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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9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2-09-14 17: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9月1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及传真:0827—2111072、0827——2631127(传真)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594号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三楼行政审批股

邮编:63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水基岩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巴环境巴州审〔2022〕9号

2022-9-13

附件:公示巴环境巴州审〔2022〕9号关于“水基岩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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