公示牌5743块。

注重效果导向,落实七项重点任务。出台《全面实行塘库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塘库长为相应塘库第一责任人,承担塘库日常运行安全巡查、雨情水量信息传递、防止溺水巡查、抢险救灾物资管理、警示防护设施维护、严守管理保护红线、杜绝污物进入塘库七项工作任务。目前,排查整改塘库堰安全隐患问题102个,围绕塘库堰醒目位置、危险区域新增设防溺水警示牌4200余块、救生圈3800余个、救生竿5300余根、救生绳4600余根。

注重协作配合,明晰五个部门职责。建立水利、农业、应急、环保、乡镇(街道)五大主管部门职责清单。水利部门负责塘库安全度汛、防汛减灾、除险加固、中型及小Ⅰ型水库管理等;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堰塘日常管护,督导各乡镇(街道)加强病险堰塘除险加固及维修管护,规范处理养殖户粪污等;应急部门负责配套救援设施设备和高效处突应急演练;环保部门负责指导做好饮用水源地管护和水污染防治;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山坪塘、石河堰、小Ⅱ型水库等涉水工程的日常管理、综合整治及安全防范,指导村(居)“塘库长制”工作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