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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2023-02-09 16:20

各级各类学校,学区教育督导组:

为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根据巴州区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会议精神和《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巴州教科体教〔2023〕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

二、督导时间

2月13日—2月24日

三、督导内容

主要包括会议精神传达、开学条件保障、安全管理、 “双减”“五项管理”、校园卫生及文明城市创建、食堂食品安全、师德师风等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人员安排

区教科体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另设4名执行组长的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2)。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由区教育督导室牵头组织实施,民办幼儿园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由各学区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对照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工作部署安排,务实工作举措,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春季学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各督导检查组要扎实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学校的亮点与特色,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实填写督导检查情况反馈表(附件3),于2月24日下午17:00前报区教育督导室汇总。对专项督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附件4),责令学校限时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于3月10日下午5点前由学区统一上报区教育督导室614室。区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开展 “回头看”,对不整改、整改滞后或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

(三)各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加强廉洁自律,做好疫情个人防护,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巴中市巴州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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