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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1-20 15: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巴州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凤谷街50号,邮编:636600,联系电话:0827-52246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0年巴州区医疗保障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进乡村(社区)、进药店、进机关等“四进”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法规,发放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险服务指南3万余份、巴中市巴州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单2.5万余张、参保职工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单1万余张。在医保局办公地点设置巴州区医疗保障局十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宣传栏、巴州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业务流程宣传栏、巴中市医疗保障政策宣传栏等展板。在办事服务大厅设置政策宣传栏放置医保宣传手册,累计发放5000余张,对6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40家药店发放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异地结算宣传海报。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放置医保政策宣传手册,累计发出4万余张。利用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7条,通过各医保服务窗口张贴二维码,积极推广“互联网+医保”医保电子凭证,进一步方便参保群众线上办理医疗保障业务。

(二)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发布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形成常态化运行机制。二是落实“拟定公文时提出公开属性,印发公文时标注公开方式”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发文件的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及公开机制。三是建立舆情回应的常态化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四)平台建设。根据区政府办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清理更新局政务公开专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并印发宣传手册等拓宽群众信息获取渠道,更好地为群众提供服务。

(五)监督保障。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造成泄漏机密、损害区医疗保障局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情况,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

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务信息报送数量不足;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拓宽。

(二)改进情况:一是完善机制,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政务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拓宽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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