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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2022-02-21 10:10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校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工作要点》《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托管)机构

二、督导时间

2月22日—3月4日

三、督导内容

主要包括各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开学工作条件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师德师风;“双减”及“五项管理”等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督导组织

区教科体局成立由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另设4名执行组长的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安排见附件2)。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由区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对照重点内容和要求,扎实做好工作部署安排,务实工作举措,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春季开学平稳顺利。

(二)逗硬督查。各督导检查组要扎实开展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走过场、搞变通、打折扣,逗硬落实督查。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经验,精准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实填写好督导检查情况反馈表(附件3),问题突出及情节严重的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4),由执行组长及成员签字后,报区教育督导室614室汇总形成通报,通报要见事见人。被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单位,要建好台账,落实专人整改,并于3月20日前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交区教育督导室614室。区教科体局、区教育督导室将不定期暗访抽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通知》,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三)严格纪律。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廉洁自律,绝不能因督导检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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