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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2021-10-08 17:28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承担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补充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全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承担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拟订全区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区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兑现医保扶贫攻坚政策。2、完善医保政策制度体系建设。3、落实医保重点改革内容。4、严格执行医保目录管理。5、加强基金监管体系建设。6、提升医保服务能力水平。7、强化医保依法行政效能。8、坚定不移从严治党。 

二、机构设置

行政编制独立核算单位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08万元,支出总计41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万元、支出总计减少72万元,收入增长了1%,支出减少了17%。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等增涨等形成,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常性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72万元,收入增长了1%,支出减少了17%。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等增涨等形成,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经常性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72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经常性项目支出的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350万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26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26万,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公务车,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等。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万元,比2019年增加18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增加了差旅费、印刷费、打印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没有工作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医保政策业务宣传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由于对经常性项目支出的压缩,本年度没有开展经常性项目。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持续向好。一是医保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进乡村(社区)、进药店、进机关等“四进”活动,用“阳光问廉”曝光的案例、身边已经报销的案例进行宣传,帮群众算好经济账、长远账,营造良好的医保征缴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二是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精准扶贫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全额补助参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三是持续做好职工征收工作。严格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防止少报、漏报工资表,确保医保基金应收尽收到位;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网上缴费工作,主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化解国有改制企业历史欠费遗留问题。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份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1.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州区2021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区财政[2021] 79 号)文件精神,我们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总体自我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合乎预期。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下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承担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监督管理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监管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贯彻执行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补充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全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承担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经办管理。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负责规划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负责拟订全区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全区特殊人群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12)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机关设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主任1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3名,全局现实有在编人员38人,聘用人员6人。

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6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412万元, 具体使用方向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2020年结转31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315万元。

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近年来,建立了“局长统筹、分管领导负责、股室承办、周一点评、重大失误检视”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办法》,对医保基金的分配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了分配原则、测算办法,实现制度化控费;制定了《费用审核会商制度》、《基金分析制度》、《医药机构检查行为规范》、《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外出调查核实医疗费用制度》、《医疗保险排查制度》、《股室业务运转流程》,完善内控管理,明确了业务责任,使经办更加规范。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基本支出

2020年我局基本支出412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 主要包括:(离休费、 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主要是购买公设备购置的支出; 我局严格执行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规定,编实基本支出年度预算,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规定的政策标准进行编制,足额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不留缺口,公用经费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根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单位实际开支水平足额编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的现象,未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个人补助,全年基本支出保障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2)项目支出

2020年由于压缩经常性项目支出,我局经常性项目没有开展,没有发生相应的支出。

3)“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共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支出下降100%。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区委等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三)综合绩效情况

1)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持续向好。一是医保政策宣传深入人心。开展医保政策进医院、进乡村(社区)、进药店、进机关等“四进”活动,用“阳光问廉”曝光的案例、身边已经报销的案例进行宣传,帮群众算好经济账、长远账,营造良好的医保征缴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二是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严格落实精准扶贫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全额补助参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三是持续做好职工征收工作。严格审核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基数,防止少报、漏报工资表,确保医保基金应收尽收到位;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网上缴费工作,主动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化解国有改制企业历史欠费遗留问题。

2)不折不扣抓好新政落地。一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组织2级以上疗机构开展DRG付费方式试点改革,密切配合试点医院做好信息编码维护和信息接口改写,DRG分组和付费等业务培训工作。二是推进“两病” 认定。将中心医院、市中医院、骨科医院、二人民医院纳入“两病”鉴定机构管理,审核200名主治医生的认定资格,持续推进高血压、糖尿病认定工作,门诊用药实行“一站式、一单制”结算。三是落实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一站式医疗救助958.48万元,对140人次符合政策对象通过“一卡通”惠民平台发放救助金113.28万元。四是落实药品集采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要求,组织全区所有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4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加入药品集中采购,采购药品扩大到226个品种,实现集中带量采购降价控费,集采药品平均降价达50%以上五是全面推动特殊门诊下放。将城乡居民和职工一类门诊特殊疾病下放到区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和特殊门诊定点药店直接结算;将城乡居民和职工二类特殊门诊下放到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和第二人民医院直接结算,切实让全区纳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的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实现“一站式”结算。六是稳步推进门诊统筹。对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HIS系统进行改造,与金保系统实现门诊费用报销功能对接,参保居民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实行单次直接结算,让群众不跑腿。目前,已有42家定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系统改造并实行门诊统筹,累计报费200余人次。七是落实医保扶贫。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在精准扶贫中的托底作用,持续落实中央、省、市、区医保扶贫各项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聚焦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返贫问题,探索研究针对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的支持措施,整合完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形成稳定的医疗保障长效扶贫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助力巴州乡村振兴。

3)毫不放松抓好风险防控。一是强化内控。排查医保系统25个风险点,落实防控制度;落实医疗费用初审、审核、复审、审签、稽核的待遇审核制度,完善基金拨付录入、复核、审核三级审核机制;建立数据筛查分析与风险预警常态机制,做好动态分析监控,提升医保基金风险防控实效。上半年内审稽核出41人次的医疗待遇审核有误,退回重审纠正基金金额10万元。二是创新监管。充分利用医疗费用智能审核管理分析平台及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管,聘请6名医疗专业人员全过程参与监督检查,发挥专业人才监管作用,扩大监督效应。积极主动与法院等执法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发现3人次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共追回基金49678.8元。三是制度化控费。针对在确定相关医疗机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和中期调整指标上随意性较大,个别调整暗箱操作,无公开机制的问题。去年,市医保局制定了《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办法》,对医保基金的分配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了分配原则、测算办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正常增长,我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测算出每个医疗机构的总控数并征求医疗机构意见后报政府审定执行。

4)坚定不移抓好系统治理。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职工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把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处理整改、建章立制分步推进实施。二是治理经办机构。深入查找股室和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支付有误、监管不到位、错漏审医疗费用、政策把握不严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组建专班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检查34家医院,发现问题102个。四是严格按规处理。对检查发现存在违约违规行为的3家医疗机构,责令退回违规违约获取基金168.2万元,处违约金和罚款39.4万元,停止1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5)坚持不懈抓好自身建设。一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三实,反对三虚,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下大力气整治医保经办服务“中梗阻”问题。严格落实《巴中市医保服务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医疗保障服务事项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区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二是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巴中市巴州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制定双周五学习制度,由分管领导负责,股室负责人集中授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养和经办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省市医保政策法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着力优化大厅建设。对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结合自身实际对医保经办服务大厅进行改造升级,在服务大厅设置咨询引导、等候休息、经办服务、便民自助、政策宣传等功能区,增添便民设施设备,坚持文明用语,严明工作纪律,全面优化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着力打造一次性告知、一窗口受理、一站式经办、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的“五个一”服务。四是突出抓好建章立制。建立了“局长统筹、分管领导负责、股室承办、周一点评、重大失误检视”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办法》,对医保基金的分配进行了严格规范,明确了分配原则、测算办法,实现制度化控费;制定了《费用审核会商制度》、《基金分析制度》、《医药机构检查行为规范》、《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外出调查核实医疗费用制度》、《医疗保险排查制度》、《股室业务运转流程》,完善内控管理,明确了业务责任,使经办更加规范。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0年部门决算公示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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