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预算/决算

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汇总)

2020-09-04 17:53

 

目录

公开时间:20209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5

第四部分 附件............................................20

第五部分 附表............................................2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4

二、收入决算表........................................24

三、支出决算表........................................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工作体系构建进展顺利。按照中央、省、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局党组一班人发扬老区优良传统,采取三步工作法,严格五有”“四化要求,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边建章立制、边解决问题,边落实任务、边谋划发展,在全市做到了七个率先。指导并监督全区29个乡镇(街道)和432个行政村(社区)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实现了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全覆盖。

2.政策法规制定快速推进。制定了《中共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局党组执政能力;制定了《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作规则》不断提高局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联合区委宣传部等5个区级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岗的实施方案》,241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上岗,实现了再就业,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细化制定了《巴中市巴州区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规范》,集中规范悬挂光荣牌2万余个;联合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印发了《巴中市巴州区区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评选认定和管理办法》,将巴中职业技术学院等9家单位纳入《2019年度区级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进一步规范拓宽了培训项目。

3.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认真学习上级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逐字逐句研读,深刻领会主要精髓,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开展宣传引领。大力宣传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灵活运用多种形式教育引导退役军人自觉珍惜荣誉,当好先锋模范,始终听党话、跟党走,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不忘初心,为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先后在中国网、今日头条、四川民生报、四川党建之声、巴中日报等媒体发表调研文章、经验信息80余篇。大力表彰先进典型。结合省、市开展的优秀退役军人学习宣传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推选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层层发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不断从先进典型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按时择优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推选了5名优秀退役军人候选人、2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之星候选人。

4.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抓实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二是贴心做好关爱帮扶工作,三是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四是深入做好烈士褒扬纪念,五是权益维护工作有力有序,六是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

二、机构设置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二级单位4个,属其他事业单位。其中包括:巴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纳入机关管理)、巴州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巴州区光荣院、巴州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纳入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巴州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2. 巴州区光荣院

3. 巴州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含直属单位)2019年度收、支总计3715.14万元。因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对比数。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139.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9.4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57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2万元,占32.25%;项目支出1067.55万元,占67.75%.

1: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39.47万元。因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对比数。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2019年新成立单位,没有上年决算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0.44万元,占97.76%卫生健康支出16.52万元,占1.04%;住房保障支出18.72万元,占1.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75.6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3.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19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29.8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58.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各项管理制度、政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6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35.6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看望慰问军休干部及军休干部外出疗养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4.  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运行经费支出422.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共有固定资产782.0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20元,覆盖率达到100%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1.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军转干部管理经费“双拥创建经费“优抚事业管理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军转干部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军转干部的接受安置目标任务工作完成,促进了社会稳定。

(2)“双拥创建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双拥工作任务,促进了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建成。

(3)“优抚事业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区光荣院、区烈士陵园管理所的建设与发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自评得分95分,存在的问题:一是资金决算数与预算有差距,二是内控制度执行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准确编制预算,二是做好调整预算,三是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巴中市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巴州区政府主管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本部门共有5个财政拨款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巴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巴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纳入机关预决算)、巴州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巴州区光荣院、巴州区烈士陵园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

1.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依法承担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英雄烈士保护、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单位共有财拨编制数31人, 其中年末行政编制人员8人, 事业编制人员2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资金收入合计213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9.47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财政资金支出合计157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12万元,占32.25%;项目支出1067.55万元,占67.7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使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项目预算的编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指标明细统筹性,绩效目标、政府采购等。部门预算编制包括,采集在职人员工资情况、单位基础信息、支出项目录入、政府采购预算、收入征收计划及收入项目录入等。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我局在保证人员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编制好项目预算,做到预算编制科学、准确、完整,促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有序展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在预算执行上,遵循有预算才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符合本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本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绩效目标覆盖率达到年度预算安排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各项经费全额及时拨付到位,我局严格按照项目规定开支范围和要求,建立会计账目,强化管理,规范核算,专款专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自评得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存在问题。

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对绩效评价工作了解不深,存在绩效管理意识不强、影响了绩效自评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评价指标设置与部分项目的实际不符。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工作机制和考核指标不健全。

(三)改进建议。

1、积极收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在编制预算与执行中,最大限度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当年的工作任务需求,尽量做到科学、合理地分配使用资金。

3、鼓励支持广大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工作质量。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